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外勞薪資-外勞明年(102年、2013年)勞、健保費多少?

台南工廠王先生問:


外勞明年勞、健保費多少?



答:明年元月1日勞、健保費率改變,外國人勞保費率調漲0.5%,由7.5%上升至8%;健保費率本、外勞一致則由現行的5.17%調降為4.91%,不過因為同時取消費差補助,對於投保金額40,100元以下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實際支出保費由4.55%提高為4.91%,每人每月增加19至44元不等。
明年元旦起,外勞在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工作,月薪仍為1萬8,780元,雇主負擔外勞勞保費從986元調為1,052元,外勞自付勞保費由282元調為300元;雇主負擔健保費由990元調為941元,外勞負擔健保費由256元調為277元;至於家庭類外勞,雇主負擔健保費由990元調為941元,外勞則由256元調為277元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外勞申請-申請家庭外傭的資格

網友自大狂詢問: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上表計算方式,限共同生活之親屬,並符合親等限制者,合併計算達16點以上,始獲聘僱外傭資格。
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且為一等親之親屬
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等親。
幫傭申請必需在同一戶籍地


......發問1......我想問"同一戶籍"內是甚麼意思?是指同一個居住地址?還是同一個 戶口名簿?
.....發問2.....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且為一等親之親屬
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等親。(這是什麼意思?我語文能力不好,能講白話點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我想問"同一戶籍"內是甚麼意思?是指同一個居住地址?還是同一個 戶口名簿?


在同一個戶口名簿內,因此雇主要申請幫傭的話,家中長輩未住在一起,那就要遷戶口。


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且為一等親之親屬,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等親。


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且為一等親之親屬-自己的小孩
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自己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年滿75歲以上姻親一等親-先生或老婆的爸爸媽媽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SEA0800-01-1234小提醒:遷戶口有時後長輩會因為在原戶口有農保或魚保等等原因,而不願意遷戶口,可能也要多溝通吧!另外申請招募函下來後,外勞也入境,勞工局也查訪完後,通常老人家都會把戶口遷回去,可是還是要注意勞工局的查訪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外勞代存款是否合法?

網友詢問:


請問:


公司每個月強制幫外勞代存款2000,是否合法?


此款項是存於外勞本人開立之存款帳戶,一直至離境才提領清點歸還


是否有法令相關規定?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果強制幫外勞代存款$2,000,但是存在外勞的帳戶裡面,這部份並不違法。可是雇主不可以幫忙代保管存摺、印章、提款卡、居留證跟護照,這部份就會違法。


擅自扣留其護照、居留證,甚至代保管銀行存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若限期未改善,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42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外勞仲介都會提供一張切結書,如果外勞有意將存摺、印章、提款卡、居留證跟護照交給雇主做為保管,就要簽切結書,但今年度開始,不管外勞有沒有簽,都不行保管。然後雇主在薪資單上寫明,多少錢以現金給付給外勞,多少錢匯到外勞的戶頭,然後存款簿都在外勞身上就不算犯法,但是老實說這樣子的強迫存款,老實說約制力就沒有那麼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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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是否可由仲介公司代辦居留證以及延期?

雇主詢問:


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是否可由仲介公司代辦居留證以及延期?


 


外勞仲介回答: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引進的外勞,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回聘在台工作,於外勞直聘期間,就服機構不得代為送件。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規定,經許可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服機構,得代其所仲介之外國人辦理居留業務。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境許可,私立就服機構應提供引進契約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由持有該就服機構員工證明的人員送件,初次申請居留證者,限由本人親自申請、按捺指紋,就服機構得偕同協助送件


外勞申請-我想要請外籍幫傭,怎麼請?!

網友SAM詢問:


因為老婆生了第二胎,
而第一胎還未滿兩歲,
一個人無法照顧兩個小朋友,
我知道以自己的資格是不符合的!!!
所以有沒有辦法可以請到外籍幫傭呢!?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國人家庭幫傭: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SEA0800-01-1234小提醒:第一個小朋友未滿二歲,點數為6分,第二個小孩剛出生,點數為7.5分,共計13.5分,還不夠2.5分,建議看你這邊或者是你老婆那邊,看看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還是外公外婆超過77歲以上,辦理戶籍遷移也可以達到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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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

外勞逃跑-外勞跑了問題?該如何是好

網友小雲詢問:


外勞和法申請可是跑了跟仲反應卻要6個月才能補.那家人怎麼辦.外勞無法掌控為何無法立即補.6個月該如何是好.怎麼安排該向政府哪個單位反應.請各位大大幫忙告知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
(1)立即與仲介公司聯繫-由仲介公司辦理呈報治安機關,聯絡國外仲介聯繫外傭家屬,鼓勵投案。
(2)委由仲介公司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就業服務法第56條)
(3)收集住家附近大樓路口等錄影帶提供給警方做為查緝參考。
(4)提供外傭在家中對外聯繫電話給警方做參考。
(5)提供生活照片給仲介公司,俾便發送懸賞通報。
(6)已向勞委會辦理外勞逃逸報備者,就業安定費將計算至逃逸前1日。
(7)健保費,雇主須先取得勞委會核發的外勞逃跑報備函,檢附影本連同健保退保申請表正本,一併送交健保局申請。外勞健保費將計算至外勞逃逸前一個月,自外勞逃逸當月起,雇主即不須再繳交健保費。
(8)外勞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依規定申請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就業服務法第58條)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08


SEA0800-01-1234小提醒:政府規定就是如此,並非跟外勞仲介反應後,就可以從6個月變成1個月。除非你的長輩病況巴氏量表可以開出0分,依法可以申請兩名,一名逃跑,另一名可以再請,但還是要看醫生。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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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外勞在台超過183天的所得稅

網友宇文家族詢問:


公司請了數名外勞
因為來台的時間不一定
以一整年來看,有的有超過183天,有的沒有超過
而公司都是自行申報沒有用仲介
所以這些外勞,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我們都採用「沒有超過183天」,每一個都先扣繳
想請問這種作法是否有違法?
因為國稅局那邊似乎嫌煩
我們有告訴國稅局因為我們外勞都是自行扣繳
如果用183天來區分,深怕有的外勞會沒有扣到而被罰款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還是依照目前的做法來做,到時候申報的時候,讓仲介公司協助或自行辦理退稅即可。就目前做法不管有沒有滿183天都會扣6%的所得稅,如果當月份薪資超過基本薪資1.5倍的時候,就扣18%,這狀況會發生在發獎金的時候,到時隔年度再辦理退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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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外勞薪資-想請教外勞(看護)薪資的問題

網友達剛韓明 :


我所知道的是 每個月薪資 15840 + 加班費2112


但是我想知道 所謂加班費用是指整個月沒有休假嗎??


15840是他的整月薪水 假設如果休一天假期 15840裡面需要除30X休假天數嗎


可以請各位大大幫我試算一下嗎 假設外勞一個月休2天 該如何扣錢呢


因為我家的外勞非常惡質,我想對他有所懲戒!身為一個看護時常臨時要休假,平時在工作上也是能混就混,甚至不太讓病人喝水,導致1周都沒上廁所,跟他講要給他多喝水,隔天他就像是灌水那樣10分鐘喝一次,喝到病人連飯都吃不下去,有點看不下去了,但又不想被他到勞工局告,總之希望各位大大幫幫忙一下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家庭類外籍看護每月薪資為$15,840元
$15,840/30=$528
勞基法法規定每7天有1天休
如應休而未休,雇主則需給與加班費
四個星期日:4*$528=$2,112
五個星期日:5*$528=$2,640


例如:
2012年11月,外勞休假2天,當月薪資計算如下
月薪$15,840+2天加班補休(原4天,因2天休架)$1,056=$16,896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工作做不好,不能以扣薪的方式來處理,我知道你這邊會很生氣,但是不要為了一個工作都做不好的人,讓自己做違法的事。建議先保留一些證據,然後請仲介前來進行訪查,如果他有承認自己有做錯,請他寫下警告單,接著未改善,到勞工局進行協調,有機會就送遣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比詢問SEA0800-01-1243


 


外勞問題-家裡外勞電話購物發生問題

網友石頭襪子:


大家好
家裡外勞好不容易領到薪水
很衝動地拿郵購目錄電話購物
三星平板周日才拿到手 可以開機
昨天竟然不能開機
定價比我們市價貴 正常可使用也就算了


打電話問公司可否退貨
他開始推說外勞有要求灌軟體 已非原裝
不能退貨 只能換貨
請問外勞購物適用我們消保法嗎
接下來應採取什麼措施呢


謝謝大家


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只能在中華民國境內適用,具有「屬地主義」的效力,所以不管國籍為何,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就能主張其權益,七日內退換貨,都屬正常,除非就像你所講的,外勞有要求部份內容更新。因為市面上有一些店家會故意消售彷冒品或次級品給外勞,主要是因為他們覺得外勞當遇到消費糾紛的時候,比較不會主張其權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部份店家會高價銷售3C或化妝品彷冒品給外勞朋友,目前也聽過好幾個案例,像保養品一組賣快兩萬元,但實際上只是化妝商品而已,也有二手手機賣超貴的案例等等,所以像你們這麼好的雇主真的不錯,要注意外勞購物的安全。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證書
如有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雇主指派外勞從事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可以嗎?

台中林先生問


雇主指派外勞從事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可以嗎?


 


SEA0800-01-1234回答:


勞委會表示,雇主不得指派外籍勞工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考量外籍勞工僅能從事體力工作,不得從事技術性之操作工作,勞委會已於98年4月30日發布令釋,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起重機或堆高機等技術性操作工作,如違反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依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依該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嗣後若未改善,將採1比1之比例,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管制後續申請案件2年。


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外勞申請-外籍看護申請要注意什麼和費用

網友魏呈詢問:


阿罵住院但家裡的人沒什麼時間照顧他
我們有請外勞的打算
但不知道過程
外籍看護要注意什麼和費用
越詳細越好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年齡未滿八十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診斷證明書,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外籍看護薪資費用:
  


SEA0800-01-1234小提醒:申請資格還是要醫院開立醫診才比較能確定,但是對於何謂醫診或者是巴氏量表,都可以詢問看看仲介公司,應該都會很樂意的回答你的問題吧!另外關於費用的部份,分成兩塊,一塊就是每個月要給外勞的薪資與政府費用,另外一塊就是付給仲介的簽約金,大約$6,000~$15,000,這是一次性的收費。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照
如有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外籍幫傭-申請幫傭差2.5分還有其他辦法嗎

網友五分熟:


因為本身在開店做早餐店.現在有2個小朋友.一個2歲一個滿3個月.家中父母親62歲.大姊跟二姊也剛好差不多時間生2個小朋友都1歲多.因為都住在一起所以父母親一起照顧,小朋友也開始慢慢長大在皮了.照顧也很累.想說申請幫傭我自己2個小孩有13.5分還差2.5分,不知道大姊二姊的小朋友可不可以算分.還是有其他辦法呢?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目前看你的點數不足,不能申請外籍幫傭,詢問一下家中是否有超過75歲的爺爺奶奶,你這邊或者是你老婆或先生那邊是否有,到時候把戶口遷在一起就可以了,如果沒有就無法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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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外籍幫傭申請

網友..$~墁~$.. 詢問:


如題~因工作關係 無法長時間在家中照顧 但家中有兩位八十歲以上老人家及一位未滿六歲小孩 可以申請外籍幫傭嗎?我知道點數好像不夠 有解決方法嗎?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兩位80歲以上老人家(6點*2人=12點)+1位未滿6歲小孩(1點)=13點
未滿可申請的16點,依目前資料來看還未達到申請資格


如果你這邊可以再詢問看,除了你長輩之外,你配偶的部份,是否也有超過77歲以上,也可以加入在點數裡面。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政府是有開放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60分以下可以申請外籍看護,但是外籍看護的工作主要是負責照顧病人,是不能兼著照顧小孩,在給政府的費用上面也會少3,000(外籍幫傭就安費5,000元,外籍看護就安費2,000元),家裡面的人可以討論看看,試試看申請外籍看護來照顧老人家。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放寬八十歲以上巴氏量表60分可以申請外勞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29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外勞仲介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外勞仲介協助生病的外勞赴醫院就醫,可否向外勞收取就醫車資?

 


台中市仲介易先生問:


外勞仲介協助生病的外勞赴醫院就醫,可否向外勞收取就醫車資?


 


SEA0800-01-1234回答:


勞委會表示,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第4款所稱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如下:
一、接受雇主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招募、引進、接續聘僱及申請求才證明、招募許可、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遞補、轉換雇主、轉換工作、變更聘僱許可事項、通知外國人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之核備。
二、接受雇主委任辦理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外國人之生活管理、安排入出國、安排接受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諮詢、輔導及翻譯。
勞委會說明,外勞就醫非屬上述所指就業服務業務事項之規範範圍,因此外勞生病就醫衍生就醫車資應由仲介與外勞雙方當事人約定,仲介應合理並核實收取。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外勞申請-居家看護和雇用本勞

網友雯雯詢問:


我的爺爺奶奶都高齡94歲.奶奶目前有失智症行動有點不便.因為我本身住國外.平常他們都很獨立因為行動都還可以.因年初奶奶失智越來越嚴重.幫她們申請居家看護.爺爺最近摔倒受傷.晚上奶奶都會起來亂走動.而爺爺又是一個很固執的人.說死也沒不能請外勞.因為她白天的居家看護把他們照顧的太好.感情也已很深.目前晚上想申請一位本勞照服員聽說政府還有補助.可是爺爺說只能晚上.請問居家看護和雇用本勞同時可以嗎?因為兩種都是有補助也都是由長照中心評估那可同時進行嗎?謝謝~ 
 
目前居家看護政府補助70%.雇主聘用本國照服員.勞委會補助12個月每個月一萬元.資訊是朋友在網路上查的.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你所申請的應該都是有資格上的限定,你原本申請的是這一種


居家照護專業人員訪視服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整合社會局資源,配合中央10年長照計畫,97年4月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單一窗口一案到底服務,同時針對設籍且實際居住北市之「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含)山地原住民」以及「50歲以上(含)之身心障礙者」,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s)評估進食、移位、室內走動、穿衣、洗澡、如廁等6項,達1項以上失能者,陸續提供7項「居家照護專業人員訪視服務」,包括居家護理師、呼吸治療師、復健(物理、職能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服務。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5



你現在想要再申請這一種


本國籍居家看護申請補助金


Q1:我的母親需要人看護,聽說現在政府對於聘僱本國籍的照顧服務員,有補助金額,請問申請資格是什麼?
A:1.雇主需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也就是具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作資格之雇主)。
2.雇主必須僱用經由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協助推介的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或是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照顧服務員(應受過照顧服務員應有之時數專業訓練,或取得結訓證明領有丙級技術士證照者)。
3.照顧符合審查標準第22條第1項規定的被看護者(亦即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需24小時照護者)。


 
Q2:請問獎助金額是多少?可以申請多久?
A:雇主連續聘僱照顧服務員滿1個月以上者,可向實際勞務提供所在地之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按季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可後,以每一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月新臺幣1萬元之補助,最長為12個月。


Q3:雇主不得申請獎助的情形為何?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即不得申請獎助:
1.同一被看護者,已發給雇主合計滿12個月補助金。
2.照顧服務員為雇主之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3.聘僱照顧服務員或被看護者,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相關補助或津貼。
4.雇主及受推介之照顧服務員,未於7日內將推介就業與否回覆卡檢送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5.雇主有不實申領,經查屬實。
6.雇主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推介單位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查核之情事。
7.因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致與申請案聘僱之照顧服務員發生勞資爭議,經查屬實。
8.雇主已聘僱外籍看護工。


這部份的申請資格還是跟外籍看護一樣,也是要去開立醫診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巴氏量表線上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你們目前應該是用次計算的居家照服員訪視服務,如果是請居家照服員長期的話,這兩個補助是互斥的,只能擇一,另外一般12小時的居服員大約一天就要1,300元,一個月大概就要32,000(但都是白天為主),晚上的可能會更貴,政府補助每個月一萬元,雇主還要支付22,000,而且補助只有12個月,重點是很難找到這樣子的照服員單只做晚上12小時,很多照服員不是只做到訪3小時,一天可以做上3~4個案件,就是做24小時的居家照服。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照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CDR失智症評估量表有效期限

網友Cinny詢問:



我有幫奶奶申請外勞,用巴氏量表,但是有做1個智能評估,是用CDR失智症評估量表,但是我現在請的外勞不適用,仲介跟我說要再申請一次巴氏量表,但是因為做智能評估很麻煩,所以我想知道CDR失智症評估量表的有效期限是多久?上次是今年5月底6月初做的....是60天有效還是6個月....有點忘記....還是3個月...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CDR失智症評估量表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醫療診斷證明是60天。


SEA0800-01-1234小提醒:你的個案應該是外勞入境後不適用,但因為目前外勞遣返較為困難,通常仲介都會建議雇主放棄申請資格,將外勞轉出後,再選擇用新的資格去辦另外一個新件,所以才會要求雇主重新再去做評估,在這邊提醒雇主,即使原本的評估還未到期,但你這邊已經拿去申請外勞了,辦理轉出等於放棄資格,就要再一次申請評估。


除了CDR之外也可以試試看巴氏量表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因為你現在還在轉換期間,也提供你轉換期間應注意事項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照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

外勞薪資-急~~外勞星期六上班的薪資問題!!!!

網友莊莊妹詢問:


工廠外勞月領18780
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am8:00~pm5:30
這周星期六請他們來多上一天班 一樣 am8:00~pm5:30
星期六那天的薪資((加班費??))怎麼算???


我問了仲介和勞工局 兩邊說法不一樣><


仲介說
月薪18780已有包含星期六薪資
所以只需多給加班費 前2H的0.33 和後6.5H*0.66 = $388-


勞工局說
多給一天薪資 $626-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工廠外勞的薪資計算方式是跟台灣的勞工計算方式一樣,都是走勞基法


勞工的工時為兩周84小時
(四個星期,只有1天星期六上全班包在基本薪資裡面)


例如目前11月基本薪資計算
1.每週日算是有薪假(11/4.11/11.11/18.11/25)
2.隔週六上半天(11/10.11/24) 或者  單一周六上全天 ,其他星期六放假


假設11月每個星期六都有上班的話
總計有4天星期六,可扣掉1天,算是有三天加班
三天假日加班費為$626*3=$1,878
薪水為18,780+1,878=20,658


1.33跟1.66的計算是在於外勞工作超過8小時之後計算方式
假設外勞當天工作時數為11個小時
每小時薪資18780/30/8=78.25
加班前兩小時薪資=78.25*2*1.33=208.145
加班後一個小時新資=78.25*1*1.66=129.895
當天薪資就為$626+208.145+129.895=$946.04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些仲介業務自己的本職學能沒有學好,通常都給雇主錯的訊息,其實很簡單,翻一翻勞基法應該都很清楚,或者是問他們公司的行政,應該也會比業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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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外勞剛入境沒健保卡,牙齒痛要怎麼看醫生??

網友詢問:


外勞剛入境沒健保卡,牙齒痛要怎麼看醫生??


仲介公司說健保卡沒這快下來,要一個多月


那這幾天外勞牙齒痛得要死該怎麼辦??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勞生病時,健保卡還未核發該如何處理?


如外勞在健保卡未核發期間生病時,外勞需先支付全額。
一週內補健保卡就可以辦退費;若超過一週以上,則以收據正本郵寄到健保局辦理退費。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93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辦理外勞入境作業,需要先辦理居留證與聘僱許可函,在辦理居留證完成後才能申請健保卡,通常等到健保卡核發下來需要一個月至一個月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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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外勞費用-請外勞費用 2012 到底是多少?

網友 Jason 大 詢問:


2012 基本工資是 18780
我查知識2012 請外勞費用都是寫 15840,是不是錯誤ㄚ,正確應該是多少?


----
每月給外勞的薪水(NT.15840元/月),外勞健保部分負擔(NT.990元/月),勞委會就業安定費(NT.2000元/月),以及外勞假日加班費(NT.2112元/月),加起來每月要負擔外勞20942元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家庭類外籍監護工與幫傭的薪資表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事業類養護機構看護工/廠工的薪資表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家庭類薪資與工廠的薪資不同,所以家庭類工資為15,840,除了泰國有特別規定要跟著一般基本薪資走之外,其餘的國家都是15,840。那事業類單位跟泰國的家庭看護工幫傭都是跟著基本薪資走,現在是18,780,本來預計明年會調漲,但是現在已經凍漲了,所比2013年也是一樣1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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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外勞問題-外勞員工因工受傷休假薪資如何計算?

網友Vicky詢問:


本司外勞10/22上午因工作時受傷.下午休息沒上班.10/23上午也休息沒上班.到中午12點多打卡上班.於計算是休1天假.今老闆說就算公假.請問這1天公假薪資該如何計算?外勞投保薪資18780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Dear 你好


病假計算,為半日薪--月薪18,780-(一日薪626 / 2 )=18,476(再去加上加班費與獎金,扣掉食宿費)
公假計算,為全日薪--月薪18,780不扣薪。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籍勞工與本國勞工適用的法令都是一樣的,並不會因為是外勞而有不同。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安養中心住宿費用,是否得列綜合所得稅扣除項目?

安養中心住宿費用,是否得列綜合所得稅扣除項目?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老人安養及長期照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向住民收取的住宿費,為老人福利機構提供養護服務對價之一,應屬床位使用費性質,與一般房屋租金不同,不得列報綜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勞 辨退後還能再申請?

網友詢問:


請問 我司 約半年前有於工作量較大 申請 外勞 現在外勞下來約一個月 可 公司目前沒啥工作 就連台灣本地勞工都得 做7休7了 這樣能辨退 或是 請仲介幫他換在其它有需要的公司?


如果這樣做 對我公司住後要再申請外勞有影響?


要是以後工作量大 需要時可以再辨理?


 


外勞仲介SEA0800-01-1324回答:


Dear 你好


請問 我司 約半年前有於工作量較大 申請 外勞 現在外勞下來約一個月 可 公司目前沒啥工作 就連台灣本地勞工都得 做7休7了 這樣能辨退 或是 請仲介幫他換在其它有需要的公司?



1.辦理遣返,讓外勞回國,雇主保有權益可以再次申請外勞,但這邊要注意,因為外勞一趟出來也需要花不少錢,所以來了通常不可能要回去,所以如果用這樣的方法,通常外勞反彈較大,可能還會去申訴,也不會答應。


2.辦理轉出,請仲介協助將外勞轉到其他有需要的公司,但一辦理外勞轉出,對方公司已確認承接後,就屬該名額去除,兩年內該名額無法再使用申請初次招募外勞,若往後要重新招募,也會扣掉該名額。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確定公司未來可否有名額申請,那就要先確定台灣勞保人數是否足夠,申請增額,或許還可以再申請,但是如果目前只有核定一個名額,又把這個名額轉出,那就要等上兩年了喔!依你目前狀況建議你還是辦理轉出,往後等廠內單子比較多,用勞保人數較多來申請增額,因為會比較擔心,工作數少,加班少,怕外勞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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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但一直找不到新雇主,健保要付到什麼時候

網友掃地的詢問:


想請教,我們原先是承接一位外勞,礙於法規,父親死亡後一個月內要將外勞轉出。我們都依規定辦理~


當時仲介公司說,轉出後在他找新雇主前健保費都由原雇主支付。


但迄今也超過二星期了,打電話給之前聘雇的外勞,她還沒有到新雇主那裏報到,仲介也還沒幫她找到,而且仲介也不淮她換其它仲介公司。


我就想問了,如果仲介公司一直不幫外勞找新雇主(或找不到),那我健保費要一直付下去喔? 我們依規定死亡後一個月內轉出外勞,但健保卻要一直由原雇主支付,那仲介公司在幹嘛? 他如果都不替外勞找新雇主,健保費由我付,但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早知如此,我當初就繼續請,不然健保也是我在付,付心酸的~ 都離開我家超過15天了,我還在幫忙付健保。


這麼好康的事,外勞因為仲介公司幫他找新雇主不積極,想要換其他仲介,但又不被允許,被告知不能換,這哪招呀,外勞的就業權難道就得如此被仲介公司擺布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外勞辦理轉出期間,雇主仍需負管理責任,所以逃跑了,雇主要負責任,停止申請6個月,如果非法打工了,雇主要負責任,住宿相關也要雇主負責任,不公平吧!但這就是法令的規定,但是雇主還是要學會自保,幾個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事項如下: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最快轉出應該是一些大型的仲介公司,小公司因為業務量不多,所以常常會發生轉很久,所以建議可以將外勞帶去就業服務站去登記,讓外勞的履歷上網,然後每個星期四去那邊找雇主面試,會比在那些小型仲介快。如果仲介不願意辦的話,叫外勞去向勞工局投訴仲介。健保算進不算出,假設外勞在10/20三方合意轉出,那麼原雇主只要支付到9月的健保,10月的話就算在新雇主身上。


被看護者死亡外籍看護雇主應辦那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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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有誰知道在台灣的外勞要不要繳稅?稅率多少?

網友大亨堡詢問:


有誰知道在台灣的外勞要不要繳稅?稅率多少?


我想知道,是不是在台灣的外勞比台灣人福利更好?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依照財政部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說明,雇主僱用之外籍幫傭、看護工若在一課稅年度內居留未滿183天,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前離境者,應於離境前辦理申報所得稅。另外雇主僱用之外籍幫傭、看護工於前一年度居留未滿183天(7月2日以後入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前,依規定按6%稅率申報繳納所得稅,而居留為滿183天之產業類外勞薪資若高於基本薪資之1.5倍以上者,則按薪資給付總額的18%扣繳。


101年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來到台灣所有規定都還是按照跟台灣人一樣的法律來走,做家庭的要繳健保費,做工廠的要繳勞健保,不管多少他們也都是要繳稅,免稅額計算方式也跟台灣人一樣。以前他們繳得稅更高,以前未超過183天的都是18%,再更早之前都是20%。目前馬來西亞引進大約200萬名外勞,泰國境內合法外勞大約80萬,沙烏地阿拉伯大約引進有400萬(每四個人有一個人是外勞)。


 


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看護費用-外籍幫傭的費用

網友小瑛詢問:


想請問大家外籍幫傭的費用這樣的例子算合理嗎?


家中有一位親戚長輩,年齡八十八歲了身體並不好,於是有認識的友人介紹了


一位越南籍幫傭來照顧~工作範~就是照顧老人家順便幫忙整理家務和煮飯


費用的部份是,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費用為三萬一千元;第四個月開始費用調漲


為三萬四千元,當中還要扣除四千原的仲介費用~


乍聽之下真的有點貴~


有聽過一種說法是,外籍幫傭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到醫院作巴氏量表,由醫生開立證明,這樣的外籍幫傭費用大概是兩


萬多元左右,但外籍幫傭每兩年就要離開~


第二類是無需到醫院而是仲介人員介紹已經嫁到台灣的外籍配偶來幫忙,這樣


的費用比較高,約需要三萬多左右,但沒有離開的問題~


不知道這樣的訊息到底對不對?又上述的費用算是合理嗎?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一般來講,民眾可以選擇外籍看護或者是本國看護,但是外籍看護需要有資格限定。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年齡未滿八十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診斷證明書,傳遞單) 。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看護費用


本國籍看護包含台籍看護、外配看護(只要拿到居留證,就可以合法工作),外配也是算本國籍看護,費用通常都比較高,如果有照顧行為24小時,一個月薪資約5萬5~6萬,如果只是家庭幫傭打掃煮飯陪扮24小時,一個月約4萬左右。但是請得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要檢查居留證或身份證,看是否過期或者是非法居留,要不然就會被罰15萬以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請本國籍看護就要看工作的內容,才知道費用算不算合理,但是建議一定要檢查居留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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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

網友qscfgh詢問:


行政院昨天拍板「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大幅鬆綁外勞聘僱比例上限至40%,並同意給予回流台商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


請問「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是什麼意思?


「現行是增額僱用在5%比例,要多繳交3千元就業安定金,10%則要多繳交7千元就業安定金。」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


因為我要做報告,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原3K5級制(非新投資、非台商回流投資):


產業缺工下提高就安費換取增加外勞配額
1.增加外勞配額1%至5%,多加就安費3千元
2.增額6%至10%,多加5千元
3.增額11%至15%,多加7千元


一般製造業增額5%以內須支付5千元,10%以內支付7千,15%以內9千元
高科技產業增額5%以內須支付5.4千元,10%以內支付7.4千,15%以內9.4千元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66



產業外勞是常態開放,不分企業規模都納入,依行業別、製程決定3K5級制,外勞上限40%,台商回流將外加給予15%或20%外勞比例、增額就安費5年豁免期,新增投資案外加5%或是10%比例,增額就安費3年豁免期,現行企業可附加就安費方式增加5%至15%外勞配額,每名外勞每月多付3千到7千元。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72




SEA0800-01-1234小提醒:台商回流給與於核配比例再給與15%至20%的增格,就安費的部份五年內還是維持繳納2,000元即可,不用像原3K5級制廠商一樣要增額就要多付就安費。新增投資案則是給與5%至10%,就安費則是3年豁免,意思一樣,超過原本級數的比例,不用多付就安費,仍維持2,000元


 


外勞申請-請問怎麼樣才能申請外勞?

網友詢問


主要是幫我顧小孩跟婆婆...
婆婆的腳不好,也有點輕微老人痴呆症,
但我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辦法申請?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家庭類的外籍勞工有分成外籍看護與外籍幫傭


外籍看護-主要是照顧病人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年齡未滿八十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診斷證明書,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幫傭-主要是做家事,陪伴老人與小孩
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你這邊只有提到你婆婆與小孩,所以還不確定你能否申請外籍幫傭。但是依照婆婆病況的形容,可能可以申請外籍看護,但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限制很多,你自己也要特別注意喔!唯一外籍幫傭的就安費會比外籍看護的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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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外籍看護費用-外籍看護之健保費(自負額)

網友艾瑪講詢問:


問個蠢問題
網路上可查詢到雇主負擔九百多元;看護自負兩百多元。
雇主是指申請人?還是仲介?


另外,看護自負額兩百多元是雇主從看護薪水扣除?還是仲介會自行扣除?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Dear 你好


雇主每月需負擔健保$990
外勞每月需自己負擔$256
這部份跟台灣人受聘於公司是一樣的,外籍看護受聘於雇主,因此雇主需依比例提撥1.7*5.17%的健保費,外勞本身也要支付5.17%*30%-政府補助。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除仲介公司提供的薪資單上面有相關明細之外,健保局單數月會寄明細,雙數月會寄帳單,帳單上面就會寫明那些是雇主應提撥的,那些是外勞應支付的。另外健保是算進不算出,因此外勞當月來的時候,健保就開始計算,如果外勞是當月走,雇主則不用支付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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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外勞問題-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網友神仙詢問:


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你好


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


1.開立死亡證明,辦理除戶,然後勞委會連線後,會通知雇14天內主辦理轉出,大約時間都會在1個月內,仲介公司也會建議雇主在一個月內也可以主動去辦理轉出。


2.申請轉出後,外勞轉換時間大約60天,60天內如未被轉出,特殊狀況下可以再申請延長一次,同樣也是60天。


3.因此最長可以留到150天。



SEA0800-01-1234小提醒:請問一下,你外勞居留期限到何時,如果還有一年以上,建議就讓外勞盡快轉出,找到新的雇主繼續賺錢,這樣子的做法對外勞比較好。但如果剩不到一年,或者是自己本身還有資格可以再申請名額,那麼就留著與家人相處到他期限到期或自家承接,薪資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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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印傭要求換雇主

網友詢問:


我家印傭前幾天提出要離職的要求
她告訴仲介她想要換雇主
在幾個月前,她也曾私底下告訴仲介她想要回印尼去
她大概來了快一年了,之前也有來過台灣一次..


想請問
1.是否她說要換雇主便可換?
2.是否可要求她回印尼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是否她說要換雇主便可換?


 
目前法令上並未通過外籍看護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若外籍看護工提出要跟雇主解約,只要他去跟勞工局或1955申訴,一向都會通過。


2.是否可要求她回印尼


如果外勞主張不回去印尼,想在台灣找工作,雇主也只能兩手一攤,不可能要求他回印尼,雖然你知道她曾跟仲介說想要回印尼去,但是沒憑沒據的,一到勞工局協調,她不回去,雇主就輸了。


SEA0800-01-1234:首先建議請仲介跟外傭協調,詢問他為何想要轉換雇主,如果管理或工作上的問題,能調整就調整,如果雇主也調整了,他還是要轉換,建議就不要留了,因為他已經沒心在雇主家工作,留越久反而是對被照顧人是個不定時炸蛋。但如果他有做不好的地方,你這邊又有明確的證據,有十分的把握再要求他回去,要不然到勞工局十之七八都是判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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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外勞問題-請問用看護(監護)工的名義請外勞到工廠工作?

網友jeffrey :


讓老人背黑鍋!


這樣算是敬老嗎?


 


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就業服務第57條第3款:雇主不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依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SEA0800-01-1234小提醒:一般來說都會提醒雇主不要做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違法的時候,其實雇主本身也站不住腳,另外九月中旬也會有新規定,如果被發現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裁罰後,還必需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反而更麻煩。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25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後,我們需在60天內支付她食宿費嗎?

網友力小 子詢問:


外勞在家工作我們覺得不勝任,請問若由仲介轉出後,我們需在未來60天內支


付她住宿費與食宿費給仲介嗎?因仲介說要等人看有沒有別人要承接.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我外勞辦理轉出期間,雇主仍需負管理責任,所以逃跑了,雇主要負責任,停止申請6個月,如果非法打工了,雇主要負責任,住宿相關也要雇主負責任,不公平吧!但這就是法令的規定,但是雇主還是要學會自保,幾個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事項如下: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轉出期間留在雇主家也是可以,但是通常比較慢找得到雇主,新雇主都希望能有面試。如果外勞轉出期間於仲介公司留宿,面試機會比較多,且每個星期四也要去就輔站等待媒合。所以既然要轉出,建議就讓外勞盡快轉出,雇主這邊就不用支付那麼多的食宿費,也可以盡快尋找下一個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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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報稅-外勞獎金代扣稅

網友詢問:


請問︰發獎金給外勞,一個1萬..一個3千的話..,那要不要代扣6%?
印象中.不定給付要扣6%稅,但我們主管說,稅未超過2000元,可以不代扣,併入薪資??是匠子的嗎?(如果外勞是非居住者,又該如何處理?)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不管是10,000還是3,000建議都代扣6%所得稅,到時候再退稅就好,比較不會有問題。但是非居住者,請注意10,000元部份如果加上原本薪資超過基本薪資的1.5倍(28,170),則需要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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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3日 星期日

外勞報稅-外勞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網路)應如何申報?

網友詢問:


   行業:工廠製造業


   101.7.5  新進一名外勞員工


   投保薪資 $18,780


   於101.08.10發薪時要上網印製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151"


   我選擇非境內居住6%,是否正確?


   扣繳稅率跟居住日期有分別嗎?


   我上網有看到滿183天跟未滿183天的差別,


   是否一直到他離境時我都用非境內居住6%申報?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Dear 你好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6,82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今年度7月5日入境,今年度一定不滿183天,所以就以6%去扣繳,但如果當月的薪資超過基本薪資的1.5倍,則選擇扣繳18%,最後有退稅的話,明年報稅時,如果有多繳都會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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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外勞費用-申請一個外勞需要多少費用??

網友豆仔詢問:


不是仲介的登記費(登記費我打聽過了,10000塊)


我是說含外勞薪資,水電費,伙食費


我父親中風,只有鼻胃管


哥哥肢障..沒有行走的能力


原本我父親住在安老院,但安老院的管理真是一天比一天差


所以我想辦外勞...但如果是這樣,我父親加上哥哥和外勞住在一起的水電費和伙食費大概是多少夠??


我老家是老舊透天(屋齡30年以上)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申請外勞雇主需支付的費用可以分成三個部份。


1.外勞仲介的簽約金
登記費與介紹費為15,840(外勞一個月薪資)
行政規費$5,000
登報費4,500~8,000(看護不用,幫傭及工廠才需要)


但實際上僅收大約$6,000~$12,000


2.外勞的薪資、各項保險與加班費


 


※30萬元以上意外險(僅外籍幫傭與看護工需要),每年約500~1,000元。
※一天加班費為$528,當月有4天假日給$2,112,5天假日就給$2,640


3.外勞生活費
其實這部份很簡單,如果被照顧人飲食不用特別處理,那麼外勞就跟被照顧人一起吃,你就給他每個月大約4,000~6,000的買菜錢,不夠再給,或者是你自己指定說要買那些菜,再把錢給他,一個月應該不用破6,000。但被照顧人無法正常飲食,那就是跟雇主一起吃。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哥哥肢障,沒有行走能力,但還是能夠自理生活的話,那就請一名照顧爸爸。但如果連哥哥大部份時間都要人家照顧的話,建議就要請到兩名,以避免外勞因為工作量太大,產生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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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傭問題.最好是有法律依據的答案..

網友juju回答:


家中的外傭要求回她自己的國家(未到期).若是讓她回去我們該怎樣去申請新的外傭?一定要重開巴士量表嗎(她自己要回去的)?要多長的時間才能有新的外傭?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若是讓她回去我們該怎樣去申請新的外傭?一定要重開巴士量表嗎(她自己要回去的)?要多長的時間才能有新的外傭?



如果家裡的外勞未到期要求還國的話,第一你可以選擇遞補,就是當外勞一出境後,馬上申請遞補承接待轉出的外勞,通常都會請雇主先面試新的待轉出外勞,一離境就開始辦離境報備跟新外勞的三方合意,這樣子是最快的不用開立巴氏量表。


第二種外勞離境前四個月重招(要開立新的巴氏量表),要外勞提出要回去的同時,協調是否等待四個月後再回去,雇主利用這四個月來辦理重招手續,讓舊外勞與新外勞之間盡量不要有空窗。



SEA0800-01-1234:外傭要回去,如果雇主目前無法讓他先回去,建議先找外勞仲介公司到府協調,當然外傭不回去是最好,但有時候外傭要回去,都是家裡有事,所以要擋也擋不住,當外傭一投訴勞工局或1955,雇主也只能讓他走。所以盡量協調是否可以等到四個月後再走或者是雇主找到新的待轉出外勞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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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外籍看護工問題請益

網友詢問:


家中的外籍看護工至明年三月到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一、可否在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二、如果可以辦理轉出,而在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的話,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三、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間剩餘不滿6個月,那家人一樣需要等待半年後才能再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嗎?


家裡外勞來台工作很久了,近2年因常與同鄉的友人聯絡被帶壞,在去年已經鬧著不願意做,家人也只能先以工作到期後給予一筆金錢安撫,最近更要求希望給予其到期前1~2個月的私人時間,且她最近更威脅家人說要逃跑。如果能夠順利辦理轉出也是會給予其一筆金錢,感謝其多年對家人的照顧,但就怕她自己想不開逃跑。


以上,希望有人可以給予諮詢答覆,先謝謝回答囉~


 
一、雇主可以讓外勞提前回國嗎?如果外勞不願意提前回國的話,是否可以走轉出這條路?(知道是沒有人會接),或者有無其他更好的建議?
二、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要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是要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還是外勞提前回國時間的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
三、如果外勞是交給仲介後逃跑的話,這樣是算在雇主頭上嗎?


抱歉問題有點多,在麻煩有人可以提供諮詢答覆,謝謝^^



首先感謝各位回答,謝謝。另外抱歉沒陳述清楚,外勞來第9年,被照顧者領有身障手冊,障別等級符合申請外勞資格。想在請教,後續家裡做法可否以下方法?
一、到期前四個月如期辦理重招,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到期前14天以內送她離境。
二、必要時錄音,錄到外勞表達要逃跑字眼,在開協調會後,馬上向長照提出申請承接他人外勞,或等待重招的新外勞到來。
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仲介處理,怕破壞關係,畢竟家裡還需要她;另外也感謝外勞她對家裡的照顧,很矛盾的情緒。所以真到非不得已才會考慮找仲介來,目前只希望她能安份待著。我主要不是跟仲介互動的人,想先知道相關流程與需注意問題事項,方可提供家人建議,讓家人做出最佳決定。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一、可否在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遞補函不滿6個月不可遞補,所以剩下2個月,通常不會有人接,但如果到期後外勞順利出境,並不會影想下一個申請外勞的資格。



二、如果可以辦理轉出,而在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的話,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辦理轉出是外勞自身的權益,但在辦理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當然還是會影想雇主申請下一個外籍看護的資格。



三、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間剩餘不滿6個月,那家人一樣需要等待半年後才能再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嗎?


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剩餘不到6個月,雇主還是必需等到6個月才能去開立巴氏量表,再次重新申請。



四、雇主可以讓外勞提前回國嗎?如果外勞不願意提前回國的話,是否可以走轉出這條路?(知道是沒有人會接),或者有無其他更好的建議?


雇主讓外勞要提前回國,到期日14天前以內,可不用驗證直接出國,14天前以外,就需要進行驗證,這時外勞不願意回去,雇主也沒有辦法。外勞不願意回去,你用轉出,你還是必需讓外勞留在家裡等待有新雇主承接,這期間逃跑還是算在原雇主身上。


五、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要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是要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還是外勞提前回國時間的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


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雇主要有心理準備一定會有空窗期,但是如果是在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利害的仲介通常都會有辦法讓空窗縮短。


六、如果外勞是交給仲介後逃跑的話,這樣是算在雇主頭上嗎?


如果外勞在轉出期間交給仲介,這期間的逃跑與非法工作都是算在原雇主身上,這是法令上的規定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5


SEA0800-01-1234小提醒:比較懷疑是,依照時間來看,你們的外勞還是會有二展三的流程,通常如果外勞不適用,有你陳述的問題時,都會建議雇主不要辦展延,讓他時間到就離境,這時候辦理重招的話比較不會有空窗,可是服務你的仲介怎麼沒有協助你做這樣子的事呢?目前這樣子的話,會建議下次如果外勞再說不讓他最後一個月放假就要逃跑,你把他錄下來,但盡量不要讓外勞知道,再請原仲介安排勞工局,當天早上協調,當天下午送離境,可是這樣子一定會有空窗,你可以在安排協調的前一個星期就先開好巴氏量表,外勞一離境,馬上送長照申請,同時請仲介公司提供可承接的人選,不用國外引進,從國內承接,降低空窗的時間,這樣應該是最好的做法。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一、到期前四個月如期辦理重招,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到期前14天以內送她離境。
(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這部份我認為不必要,因為是多此一舉,對雇主來說也沒有保障)


二、必要時錄音,錄到外勞表達要逃跑字眼,在開協調會後,馬上向長照提出申請承接他人外勞,或等待重招的新外勞到來。


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外勞解約-外勞看護工主動解約

網友詢問:


我的外勞看護工來不到一年主動要和我解約,那我要如何找新的看護工,手續如何辦理?需要再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和付仲介費嗎?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目前法令上並未通過外籍看護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若外籍看護工提出要跟雇主解約。雇主有兩種方式來達成解約動作,不是遣返外勞就是要將外勞轉出。


外勞轉出雇主等於放棄資格,必需重新再申請,雇主勢必會產生轉出期間的空窗期;但是遣返外勞就必需要外勞願意,外勞一趟出國來,就是要賺錢,所以大部份都不願意被遣返。


可是當外勞真的不願意做的時候,狀況也會百出,到最後還是要到勞工局進行協調。進行協調當中除非雇主有明確的事證證明外勞在合法工作上不力、偷竊、毆打辱罵雇主及其被照顧人,那麼雇主可以依協調結果安排外勞遣返,立即可再申請。


但是如果沒有明確事證來證明外勞有過錯,而外勞也不願意在雇主家工作,那就只能轉出,轉出的規定,雇主必需要要等到外勞確認找到新雇主後,原雇主才能重新再申請。如果確認要將外勞轉出的話,那麼可以申請廢聘的方式轉出,那雇主只要負擔健保費,就安費就不用支付了,另外這期間的住宿責任就由雇主與仲介進行協調。


那我要如何找新的看護工,手續如何辦理?需要再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和付仲介費嗎?


以轉出的方式進行解約
a.辦理轉出報備
b.轉出函60天可進行面試尋找新雇主,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簡單說原外勞多久被轉出,雇主就要等多久)
c.找到新雇主後三方合意
d.原雇主再開立巴氏量表
e.請仲介公司提供從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的看護
(通常如果是外勞本身的問題導至雇主轉出,原仲介都不會再收費,但是換仲介就有可能會有簽約金的產生)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瞭解外籍看護工為何要解約,請仲介公司的輔導老師到府協助,透過翻譯瞭解狀況,然後也請仲介跟外勞說明,來這邊就是為了好好工作賺錢,如果現在轉出,也不確定能不能找得到新的雇主,如果現在雇主對於工作有所改變,是否可以再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外勞還是堅持離開,那麼就請雇主這邊也不用留了,因為她已經無心在這邊工作了。就請仲介盡快幫他找到雇主,你這邊也就不用支付那邊麼不必要的費用,也能盡快找到新的外勞。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如果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提出詢問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外勞仲介-台南哪家外勞仲介公司比較好

網友至廷詢問:


家裡打算申請外勞來照顧阿公.請有類似相關經驗的大大幫忙介紹.謝謝.
(我們家在麻豆)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如何挑選外勞仲介公司?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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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更換外勞跟時間上的問題

網友帥威詢問:


請教一下


我家上個月請印傭 結果她做了一個月說不適合照顧老人的工作


仲介就把她帶回 說等她找到新雇主 我家就可再請新的印傭


等了快2個禮拜 多還再找 如果一個月多找不到


難道我家要配合她 還要等那ㄇ久才能請新的印傭嗎?


這政策也蠻方謬的


那該怎辦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目前法令上的規定就是如此,雇主要換外籍看護,不是遣返外勞就是要將外勞轉出。


遣返外勞------遣返外勞就必需要外勞願意,但是外勞一趟出國來,就是要賺錢,所以大部份都不願意被遣返,除非雇主有明確的事證證明外勞在合法工作上不力、偷竊、毆打辱罵雇主及其被照顧人,那麼雇主就可以到勞工局進行協調,安排外勞遣返,雇主就能再申請。


但是如果沒有明確事證來證明外勞有過錯,而外勞也不願意在雇主家工作,那就只能轉出。


轉出外勞-----轉出的規定,雇主必需要要等到外勞確認找到新雇主後,原雇主才能重新再申請。如果確認要將外勞轉出的話,那麼可以申請廢聘的方式轉出,那雇主只要負擔健保費,就安費就不用支付了,另外這期間的住宿責任就由雇主與仲介進行協調。


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拒絕工作的原因,有可能是在雇主填寫需求的時候未說明清楚,另外就是仲介公司在跟外勞說明工作內容時有隱瞞,還有外勞入境後發現與自己認知的工作有出入,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還有要注意,外勞不做原雇主家的工作,外勞並不會陪錢,只有在貸款時間內遣返才有可能賠錢,所以外勞不做原雇主家的工作,一定不會回家,一定會要求轉出,然後到勞工局那邊,通常都會判定轉出,很無奈吧!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子。另外也沒有原外勞離開後,馬上派一個外勞給原雇主使用,老實說如果雇主沒有另外的名額可以申請,就只能等原外勞轉出後,才能再申請,你現在的仲介在你沒有資格的狀況下,馬上給你一個外勞,我想你已經犯法了,之前才解答一個發生這樣子狀況的網友,因為仲介公司馬上給原雇主的外勞是逃跑外勞,結果那個網友還背上了一條非法使用的罪名,不多不少15萬元。好的仲介公司並不會滿足你所有的要求,但是會告知你所有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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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外勞申請-家中有2位80歲以上的老人家,是否夠資格申請外籍看護

Dear 你好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目前來看,申請外籍幫傭的資格點數為12點,離16點還差四點,除非家中還有78歲以上的老人家或是未滿三歲的小朋友,才能申請外籍幫傭,外籍幫傭的費用會比外籍看護還要高3,000元,主要是外籍幫傭就安費(外勞稅)比較高,但是外籍幫傭的工作限定比較寬。外籍看護的話就要看你家中的長輩是否有些病況,要經過醫療診斷,巴氏量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顧者,才能申請,但是工作範圍限定就比較嚴格。另外九月份可能會放寬80歲以上巴氏表60分以下就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到時確認後,你在看看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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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外勞報稅-逃跑的外勞當月未領取的薪資在次年1月是否要作申報?

Dear 你好:


請問一下,公司有名外勞在工作中逃跑,當月的薪資未領取,這筆薪資費用有計算,是否可以認列公司的當月薪資費用?另這筆薪資在次年1月前仍未被領走,那這筆薪資是否能作所得申報?


如果已把它作為當月的薪資費用且也於次年1月作所得申報了,要如何作修改?


又若不能作當月費用亦不能申報的話,事後外勞被抓到了,又來公司提領薪資時,是否才能作於提領當月的薪資費用?及提領當年度的所得申報?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逃跑當月薪資請做以下分錄
薪資費用  XXXX
  應付薪資  XXXX


次年1月申報薪資扣繳資料時,不得申報此未領取之薪資,因為外勞確實尚未領取。


外勞被抓到請領薪資時,請做以下分錄


應付薪資 XXXX
  現金   XXXX


其薪資費用於5月申報營所稅時,於第9頁的「各類給付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與申報金額調節表一」中做調節,因故於逃跑當年度是有認列薪資費用的。


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外勞薪資-年假支薪的問題

網友詢問:


我們家的外看護工是100年07月04日來我們家照顧媽媽,但因媽媽於101年7月中就過世了,我們把看護工留到8 月4 日才離開,那我們還要給他特休假嗎? 他最後一天才說要我們折算現金給他?我們需要支付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詢問:




Dear 你好


依你目前狀況來看,100年7月4日入境,如到隔年100年7月3日後,即要給與年假或年假補薪。如媽媽於7月中往生,看護工留到8月4日才離開,那麼已有超過一年,因此在離開當天還是要計算7天的年假補薪給外勞朋友,7*528=3,696。


假設,如果外籍看護是100年7月4日入境,被照顧人7月1日往生,外籍看護於7月3日之後才離開,雇主都得支付年假補薪,但外勞於7月3日之前離開,雇主則不用補年假薪。




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外勞轉出-被看護者死亡,新僱主要更換仲介,仲介向舊僱主收違約

網友DE詢問:


家裏請一個外勞照顧老媽,
老媽七月中旬往生,
現在幫外勞找到新僱主,
但新僱主要求要用自己熟識的仲介,
這時,舊仲介跳出來說當初和我們(舊僱主)的契約有一條違約金條款,
索賠5萬元。
請問,這條契約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35條規定或其他法令。



契約內容如下:
聘僱期間如甲方(僱主)之聘偏資格喪失(如受照顧人死亡),甲方應無條件辦理外勞轉出,讓外勞在台合法轉換雇主,轉出作業由乙方(仲介)全權處理,若甲方要自行處理或與乙方解約都視同甲方違約需賠償乙方5萬元整,絕無異議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原仲介的主張並不成立,外勞仲介與雇主簽定的是定型化契約,服務項目如下: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瞭解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接續聘僱或管理等有關法令、應辦理手續、辦理期限及費用等。
二、乙方應依甲方需求招募適當外國人,並由乙方負責安排接送外國人至甲方指定工作處所。
三、乙方須協助甲方與外國人溝通、協調、糾紛排解,並將甲方之工作規則及生活管理事項讓外國人熟悉與瞭解。
四、乙方須於甲方所聘僱之外國人入國後,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並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聘僱許可。
五、乙方須於甲方聘僱之外國人入國後,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按時安排甲方聘僱之外國人至指定醫院做定期健康檢查,並於甲方收到指定醫院核發所聘僱之外國人健康證明後,於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期限內,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並應告知甲方辦理居留業務之情形。
六、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外國人之離境、遞補、展延及管理事宜。
七、甲方聘僱之外國人發生死亡或重傷致終止僱用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該名外國人遺體或其私人財務運送返國。
八、甲方聘僱之外國人發生觸犯法令規定情事或因故遭遣返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外國人遣返。

其契約內容與法令有抵觸,所以以法令為主,因此舊仲介主張雇主要賠償會由舊仲介辦理承接轉出,雇主可主張解約不履行。

雇主聘用外勞,簽定的是三方合約,雇主與仲介公司、仲介公司與外勞、外勞與雇主,因此雇主在資格喪失後,交由舊仲介辦理轉出時,其時就可以主張與舊仲介的委託合約失效,那外勞轉出的部份,就是外勞委託仲介公司的合約了,如果外勞主張與舊仲介解約,那麼轉出承接業務就不一定是由舊仲介處理,外勞可以主張由就業中心代為媒合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本身就是一個自然人,並不是商品,並不能說當原雇主資格失效了,就一定要由原仲介處理後續,外勞本身也可以主張交由其他仲介處理,而且這樣的處理並不影響原雇主,因為雇主只要廢除聘僱的同時,其時就算是與原仲介及原外勞解約了,何來履行上述解約違規事項。唯一可能會觸法的部份就是原雇主不願意讓外勞轉出,或有條件式的讓外勞轉出,並非出於外勞本意,那麼就算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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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參考資料:

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外勞申請-有關申請外勞幫傭的問題~~

網友July詢問:


因為家中有雙胞胎,想申請外籍幫傭幫忙帶小孩,還要有一位滿75歲的長輩,如果爸爸己當媽媽申請看護工的申請人,可以再當女兒我申請時的滿75歲的申請點數的一點嗎,因為先生家沒有人滿75歲?
因為沒有住在一起,但申請時戶籍是否要移到娘家才可以申請呢?若可以申請時,申請成功後戶籍可以遷回來自已的住處嗎?
可以請達人回答一下呢?感恩~~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因為家中有雙胞胎,想申請外籍幫傭幫忙帶小孩,還要有一位滿75歲的長輩,如果爸爸己當媽媽申請看護工的申請人,可以再當女兒我申請時的滿75歲的申請點數的一點嗎,因為先生家沒有人滿75歲?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你父親只是申請人非被照顧人,也非申請的資格者,所以當然可以用父親來計算幫傭點數再來申請外籍幫傭,但母親已有申請外籍看護,因此無法再計算點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47


因為沒有住在一起,但申請時戶籍是否要移到娘家才可以申請呢?若可以申請時,申請成功後戶籍可以遷回來自已的住處嗎?

建議申請成功後,先暫時不要將戶籍遷回,建議引境外勞一個月後,或確定外勞工作已上手後,再將戶口簽回,以避免在申請文件時資格被撤消。


SEA0800-01-1234小提醒:一般來講幫傭的申請資格比較難取得,且薪資也較高,主要是因為政府的就業費就要收到5,000元,因此都會建議雇主在聘請外籍幫傭時,一定要三思後再行。另外在人選上面也要精挑細選,否則引進來了之後,如果發生甚麼不愉快,解約後,雇主要重新申請資格,也會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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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外勞逃跑-外勞逃跑的法律追訴期

網友愛玉斌:


如提...外勞簽了3年的合約


來台3個月就逃跑了...


請問法律追訴期多久???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請問一下你所謂的追訴期是指?外勞有偷東西要提民事?外勞導至被照顧人受傷?外勞對於你的聘僱權益有損害?



逃跑後之處理: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
(1) 立即與仲介公司聯繫-由仲介公司辦理呈報治安機關,聯絡國外仲介聯繫外傭家屬,鼓勵投案。
(2) 委由仲介公司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就業服務法第56條)
(3) 收集住家附近大樓路口等錄影帶提供給警方做為查緝參考。
(4) 提供外傭在家中對外聯繫電話給警方做參考。
(5) 提供生活照片給仲介公司,俾便發送懸賞通報。
(6) 已向勞委會辦理外勞逃逸報備者,就業安定費將計算至逃逸前1日。
(7) 健保費,雇主須先取得勞委會核發的外勞逃跑報備函,檢附影本連同健保退保申請表正本,一併送交健保局申請。外勞健保費將計算至外勞逃逸前一個月,自外勞逃逸當月起,雇主即不須再繳交健保費。
(8) 外勞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依規定申請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就業服務法第58條)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08


外勞逃跑後被抓到遣返回國,多久時間無法再來台工作?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外國人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3年至5年,若是逃跑後有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3年,因此依國際慣例若是逃跑後又有從事非法工作,外國人將會被管制6年至8年,不得再入我國工作,該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出國之翌日起算。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90



SEA0800-01-1234小提醒:以上都是外勞逃跑後處理的方式與外勞被管制的規定,但如果雇主要求法律上的賠償追訴,建議現在就可以提告,只要他一被抓到,就會通知到雇主,如果官司還在打的話,外勞回國後再來台灣馬上就會送到警局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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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外勞直聘-外勞申請再回台費用

網友judy詢問:


我們家照顧奶奶的印尼外勞,11月將滿3年了。


他回印尼後,願意再回來照顧,


可是仲介說外勞要付3萬元的費用,


外勞的同國籍朋友說可以自己辦理,就不用這麼多錢了。


想請問,一般都是要付這麼高的費用嗎?


他們可以自己辦理再回來台灣的手續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詢問:


Dear 你好


一般來說印尼外勞如果透過直聘來台,就不用貸款,通常貸款就是他們最重的負擔,但這部份是印尼政府與台灣的銀行合作規定的,只有直聘的外勞才不用貸款。指定工再來的印尼外勞,在國外仲介費的部份都會有所優惠吧!省不了的就只有銀行貸款。


直聘的相關流程,前半段在台灣的部份是由雇主自行去辦理,後半段的部份是寄到國外辦理,通常都是由外勞帶文件回去後,再辦理入台。但通常直聘發生問題的案件,都是外勞回國的時候,一下子把文件弄丟了,結果又回頭來找仲介協助,又或者因為所有文件都在外勞手上,他要甚麼時候回來台灣工作,你也很難控制,本來講好兩個星期,一下子變成一個月,可是礙於直聘文件在他手裡,雇主也只能聽他的。


另外外勞入國後有很多流程跟手續都要辦,如果雇主本身時間上都能配合那就好,如果不能配合,那麼不就造成雇主要請假協助跑流程嗎?而且很多文件都是有時效性的,最近才處理一件因為雇主忘記辦理聘僱,結果被廢除聘僱許可,雇主要重新申請,外勞要回國後才能再入境,後來才找仲介協助。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09



SEA0800-01-1234小提醒:雖然直聘對於外勞來講是比較省錢,但是對於雇主來說就是要多花時間,而且每項流程都是環環相扣,一忘記就是廢聘或者是罰款,前一陣子協務雇主處理直聘未辦聘僱許可的事情,打電話到承辦單位詢問時,也反應直聘的雇主疏失案件還滿多的,所以只能說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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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外勞轉換-我需要國內承接的外籍看護

Dear 蝶兒


1.我己經去長照中心填好資料送件了,長照中心他通知我7/30日就可以請仲 介去幫我們辦理外傭。
2.我現在的這個在家裡的外傭,原本的仲介公司7/23日會來接走,我門是辦三方合意的方式作轉出的。


現在...............誰手上有好的外籍看顧,要乖,聽話,有笑容,會哄阿媽的,年紀大一點穩重一點,老人家長期生病,脾氣一定不好,所以要有耐心的。誰身上有這樣的人,能幫我最快辦好的人,請跟我聯絡。
我要先看外傭的照片,資料請mail:deodar11261@hotmail.com
我會馬上和你聯絡。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想請問一下目前7/23仲介會接走,是已經確定有新雇主承接嗎?還是留在仲介公司等待轉出?


2.提醒一下如果在長照中心送勞委會的同時,如果轉出的外勞還沒有送件通過,勞委會不會核發核准函喔!這個時間點要特別注意喔!


3.待轉出的部份,印尼現在是齋戒月,所以可能會比較缺少待轉出的外勞,要不然就要多花一點時間挑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xid=4
(仲介公司待轉出的外籍看護,大約兩週更新一次)



SEA0800-01-1234小提醒:現在看來你的時間抓得很緊,一定要先確認原外勞是否有轉出,除非你是可以增聘兩名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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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外勞仲介-台南外勞仲介公司? 哪家服務不錯?

網友東漢詢問:


家中打算於今年底前申請一位外勞來照顧年事已高的阿公(失智).請有此經驗的網友介紹一下.台南外勞仲介哪家比較好.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Dear 東漢: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巴氏量表線上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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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外勞管理-外勞看護休假及工作規定

網友詢問:


外籍勞工申請為全天候24小時,但每一個月都會要求在假日休假。
1.依現行勞動條件,有沒有規定多久時間要給予休假?依照那一條法規?
2.因為實在排不出時間,可以將休假再擇日給補休假或以工資來替代休假(應如何給薪資)嗎?
3.看護堅持要休假,一定要配合看護嗎?
4.看護請假的時候,要怎麼做才能夠有合法的請假單作為日後糾紛的依劇?


5.看護在執行工作的時候,如果限制其不得在工作時間與“別人”交談嗎?
發現到外面的時候,看護會趁我們不注意時,主動跟其它不認識的看護搭訕。或是把老人家推到公共場所後,自顧自的在講手機,這些都是可以制止的嗎?
6.將其不合理的事宜寫成書面資料,並請其簽名做為警告不得再犯,這樣做可以嗎?這樣合法嗎?


7.最近老人身上有不明傷口,但老人家沒辦法明確舉證何時受傷,如何受傷,有些懷疑是否被虐待,可以在居家安裝攝影機嗎?會不會違法?


8.第一年看護都很安份,但續約後,最近變得很有心思會去想東想西,吵著一定要休假,很害怕外勞逃跑,(看護只有做看護的工作,不會給她做別的工作),作為雇主應該如何防犯事件的發生?有那個單位可以作為洽詢?仲介公司也說沒辦法處理這樣的事情。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1.依現行勞動條件,有沒有規定多久時間要給予休假?依照那一條法規?

依照勞動契約來講,每七天都有一天休假日,雇主如果不清楚可以去翻閱當初簽定的勞動契約,勞動契約是國外辦事處公證的,不能修改。

2.因為實在排不出時間,可以將休假再擇日給補休假或以工資來替代休假(應如何給薪資)嗎?

如果真的排不出時間,可以跟外勞協商休假日,或者是以每日528元替代應休而未休加班費。

3.看護堅持要休假,一定要配合看護嗎?

外籍看護如果堅持要休假的話,先委請仲介公司代為輔導,如果還是要休假,可與外籍看護溝通,改為每個月休一日,盡量配合雇主休息日為主。


4.看護請假的時候,要怎麼做才能夠有合法的請假單作為日後糾紛的依劇?

一般來講,外籍看護並沒有特別額外做請假單,建議在薪資表上面,當月填寫外籍看護休假日,在領薪的時候,就不計算當天加班費,要求看護簽名即可。


5.看護在執行工作的時候,如果限制其不得在工作時間與“別人”交談嗎?
發現到外面的時候,看護會趁我們不注意時,主動跟其它不認識的看護搭訕。或是把老人家推到公共場所後,自顧自的在講手機,這些都是可以制止的嗎?


你可以要求他在工作期間盡量對於被照顧人的狀況要多注意,但老實說要怎麼去管制他,也很難去管制。就如同老闆要求員工上班不要用FACEBOOK但是,除非全公司都把FACEBOOK鎖起來,要不然員工還是會偷偷上,即使鎖起來了,還是會用手機看吧!相對的,只能提醒,但是要如何落實管制,目前想到就是打3G用影像電話或許有可能。

6.將其不合理的事宜寫成書面資料,並請其簽名做為警告不得再犯,這樣做可以嗎?這樣合法嗎?   


建議如果外籍看護有做的事項,請仲介公司的翻譯老師前往,並列出中印文雙語的警告單,再請外勞簽名。雖然規定上有寫只要開出三張警告單就可以遣返外勞,但是通常這難度很高。


7.最近老人身上有不明傷口,但老人家沒辦法明確舉證何時受傷,如何受傷,有些懷疑是否被虐待,可以在居家安裝攝影機嗎?會不會違法?  


如同你講的,裝攝影機吧!但避免安裝在外籍看護寢室與浴廁,盡量裝在客廳或飯廳,記得不要讓外籍看護知道,觀察個三個月至半年,不需要的時候就拆掉吧!


8.第一年看護都很安份,但續約後,最近變得很有心思會去想東想西,吵著一定要休假,很害怕外勞逃跑,(看護只有做看護的工作,不會給她做別的工作),作為雇主應該如何防犯事件的發生?有那個單位可以作為洽詢?仲介公司也說沒辦法處理這樣的事情。

如同上面所述,休假的部份盡量跟外籍看護協調,也請仲介公司前來輔導,如果雇主時間上能配合,就一個月讓她休一天,其他假日就給加班費即可。下面網站的內容有一些外勞管理的注意事項,你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3&xid=2


SEA0800-01-1234小提醒:注意對於外勞的管理軟硬都要適中,賞罰盡量都照規定來,盡量不要發生以下狀況,過年外勞表現好就給紅包,但之後卻因為有給紅包就不給加班費,然後外勞大剌剌的跟雇主爭取,雇主會認為外勞怎麼這麼愛計較,但外勞會認為這部份是兩碼子的事,常常雇主都會犯這樣子的錯誤,而導至跟外勞相處產生裂縫,建議該給的都照規定去給,如果要額外的就盡量不要太多,還有對於放假的部份,因為工作久了也會悶,總是希望出去透透氣,建議真的跟外勞坐下來好好談,盡量安排一個月有一天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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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外勞問題可以詢問SEA0800-01-12


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

外勞稅制-公司給付外勞薪資,應如何辦理扣繳?

臺南市安南區李先生詢問:


公司給付外勞薪資,應如何辦理扣繳?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


扣繳義務人給付外勞薪資所得扣繳方式,應視外勞一課稅年度在臺居留天數是否滿183天:
1.如在臺居留合計滿183天者,扣繳義務人於給付薪資所得時,應視外勞自行選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規定扣繳稅款,或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繳5%,如前者目前每月薪資未達起扣標準68,501元者,免予扣繳,如後者目前起扣點為40,020元。扣繳稅款得自外勞該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中減除。
2.如在臺居留合計未滿183天者,應以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目前為28,170元作標準,全月薪資給付總額低於該標準者,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6%,全月薪資給付總額高於該標準者,按給付額扣取18%,該外勞不須另行辦理年度結算申報。


2012年7月8日 星期日

外勞體檢-外籍勞工入國以後還需要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嗎?

網友詢問:


外籍勞工入國以後還需要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外籍勞工入國後滿6、18與30個月的前後內雇主需安排辦理定期健康檢查,並於15日內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當地衛生局。印尼外籍勞工入境需要加做傷寒檢查及傷寒症狀問診。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外勞管理-越南外勞和雇主糾紛

網友詢問:


日前我與越南外勞廠工發生口頭上糾紛,起因在於 他態度不佳,再糾紛時我有輕推
他,那他向勞工局檢舉我打他(我有請他提出驗傷單)
目前我要遣送他的原因
1.喝醉酒,隔天沒來上班
2.態度不佳,作勢要打老闆,


以上我可以遣送他嗎?PS:我是雇主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你好

建議你先與仲介公司聯絡,先看要如何處理
另外再請仲介公司協調安排到當地勞工局進行協商

1.喝醉酒,隔天就沒有來上班(以曠職論)
如果公司有出勤記錄,記得協商的時候也要帶去。
另外這樣的事情是否有曾經發生過,而發生時是否有找仲介公司過來輔導
如果有的話請仲介公司也一併帶警告單與輔導記錄一同前往協調


2.態度不佳,做勢要打老闆
勞基法規定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可不經預告結束勞動契約,但是也要有相關證據,工廠內是否有錄影畫面。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照上面來講要遣返應該是沒有啥特別問題,但是重點要去勞工局進行勞資協調的時候,雇主這邊能夠提出相關的佐證嗎?如果沒有辦法也是雇主自己在喊爽的。建議將相關的資料準備好,請服務的仲介公司安排協調,也請仲介公司提供一些防逃的作法,以預防外勞逃跑。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詢問我SEA0800-01-1234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外勞薪資-外勞離境再入境,超過多少天,無法再向前雇主追討年資,急!!!

網友小阿呆詢問:


外勞離境再入境,超過多少天,無法再向前雇主追討年資,非常急,請了解的大大們幫個忙...感恩


 


網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目前還不確定你所的年資是指?所以現在幾個假設的回答


1.外籍看護或者是外籍幫傭,只要滿一年就有7天年假
未滿一年,未有年假
已滿一年未滿二年,有七天年假,應休而未休,雇主需補528*7=3,696
已滿二年未滿三年,有七天年假,應休而未休,雇主需補528*7=3,696
已滿三年,已出境。
所以如果外勞做滿三年會有14天年假,但應休而未休則雇主需補7,392


PS1:如果是承接,年假的計算就會有分新雇主跟原雇主,通常都會在新雇主承接日結算原雇主的薪資與年假,而新雇主的年假部份則是由承接日計算到滿期出境日。
PS2:三年滿期回國後,合約是從新簽的,所以年假的部份也是重新計算。


外勞薪資費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2.工廠的部份,只是有滿一年就有7天年假。
這部份就會比較負雜,有些是用在補休上面,有些是用在非國定假休假上面,所以要看工廠的規定。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目前依照你所說的「年資 」來判定問題的話,猜應該是年假有沒有給,但是如果年假未給,離境再入境,離境前未給可以跟仲介公司反應,一般都會以異常事件處理,除非仲介公司都沒有處理,那才打1955投訴。另外如果外勞已經出境了,再入境時,還是可以請仲介公司處理,一樣除非仲介公司都不受理才打投訴電話。年假補薪的部份並不會因為離境後再入境的時間過長,而消滅,所以不用太擔心,但是建議在離境之前就把錢的事情算清楚還是比較好,唯一要注意不要超過居留期限就可以了。


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如何自己申請外勞?程序及大概所需時間

網友sunday詢問:


大大好
家中有老人長期臥床、已領有殘障手冊。需要申請外勞看護、想要自己申請想請問手續如何辦理。


謝謝! 
因為已經有人選、該名外勞之前在先生三姐那做了有5年((在hk及台灣)、所以現在想直接申請她。一則不需要再適應二則對其做事也放心。想説直接幫她申請也可讓其多存點錢。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想請問一下
該名外勞是那個國籍的?
確認你目前的申請資格?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特 定 身 心 障 礙 項 目



1. 平衡機能障礙



7. 先天代謝異常



2. 智能障礙



8. 其他先天缺陷



3. 植物人



9. 精神病



4. 失智症


10. 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是巴金森氏症)
5. 自閉症11. 多重障礙 ( 至少具有前十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6. 染色體異常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外勞初次招募直聘:
勞委會「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101年元旦正式對外啟用,民眾需持有有效且未經仲介辦理的初次招募許可函或是入國引進許可函,方可進入系統選工。但是目前僅開放泰國,菲律賓本來在年初預計參加初招直聘,但後來考慮對於雇主與外勞的保障可能會有影響,因此也放棄初次招募直聘。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672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你目前的人選非泰國籍,可能還是要尋找仲介協助,另外,直接申請對於外勞來講幫助是很大,但是對於雇主來講,卻沒有一個緩衝的保障。近期也處理過一案件,外勞是雇主姐姐介紹的,以前是照顧雇主姐姐的公公,結果現在到雇主家的時候,卻發生不適應的問題,入境一個月後勞雇雙方就想解約。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某位外勞在自己的親戚家做得很好,但要注意,每一個人的家庭生活習慣跟認知也不一樣,所以不一定同一外勞在親戚家做得好,在自己加也能做得好啊。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外籍看護滿期搭機回國,如遇到颱風而有延誤該怎麼處理?

外籍看護滿期搭機回國,如遇到颱風而有延誤該怎麼處理?


因應颱風來襲,部分航線班機停飛,造成中外籍旅客出、入境逾期停留及簽證逾期。 入出國及移民署說明,在臺停、居留外籍旅客出境若因颱風致班機取消或延誤,造成逾期停、居留,非可歸責當事人之故,准予於3日內出境免予罰鍰。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774


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外勞很惡劣

網友詢問:


我想請問~外勞種種問題,想辭退他,該怎麼做?
中間空窗期等到下個外勞來要多久?程序為何?
現再已經來一年半了...爬到我們頭上還摔碗盤
是看準我們非他不可,因為老人無法沒人照顧,所以態度很惡劣
我們該怎麼做呢...跟仲介協調結果,仲介叫我們忍...還說他會跑掉之類的
仲介根本不想管我們....我們該怎麼辦
2012-06-20 21:26:52 補充
 
2個月~5個月太久了=ㄦ=沒辦法說~哀哀哀哀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依照時間判斷,你們還是舊制的2年合約+1年展延,以下有兩種方式處理


1.因為目前辦理遣返非常困難,除非外勞本身願意回去,如果打死都不願意回去,真的很難辦理遣返。建議只能轉出,轉出之後再承接其他的外勞,這樣子的方式最快,就要看外勞多快被其他雇主承接,這中間大約會有1~3個月的空窗。但是如果是辦理轉出之後再從國外引進,可能就要4~6個月。


2.你們還是舊制的方式,建議兩年到期前兩個月去開立醫診,然後辦理新的核函,挑工。等到原外勞兩年合約一到期,就不要辦理第三年的展延,直接從國外引進新人。仲介公司應該都有辦法協助將空窗期控制在三天內。但這唯一的風險就是怕外勞逃跑。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63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直接叫仲介公司來進行輔導跟開立警告單,如果不能改善,帶到勞工局去協調是要轉出還是要繼續用。這些都是在拖時間,實際上就拖到兩年快到期,不續約,辦理新件,直接叫外勞回老家。一定要請仲介協助,如果仲介不想管的話,順便也請仲介回家好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外勞申請-高雄 申請外勞 如何挑選好的外勞來看護老人

網友:


家裡有老人, 考慮申請外勞. 我住高雄, 家裡附近鄰居也很多人申請外勞來看護. 常看到外勞把老人晾在一旁只顧群聚聊天, 還有不停講手機的. 也有聽過鄰居與外勞相處上出問題. 好像外勞仲介也不太管理. 我們想申請外勞, 卻又怕自找麻煩, 該如何睜亮眼挑到好的仲介公司或業務? 還有如何挑到比較優的外勞呢?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外勞薪資-請問有關外勞工時問題與逃跑問題

網友詢問:


1.我司當初引進外勞時仲介公司說外勞工作時間每月只休息四天,等於是以前的舊制度,但我司本國勞工為隔週休,當初仲介公司說明可以用四個晚上抵扣隔週休,所以我們即引進外籍勞工,但等到外籍勞工到公司後他們私乎不知自己的在本公司工作的工時,也一直推拖說在越南沒看到仲介的合約與不知道工時..等理由.那公司為和諧所以有針對外勞開一次會議重新講解他們在公司的工作工時與薪資計算方式,當下他們也都同意了,也無異議,也簽下了同意聲明書,
那內容是:
(我們已完全明白公司工時與薪資計算方式無異議,若日後還有爭議時願意自動離職)


請問這聲明書合法嗎,將來有真爭議時勞工局會承認嗎?
我們當時也有會議記錄


2.勞工局規定公司不得扣留或保留保管外勞護照,但雇主若有發現外勞有逃跑嫌疑時第一時間有通知勞工局,請問若外勞真的逃跑時勞工局要不要負責?已有事先告知勞工局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請問這聲明書合法嗎,將來有真爭議時勞工局會承認嗎?

外勞在工廠工作即適用勞基法規定,並無啥舊制跟新制,其工作時數的規定就跟本勞一樣。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所以如貴公司的規定的工時與薪資計算方式與勞基法不同,簽訂相關聲明書的話,要求外勞接受。此作法如未來有所勞資爭議,貴公司並不能站得住腳,反而違返勞基法。而且該聲明書就是違反勞基法的證明。

外勞薪資: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xid=1


請問若外勞真的逃跑時勞工局要不要負責?已有事先告知勞工局

外勞管理責任在於聘僱之公司,如果外勞逃跑,責任歸屬於公司,勞工局並無其他責任問題。然而公司將會依法無法申請該逃跑名額之外勞,除外勞被補。
另外規定公司不得扣留或代保管外勞護照,依經驗來看,公司扣留相關證件,也不能阻止外勞逃跑。所以現在都會建議雇主不用扣留會代保管護照的方式來預防逃跑,其實還有更多更好的方式。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45171441


 


SEA0800-01-1234小提醒:現在看起來,服務你公司的仲介已經嚴重失職了,從一開始未跟貴公司說明外勞其工作條件也是要符合勞基法之外,挑工也未與勞工說明工作條件,才導至後續這些問題。如果說今天這些勞工去向勞工局控告公司未依勞基法給薪及工時,對於公司來說也是會有罰則。另外防止工廠外勞逃跑的方式有很多,最笨的就是扣留護照跟證件,這個也是6萬到30萬的罰則。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外勞薪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發生時(後)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處理原則 ?

工廠陳老闆詢問:


如果當地政府宣布因為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發生,而停止上班上課,如果外勞持續上班,那麼薪資應該怎麼給付?


 


SEA0800-01-1234回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8年6月19日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一、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事項:
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不出勤。
(發生天然災害,已通報停止上班,或因天然災害導至不能上班,可以不上班)


二、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工資給付暨其他勞動條件事項:
(一)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該風險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但也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之目的及概念不同,建議雇主仍應本應照顧勞工之意旨,宜不扣發工資。
(二)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簡單說,如果宣布不上班,雇主可發薪資,不發當日薪資也不違法,但不可扣考勤)


三、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約定勞工出勤暨工資給付事項:
(一)天然災害發生時(後),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二)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與雇主約定出勤,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公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如果已經宣布不上班,但勞工還在工廠持續工作,雇主可給與加班費或其他津貼,但不給也不違法)


SEA0800-01-1234小提醒:勞基法並無規定有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假,所以政府只能用道德規勸的方式,建議企業主還是發放薪資與加班費,所以就目前法令來說,雇主不發放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假薪資也不違法。但SEA0800-01-1234還是建議考量勞工之辛苦,宜發放相關薪資。


 


外勞申請-關於申請外勞的資格

網友詢問:


家中有一位三個多月的小嬰兒,
及二個中風的家人, 皆領中度殘障手冊,
那二位領有殘障手冊的家人及其他人皆有工作,
請問可以申請外勞嗎?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可能還要再多給一些資料,才能判別是否能申請


請問可以申請外勞嗎?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以你目前的資格來看,一個未滿一歲的小孩,分數為7.5,所以申請外籍幫傭還需要8.5的分數,可能還要看看有沒有超過75歲以上的長輩,要不然可能就沒有幫傭資格。另外看護的部份,殘障手冊有限定上述十一項,且都要重度才能申請,因此建議到醫院申請巴氏量表看看能不能通過。如果不行通過,那就要等到九月有放寬80歲巴氏量表60以下就可以申請通過後,再試試看。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20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外勞費用-外籍看護來台工作,轉出期間就業安定費問題

網友小鳳詢問:


各位大大:
有個問題想請教,外籍看護來台工作每個月雇主要繳2000元給政府,但是雇主約滿未續聘仲介會在幫忙外籍看護尋找下一各雇主的時間,在這段沒有雇主的時間內,原本雇主該繳給政府的2000元是否要由外籍看護自己繳納?或者在這段期間不用繳?希望各位大大幫忙解答,感激不禁^_^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轉出期間,原本雇主該繳給政府的2000元是否要由外籍看護自己繳納?或者在這段期間不用繳?

就業安定基金是依勞委會所發文之廢止聘雇許可函之停止聘僱日期為停止計費日,勞委會會自行計算,無需另外申請停繳手續。只要將外勞辦理轉出,也辦理解約、廢止聘雇,在轉出期間就毋需繳納就業安定費,但是只要一簽了廢止聘僱,就無法取消轉出。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部份業務對於就安費與健保費的停止繳納時間並不瞭解,另外也有時候擔心雇主的決定搖擺不定,而造成未替雇主辦理廢止聘雇,因而導至雇主增加就安費的支出。但是在這邊也要特別提醒,外勞的健保費還是得繳喔!必需繳納到三方合意簽約的時候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痕外勞問題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外勞未婚生子遭解雇

網友詢問:


外勞在台灣未婚生子導致毀約,返回他的國家,還能有機會再過來台灣嘛?


 


外勞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有規定,該法也適用於外勞上面,所以外勞未婚生子,並未違反任何規定與合約。勞動契約內如有限定不得懷孕,則算違法,且無效。所以外勞在台灣未婚生子返國,依法並不會影響她再次來台的工作機會,除非該名外勞因為懷孕而不願意回國,選擇逃跑,在逃跑期間生子。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外國人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3年至5年,若是逃逸後有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3年,因此依國際慣例若是逃逸後又有從事非法工作,外國人將會被管制6年至8年,不得再入我國工作,該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出國之翌日起算。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90



但是目前處理案件,大多數不是在台灣生下小孩,就回國,要不然就是在還沒生之前就回國,原因是台灣國籍是屬人主義,因此在台灣生下小孩,也不太可能有台灣的國籍,而且小孩子也算是自然人也有居留期限,因此大部份都會決定先回該國。


不管是生之前還是生了小孩之後,勞雇雙方協調要先回去,雇主還是要得依勞動契約結清應該的薪資與年假加班費。再者小孩如果已經出生,還要協助申請該國的護照與簽證,要不然小孩子也是回不了國。


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外勞仲介-目前全台有幾家外勞仲介公司

網友歐小姐:


問題跟標題一樣,請問一下現在台灣目前大約有幾家外勞人力仲介公司?


因為做報告需要所以請幫忙一下囉!!!!!!!!


 


外勞仲介SEA0800-01-124回答:


根據勞委會統計,截至101年第一季,國內人力仲介公司許可家數共2,214家,其中1,027家終止營業,34家被廢止許可,5家目前停業中,期滿未換証有3家,全台仍在營業的人力仲介有1, 145家,較100年底營業家數1,124家,增加21家。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19


 


 


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外勞報稅-公司引進外籍勞工給付薪資應以何種扣繳率辦理扣繳?


草屯鎮江小姐問:公司引進外籍勞工給付薪資應以何種扣繳率辦理扣繳?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外籍勞工如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其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的扣繳率扣繳稅款,可由該勞工自行選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的規定扣繳稅款,或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繳5%,並於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免繳憑單。如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以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101年度為28,170元),作為適用差別扣繳率之標準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於該標準薪資以下者,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6%;全月薪資給付總額高於該標準薪資者,按給付額扣取18%,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另須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外勞仲介-想請問新竹縣市優質的人力仲介公司?

網友詢問:


想替公司尋找生產線的外勞,
降低公司的人事成本,
專業又有服務概念的優質人力仲介公司?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專業又有服務概念的優質人力仲介公司?



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以上有關於數字的部份可以上勞委會網站查詢
http://agent.evta.gov.tw/agentext/MainMenuExt.jsp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外勞的薪資已經跟台灣工廠的薪資差不多,要找來降低人事成本,老實說只能降低6%的勞退,但會聘僱外勞唯一的點就是在於肯加班,配合度高。另外如果工廠的人事想要到國外進行面試的話,也是會協助雇主到國外進行面試。


 


看護費用-住院時看護費用,可否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網友山通大海詢問:


各位好:
請問住院時, 自費請看護的費用,可以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嗎?
如果可以, 需要準備哪些單據呢?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住院時看護費用,可否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僱用本國或外籍看護所給付各項費用,依規定不得於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項下列舉扣除。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前段規定「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納稅義務人僱用本國外籍看護所給付各項費用係給付與個人,非給付予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醫療院、所,因此不符合於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項下列舉扣除規定。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9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照上面的解釋,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項列舉扣除只能是所得稅規定之醫療院、所開立的費用收據才能扣抵,如是給付給個人則無法列舉為扣除額。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外籍看護所得稅的問題

網友詢問:


關於外勞的所得稅:
1.甲外勞於去年11/15到我家,今年要扣稅嗎??
2.之前仲介公司交待我們每個月要給甲的薪資之前要先扣除甲的所得稅而存入甲的郵局簿,但甲的郵局簿我們存放,我們是有每個月存入後有拿給外勞確定簽名,而現在5月了,問公司說是否要辦外勞所得稅,公司回說,外勞每個月賺的少,公司都不會再幫她們扣稅,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合法嗎??或是至少要申報??若沒要報稅為何又要我們每個月代存所得稅??
3.若甲外勞要真須報稅,由雇主或是公司辦理,外勞要也要去嗎??
4.網路上說,外勞要離境前須有完稅証明,是真的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1.甲外勞於去年11/15到我家,今年要扣稅嗎??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6,82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因此外勞今年還是要申報,如果今年不申報那麼等到103年離境完稅時就會有滯納金利息產生。
簡單試算一下目前外勞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5,840*12/365*47*6%=1,469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簡單說:家庭類外勞需要繳稅只有可能會發生在剛入境那一年或者是要離境那一年,當年度只要做滿超過183天就不用繳稅。



2.之前仲介公司交待我們每個月要給甲的薪資之前要先扣除甲的所得稅而存入甲的郵局簿,但甲的郵局簿我們存放,我們是有每個月存入後有拿給外勞確定簽名,而現在5月了,問公司說是否要辦外勞所得稅,公司回說,外勞每個月賺的少,公司都不會再幫她們扣稅,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合法嗎??或是至少要申報??若沒要報稅為何又要我們每個月代存所得稅??


不申報就是跟國稅局在賭啊!沒被抓到都還好,抓到的話,外勞的補稅再加上利息。

3.若甲外勞要真須報稅,由雇主或是公司辦理,外勞要也要去嗎??


如果真的要繳稅,可以委請仲介公司協助,像我們公司最近最忙的就是完稅與工廠的行政
另外今年也有開放外勞可以直接線上申報,還滿快的。
http://tw.myblog.yahoo.com/seacomtw/article?mid=442&prev=-1&next=440



4.網路上說,外勞要離境前須有完稅証明,是真的嗎??


外勞離境之前都要進行完稅動作,這是真的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外勞報稅-永康區林小姐問:我要幫公司的外籍勞工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也可以利用網路申報嗎?

永康區林小姐問:


 


我要幫公司的外籍勞工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也可以利用網路申報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


 


凡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香港及澳門人士(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可於今年5月採用網路辦理申報10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外僑納稅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下載網路申報程式。申報登入方式為:一、金融憑證登入:可下載申報年度基本資料、入出境及所得資料;二、以101年1月31日外僑居留證(ARC)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登入:可匯入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調所得資料檔或自行建立資料。外僑人士網路申報完成後,須於101年6月11日前逕(寄)送相關證明文件(如:扶養親屬、境外給付之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等其他證明文件)至居留證所在地國稅局。


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北部申請外勞推薦仲介

網友:


有人能推薦北部不錯的外勞仲介嗎?
最近有需要請到~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如何挑選外勞仲介公司
在還未接洽仲介之前,建議可以到勞委會網站查詢公司相關資料
http://agent.evta.gov.tw/agentext/MainMenuExt.jsp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SEA小提醒:目前99年的評鑑成績出來了,你可以去問問看該公司是否有通過99年評鑑。一般來說100年就是會考核99年度,所以現在出來的都是99年度的評鑑成績。成績是上星期才出來,勞委會還沒有更新,應該有A級的都會在網站上公告。


本身在外勞仲介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不清楚的,可以再詢問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外勞轉出-外勞合約上的問題

網友阿Yu仔詢問:


~~實在很沒有天理~~
我家在不得已情況下,依照政府規定:以巴氏量表通過,申請一個外勞到家裡來照顧家人。
那個外勞是四月18日入境到台灣,隔天4月19日下午約一點多來到我家;但是,到四月28日下午四點多,她就提出要求:希望解約,他要回到仲介那兒去。工作不到十天要求解約。
於是,我約好仲介,今天五月一日早上,仲介派人來把外勞帶走。總共工作12天。
仲介說:他們會把這位外勞轉介給其他雇主;如果我們家還要聘用外勞,就要重新再到醫院拿巴氏量表,重新經勞委會通過後再重新申請。
天啊,這太沒有天理了吧;
這樣看來,這位外勞是利用我,讓我申請她進來台灣,然後工作十天,要求解約,她再去找尋她喜歡的雇主。
台灣人_我,竟被外勞耍著玩嗎?
仲介說:外勞是被保護的;
那意思就是說:我這個台灣人被耍著玩是活該嗎?


就如:所建議:
"將外勞轉出,因為一個沒有心在家裡工作的人,那就轉出吧!"
雖然我可以不簽名,但是:他既然無心於我的家人照顧,只會為了達成目的而故意製造問題;例如:她用指甲掐傷家人,還留著三處指甲傷痕;
朋友很氣憤地要求我驗傷告她,我想就免了,我已經很忙碌了--家人生病,我更需要工作。而且他當然可以辯稱:那是不小心的!!!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這位外勞是利用我,讓我申請她進來台灣,然後工作十天,要求解約,她再去找尋她喜歡的雇主。


1.在外勞提出解約時,外勞仲介公司有先去進行協調嗎?
2.外勞提出解約的理由為何?工作不能負荷?
3.當初外勞仲介公司在挑工的時候有請你先填寫工作需求表嗎?
4.在挑選人選的時候,是否只給你履歷表就選定了呢?還是有面試或者是多張選擇


因為外勞被雇主決定要聘僱之前,外勞仲介公司都會先傳送工作需求表給外勞,以確認外勞的工作意願,如果外勞對於工作需求表內不滿意的話,可以拒絕是否要接受這個工作,在國外就可以處理了,而不是等到了台灣才決定不願意做這個工作。另外如果是外勞單方面不願意工作,要解約,一般都會先請外勞仲介來進行協調,瞭解問題在那裡,並安撫外勞與雇主協調,不可能馬上就解約轉出或者是遣返都是最後的下下之策。



SEA0800-01-1234小提醒:要特別注意,不是仲介說轉出就可以轉出,雇主簽了名才算真的轉出,雇主沒簽名,外勞跟仲介也是沒法度,除非是雇主有違法、外勞被打或性侵、原需求表工作不符或其他不可歸疚於外勞之因素,外勞才能轉出。但是經協調後外勞心意已決,然後又不願意回去,一般來講到最後勞工局都會判外勞轉出。但還是建議將外勞轉出,因為一個沒有心在家裡工作的人,那就轉出吧!
 
1.與仲介還有外勞協調,要仲介幫外勞找到雇主後才同意轉出,要不然雇主要一直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才能再申請,對於原雇主來講也是一個負擔。
2.另外也請仲介幫忙找新的外勞,當原外勞轉出後,雇主立即巴氏量表,再用承接的方式聘僱另一名外勞。
3.另外在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要由雇主支付,就安費會在確定解約的同時停止計算,可是這一停止就無法將轉出取消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仲介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外勞仲介-請推薦嘉義優良外勞仲介公司

網友一鳴驚人尋詢問:


一直都請菲籍外勞,語言可溝通,相處的不錯。
也曾換請過印尼外勞,語言飲食都不同
相處的很辛苦也不愉快
因此還是決定要菲籍外勞
目前這家仲介公司,選定工人後,處理龜速,過了3星期才告知工人已被選走
要我們重新再選
但是給的人選都不佳,都是隨便塞個資料給我們
從上任外勞回國至今已3個月了
仍無法挑到人選
親人癱瘓在床,急須看護,又不願隨便找個外勞來
想換家仲介公司
請大家幫忙推推,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以上有關於數字的部份可以上勞委會網站查詢
http://agent.evta.gov.tw/agentext/MainMenuExt.jsp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人選選不到不一定要找同一家仲介公司,如果真的不行換其他的仲介公司看看,另外如果等不及國外引進的人選就可以選擇看看轉出的人選來承接,手續比較快,可是轉出的人數與品質都要看那家公司的規模大不大,才會有穩定的人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xid=4


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巴氏量表-申請外勞的診斷證明書

網友詢問


因為阿公83歲了
家裡討論過想幫他申請外勞來照顧
有中度的殘障手冊 (多肢障)


 
但是我們住在三芝這邊不知道這附近有哪個醫院可以開診斷??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但是我們住在三芝這邊不知道這附近有哪個醫院可以開診斷??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開立巴氏量表醫院


C15 長青醫院 新北市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 新北市淡水區樹興里糞箕湖一之五號 02-86260561
C16 臺安醫院(新北市) 新北市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 新北市三芝區興華里楓子林路四二-五號 02-26371600
C05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新北市 新制醫院評鑑優等 新北市汐止區建成路五九巷二號 02-26482121
B01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 基隆市 新制醫院評鑑特優 基隆市麥金路二二二號 02-24313131
B02 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 基隆市 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 基隆市信二路二六八號 02-24292525
B03 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 基隆市 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 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一○○號 02-24633330
B04 基隆市立醫院 基隆市 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二八二號 02-24651457
B05 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 基隆市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九一號 02-24310023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7331735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尚未開放八十歲以上巴氏量表60分可申請外籍看護,目前僅有在勞委會的內部會議有相關研擬,還要通過跨部會與立法院,最快也要等到今年第三季才可以實施。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01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仲介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越南外勞想要台灣機車駕照

網友阿內內:


越南外勞他在越南有機車駕照.如果要換台灣機車駕照怎換?還是要去重考績車駕照.麻煩大大囉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持有外國駕駛執照,如何換本國駕駛執照?
《非中華民國國民者得依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1.應備證件:《須於入境之翌日起一年內辦理》。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A.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
B.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C.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或有效期間1年以上之入出境證件,但自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起,應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辦理。
〈2〉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護照正本及影本。
〈4〉正式有效期限內之外國駕照正本及影本(須申請驗證)。
〈5〉經體檢合格之汽(機)車駕駛執照申請書。
2.收費:
規費:駕駛執照規費新台幣200元。
3.注意事項:
〈1〉駕駛執照為英文以外之外文者,應附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
〈2〉大陸地區所發駕駛證,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大陸地區人民並應經筆試合格後,方得換領我國駕照。
〈3〉香港或澳門所發駕駛執照,應經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4〉其他國家或地區所發駕駛執照,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或經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外國政府或地區授權並經我國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之驗證。
〈5〉依據交通部函示規定,持有互惠國政府所發有效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換發我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之處理原則為。「若其持有之駕駛執照核發國對機器腳踏車未依排氣量或馬力數分級,則同意依前開規則規定得以換領我國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但如同時檢具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32小時之駕駛訓練證明者,則同意其得以換領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


35.外籍人士報考本國駕照須知?
一、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報考機車駕照者免)。
(一)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二)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
1.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請至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所指定之醫院、診所、團體檢查。
2.申請學習駕駛證時已體檢合格者,一年內免再檢查。
(四)費用新台幣100元。
(五)申請人須年滿18歲。
二、報考汽車駕照。
(一)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2.學習駕駛證(須有學習駕駛3個月以上之經歷)。
3.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
5.報名費新台幣450元、駕照費新台幣200元。
(二)注意事項:
1.報考普通駕照,須年滿18歲(外籍人士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2.筆試及路試均合格者才可核發駕照,筆試不及格7天後才能重新報考,但路考不及格可立即預約報名,7天後補考。
3.體檢結果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4.駕照有效期限依其經許可或居留證明之有效期限核發之。
三、報考機車駕照。
(一)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2.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經體格檢查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
4.報名費新台幣250元、駕照費新台幣200元。
(二)注意事項:
1.須年滿18歲。
2.已領有汽車駕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
3.筆試及路試均合格才可核發駕照。
A.報考輕型機車駕照(50CC以下)者免考路試。
B.持有效汽車或輕型機車駕照報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逾50CC且在250CC以下)者可免筆試。
C.報考大型重型機車(逾250CC) 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1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訓練結業,且須再辦理體能測驗合格,方具報考資格。
4.筆試或路試不及格者7天後才能重新報考。
5.體格檢查結果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6.駕照有效期限依其經許可或居留證明之有效期限核發之。
參考資料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main0308-1.aspx


目前越籍外勞是可以直接換照的
http://www.mvo.taipei.gov.tw/ct.asp?xItem=65266&ctNode=6671&mp=117011
但是外勞的駕照文件必需進行過驗證
可能要麻煩你的仲介公司協助會比較快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SEA0800-01-1234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外籍看護-關於申請外勞(巴氏量表)

網友NICK詢問:


有網友申請外勞時(巴氏量表)被刁難過的嗎?
難道一定要老人(90歲)才能申請嗎?
我太太領有重度殘障手冊.他行動無法自理.卻無法申請....這也太沒有道理了吧.請問網友有方式方法.可以幫助我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有網友申請外勞時(巴氏量表)被刁難過的嗎?


你好!有時候是因為醫生不同科,對於開立巴氏量表的看法會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領有身心障礙的手冊但要一定要重度以上就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1. 平衡機能障礙 2. 智能障礙3. 植物人 4. 失智症 5. 自閉症 6. 染色體異常 7. 先天代謝異常 8. 其他先天缺陷 9. 精神病10. 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是巴金森氏症)10. 多重障礙 ( 至少具有前十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但要開立巴氏量表就表示未達上列項目,那開立巴氏量表最重要兩點
1.35分以下
2.需要24小時照顧


申請資格: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


 


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巴氏量表-申請外勞用的&quot;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quot;遺失了 怎麼辦??

 網友詢問:


申請外勞用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遺失了


怎麼辦??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申請外勞用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遺失了

你是自己去申辦的話,首先聯絡醫院申請補發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但是如果相關流程不清楚的話,建議你聯絡服務你的仲介公司,他們就會協助你了。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有效期限只有60天,所以請雇主盡快去申請補發,要不然失效了就要重新再開一次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將會影響申請時間。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仲介問題都可以詢問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外勞報稅-菲律賓外勞退稅問題

網友小李飛刀詢問:


我老婆是菲律賓人,之前在前年八月到去年八月簽一年約在公司上班,但卻無退稅
我老婆說其他的外勞都有退稅 為何她沒退稅呢?
所以我打電話去公司人資, 他們卻說是國稅局沒退給公司 ,所以公司當然沒有
還說有問題自己去問國稅局
我該怎麼辦呢?
2012-04-18 17:10:59 補充
 
可是去年的退稅 我老婆她的身分是 外勞, 又要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呢?


 


外勞仲介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我老婆說其他的外勞都有退稅 為何她沒退稅呢?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1.請問一下你老婆當初是在工廠工作的嗎?如果是才會有預扣跟退稅的動作,另外你老婆是在前年八月份入境,去年報稅是報前年八月到十二月的薪資,如果她的薪資沒有超過去年度的基本薪資1.5倍(26,820),那麼就會以6%來扣繳。
2.工廠或者是仲介公司都會協助報稅,但是退稅時間卻不是工廠與仲介公司能去掌控的,所以建議打電話去問國稅局會比較清楚。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退稅的方式一是直接匯入帳戶,如果回國的話是直接給支票,也問一下仲介公司,當初的委託代領支票的是誰。我們一個工人,去年報的稅,到上個月才拿到退稅,也有去年五月報得稅去年七月就拿到的,所以你要仲介快一點,他們也沒辦法,因為那是國稅局在處理的。對不起補充一下,因為是你老婆是前年八月入境的,那麼應該不會有退稅,因為未滿183天。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仲介問題都可以詢問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人力仲介-如何找服務好的人力仲介?

網友阿慧:


想替婆婆找一位外籍看護.如何找服務好的人力仲介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參考資料:
如何挑選一家好的外勞仲介公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你可以上網查查看,那些公司的資料。
http://agent.evta.gov.tw/agentext/agent/QryAgen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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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外勞轉換-外勞已被轉出,卻又頻頻來電要錢

網友詢問:


我之前請仲介幫忙將原先雇請的外勞轉出。


轉出當天仲介列了張明細收據,要我照單給付所有的費用,我當時就已與仲介


當面將所有該給付的費用全都結清


但,最近該名外勞卻頻打電話&傳簡訊說,我有費用未給付給他


但,當時將外勞轉出時,仲介公司就已經列出該付費的明細,我也照單全都當


場付清,仲介的明細收據亦可證明。因為該外勞要求要轉換仲介,原仲介也早


將費用與該外勞結算清楚,並應該外勞的要求轉換其他仲介。


現在外勞卻又頻頻來電或簡訊的跟我要錢,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該筆費用在當初簽約時&轉出時,仲介均未提的費用,我也要給付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如果,該筆費用在當初簽約時&轉出時,仲介均未提的費用,我也要給付嗎?


因為目前還不清楚你整個狀況,所以想詢問一下你目前的一些問題,才能比較準確的給你建議。


(1)你是聘請家庭類還是工廠類的外勞
(2)當初在結算的時候,薪水扣除勞健保之後,還有其他的費用嗎?
(3)外勞是否工作已滿一年,如滿一年薪資單上面是否有年假的費用


假設你聘請的是外籍看護工,因為不適任而轉出,在轉出的時候,外籍看護工已滿一年,薪資上都有結算清楚,但有可能漏掉一年7天年假的薪資,換算為528*7=3,969。


參考資料:外籍看護及幫傭的年假特休規定為何?


 


外勞申請SEA-0800-01-01234小提醒:如果不是以上假設的話,那麼就要看當初結算的費用收據,我才能知道問題在那邊,如果費用收據都沒有問題,請仲介公司打電話給該名外勞,請他跟外勞解釋說明,如該名外勞還是持續打電話過來,建議你撥打與現在的雇主聯絡或者是勞工局,並示意該名外勞搔擾到你的生活,請他們處理,否則將尋求法律途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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