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請問:
公司每個月強制幫外勞代存款2000,是否合法?
此款項是存於外勞本人開立之存款帳戶,一直至離境才提領清點歸還
是否有法令相關規定?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果強制幫外勞代存款$2,000,但是存在外勞的帳戶裡面,這部份並不違法。可是雇主不可以幫忙代保管存摺、印章、提款卡、居留證跟護照,這部份就會違法。
擅自扣留其護照、居留證,甚至代保管銀行存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若限期未改善,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42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外勞仲介都會提供一張切結書,如果外勞有意將存摺、印章、提款卡、居留證跟護照交給雇主做為保管,就要簽切結書,但今年度開始,不管外勞有沒有簽,都不行保管。然後雇主在薪資單上寫明,多少錢以現金給付給外勞,多少錢匯到外勞的戶頭,然後存款簿都在外勞身上就不算犯法,但是老實說這樣子的強迫存款,老實說約制力就沒有那麼強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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