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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移工竊取香奈兒大衣逃逸 僱主母親急報警

移工竊取香奈兒大衣逃逸 僱主母親急報警
移工「阿玉」受僱沈男代為照顧沈母,卻竊走沈母的香奈兒大衣;阿玉到案後瞎扯大衣是沈母贈送,否認偷竊,仍被依竊盜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阿玉另被指控竊走價值80萬的愛彼錶、琉璃球等物,遭索賠100萬;台北地院審結,因無法證明阿玉偷走大衣以外物品,判阿玉僅需賠償大衣市場價格18萬元,可上訴。
印尼籍阿玉2016年4月19日在台擔任家庭看護工,但隔年1月2日凌晨近5時許,身穿沈母的香奈兒大衣逃逸。到案後否認偷竊香奈兒大衣,辯稱當時天氣很冷,因為沒有大衣,沈母見狀便香奈兒大衣贈送給她,但沈母在阿玉逃跑前便發現她會偷錢,逃跑當日,經清點家中物品後,發現除了大衣外,連高價的兩隻手錶及項鍊均遭竊,估計損失100多萬元,且阿玉還身穿原本屬於自己的香奈兒大衣逃逸。
刑庭審理後認為,依職權查詢同款大衣的市場價格約界於27萬餘元至18萬餘元間不等,因而認定沈母就此部分求償18萬元尚屬妥適,判阿玉需照價賠償。
至於錶、項鍊、琉璃球等部分,因無證據證明遭阿玉偷走,判阿玉免賠。
東南亞集團提醒您,除了要選擇合法的移工外,還要慎選合法的優良仲介公司,東南亞集團的移工都經過層層篩選,在國外每天訓練視訊直播,優秀品質看得到,在國內還會常常電話關心,了解在僱主家適應及工作狀況,真正做到負責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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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台中市再度辦理模範移工評選 即起推薦 選出模範移工六名 工作一年以上可參選

台中市再度辦理模範移工評選 即起推薦
選出模範移工六名 工作一年以上可參選
        為感謝貢獻心力的移工夥伴,肯定他們勤勉付出、敬業樂群的精神,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模範移工表揚,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止受理雇主、仲介、各國駐台辦事處及相關民間團體,檢附相關具體事蹟、文字或影音資料推薦參選,預計將選出6名模範移工,包含家庭類2名、產業類6名,於明年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中表揚,希望藉由這些移工楷模,促進勞雇雙方建立穩定和諧的勞雇關係。同時這也是相隔九年後,台中市再度辦理移工評選。
根據台中市109年模範移工選拔及表揚計畫,移工參選資格為自入境至108年11月30日止,在台中市轄內工作累積達一年以上,得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09年5月31日止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台中市轄內工作者。移工參與遴選前應切結,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情事或我國法令相關不良紀錄,另外在本國境內曾獲選為模範移工者將予排除。
評選指標包括「工作表現」(包括工作態度、效率、工作熱忱、同事互動)佔30%、「主動學習」(包括語言學習、專業能力等)佔20%、「佐證資料」(包括移工中文自我介紹、雇主推薦函)佔30%、「品行操守」(包括敬業精神、個性及情緒表現等)佔10%、「其他足為楷模事蹟」(包括平日優良事蹟,以及各項有助增進國人對移工觀感事項)佔10%。勞工局收件後,將進行參選人資格審查,並視實際情況採電話訪談、訪視及蒐集相關資料,再由勞工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等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今年得獎的6名模範移工。
獲獎的6名模範移工,勞工局將頒發6千元禮券作為獎勵。報名簡章可至勞工局網站下載。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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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安管理會通過補助有依兒少安置遣返費用 108與109年經費支應 移民署提計畫後核定

就安管理會通過補助有依兒少安置遣返費用
108與109年經費支應 移民署提計畫後核定
        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91次會議,針對補助非法移工攜有子女或懷孕5個月以上者之安置及子女遣返費用,同意108年度及109年度由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經費支應,並由內政部移民署提送計畫報勞動部核定後補助;至於110年預算,則請內政部思考由其他經費支應。
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91次會議在9月底召開,根據會議記錄資料說明指出,107年共補助無依兒少安置人數計14人,補助安置經費計新臺幣270萬898元。
行政院為處理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移工所生無國籍非臺居留之兒童及少年(生母行蹤不明或已回國,稱無依兒少)衍生就學及就養等問題,召開「非本國籍無依兒童及少年面臨困境協調會」,會議決議由勞動部提案至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補助無依兒少安置費用,經106年3月13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82次會議審議通過補助衛生福利部。
移民署為處理查獲非法移工攜帶所生子女(稱有依兒少)或懷孕5個月以上無法進入收容所,應予提供收容替代處分所面臨之困境,歷經多次會議如106年3月14日內政部召開「處理非本國籍無依兒童及少年面臨困境協調會」、107年10月11日行政院召開「研商就業服務法第60條第4項規定相關事宜會議」、108年3月19日衛福部召開「社政人員處理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特殊個案會議第7次業務聯繫會議」及108年8月14日行政院召開「研商處理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面臨困境會議」決議,均要求勞動部研議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無依兒少收容替代安置、遣返、醫療及委外設置安置處所辦理收容替代相關費用之可行性。
依移民署預估1年查獲非法移工及其子女數、懷孕5個月以上及安置懷孕非法移工所生產之子女人數推估計算,預估補助金額每年約新臺幣2,421萬8,990元。
基於人道考量及相關法律規定予以收容替代安置,其安置、遣返及醫療等費用係引進移工所衍生問題,由就安基金補助,尚符合就服法第55條就業安定基金使用目的,並落實聯合國兒少權利公約第9條不得與父母分離規定。
        最後就安基金管理會決議通過補助對現為針對有依兒少、非法移工懷孕5個月以上者或安置懷孕非法移工所生之子女,其收容代替安置費用、遣返費用(含機票、法院身分驗證費、旅行文件費及DNA鑑定費)、人事費、業務費(維護費及一般業務費)、育兒設施費、醫療費及行政管理費。
補助期間自108年10月1日起,有依兒少、懷孕5個月以上者或安置懷孕非法移工所生子女,安置於移民署設置或委託辦理收容替代之處所至其出國或終止安置。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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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 星期四

家庭看護工調派機構 3年不超過18個月 擬放寬調派期限至家庭看護工聘雇期滿

家庭看護工調派機構 3年不超過18個月
擬放寬調派期限至家庭看護工聘雇期滿
外界一直反映,家庭看護工隨同被看護人住養護機構,申請上限是3年不超過18個月,為讓被照顧者有更好的照顧,希望能放寬陪同居住在養護機構的時間;對此勞動部多方收集意見後,研議放寬限制,申請陪同已達3年不超過18個月的上限後,如還是有照顧需求,將可申請延至該家庭看護工聘僱期滿為止。
依「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家庭看護工調派至醫療院所附設之護理之家機構、慢性病床、呼吸照顧病床照料該被看護者,或是調派家庭看護工隨同被看護者至養護機構從事家庭看護工作,須事先由雇主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後始得調派,每次申請調派期間原則不得超過6個月,期滿後,雇主得申請延長,惟3年內累計調派期間不得超過18個月。
不過,依現行規定,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引進外勞人數,主要以實際收容人數、床位數核算,但曾發生有機構因人力不足,讓住民個人聘僱的家庭看護工協助照顧機構內其他病患,而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行為,雇主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項第3款「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至於安養機構則違反第57條第1項第1款或第44條非法容留,罰鍰在15萬至75萬元。
由於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家庭看護工隨同被看護人住養護機構、護理之家機構、慢性病床、呼吸照顧病床,不限次數、每次最長6個月、以3年不超過18個月為限,還是無法因應照顧需求,一直有民眾陳情,盼能再放寬期限。
據悉,勞動部已研議多時,並多方收集各界意見,為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作之政策目的及被看護者特殊需求,維持現行家庭看護工隨同被看護人住養護機構,申請上限是3年不超過18個月,若仍有照顧需求,可申請延至該家庭看護工聘僱期滿為止,該規定正在簽核中,可望年底前公告。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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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勞動部訂定移工懷孕處理原則 勞雇合意解約可聘雇新移工

勞動部訂定移工懷孕處理原則
勞雇合意解約可聘雇新移工
   由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要求,勞動部訂「移工在聘僱工作期間懷孕及其後續工作權益處理原則」,移工因懷孕經勞雇雙方合意解約,移工可自費在安置單位待產並暫緩轉換事宜,考量解約原因不可歸責於雇主,原雇主可以引進或聘僱新移工,另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可不計入懷孕人數。
勞動部指出,依人權諮詢委員會第36次會議決議,訂「移工在聘僱期間懷孕及其後續工作權益相關處理原則,強調雇主不得因移工有懷孕、分娩等情事而終止聘僱關係,若有雇主強迫情事、違法片面終止聘僱關係,將會廢止雇主其配額,並管制雇主2年不得提出申請。針對懷孕的移工經勞雇合意終止聘僱關係,勞動部會廢止其聘僱許可,懷孕移工可申請轉換雇主。
勞動部說明,考量雇主用人需求,移工懷孕勞雇合意解約,原雇主可以引進或聘僱新移工,另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可不計入懷孕人數。
勞動部說,以往移工懷孕可能是以勞資糾紛處理,需要耗費很多時間調解,現在若是直接告知是懷孕,將可減少原先處理勞資糾紛程序的時間,同時若是勞雇合意解約,雇主又無違反其他勞工法令,雇主配額就不會被扣除。
東南亞提醒雇主們,若有移工懷孕或者任何與移工相關的大小問題,歡迎第一時間與東南亞集團的人員洽詢,我們非常樂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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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公司雇用外勞能否中途解雇

網友詢問:

 

公司雇用外勞能否中途解雇??

本人於螺絲工廠上班!
但公司也有客製化的產品
製作方式為半自動化!!


每台機台都需一名人員將產品放其定位再由機器朔型
可是若東西沒放好!機器朔型後將會變成不良品!!

當然每支產品必須一一核對檢具是否合格!

 

但是許多外勞常常不量尺寸,導致不良品率大量增加,亦或直接倒入良品區
更讓後續製程進度嚴重落後

外勞來之後許多客訴問題!導致公司嚴重損失!!
台勞也會去教,也會叮嚀!!
可是外勞點點頭,問題依舊~~
偶爾糾正時,部分外勞還會說沒關係~~毫不在乎
可是這對公司商譽實在影響甚大~~
(在國外客戶發現一支不良品,公司就必須將國內外同之產品全部全檢)
在國外的倉庫還要請國外的人力當地檢驗,而公司須負擔其費用)

 

歐美地區人力工資較貴,況且~若我是客戶....一次兩次..我就不想跟你買了
台灣人都知道要謹慎,可是外勞們連高階主管親自教育都還照舊

身為員工的我....實在很擔心!畢竟目前客訴的客戶們都還不是要求我們公司賠償已焊接上不良品的東西的損失金額

 

有一個月裡就有七件客訴案件~~外勞來之前..一年有兩次已經算多了

 

想請問.....公司若雇用外勞發生以上情形能否無條件解雇外勞??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在外勞上工前,有先請仲介公司派駐廠協助一段時間嗎?一般仲介公司的服務,如果工廠引進外勞有達一定人數以上,都會派駐廠翻譯協助約1個星期至2個星期不等,每個月也會與外勞一同召開勞資會議,這一步動作有先提前做了嗎?

 

公司若雇用外勞發生以上情形能否無條件解雇外勞??

 

公司當然可以無條件解雇外勞,但名額會被控管最長5~6年,就勞委會的認定雇主解雇外勞,為雇主不需要其勞力,因此為雇主放棄申請外勞的權益,外勞保有其工作權益,外勞必需被轉換,轉出到新雇主那工作,除非是外勞自己放棄工作權益返國,雇主就保有申請的名額,可以再遞補新的外勞。

 

SEA0800-01-1234小提醒:通常對於工廠申請外勞的建議
1.不要一開始就把名額全部用完,如當下外勞有任何事情,對於工廠來說,勞資糾紛轉出或者是逃跑,工廠就會有人力短缺的問題。
2.外勞一去不可能馬上都會懂,工廠SOP規定一定要翻成該國語言,然後人數比較多的話,請仲介派輔導雙語老師在現場協助溝通。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8月25日 星期日

外勞管理-印尼外勞的護照不見要如何補發?

網友詢問:

問一下,印尼外勞的護照不見要如何補發?


 


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第一、先向移民署報備遺失,移民署會給你一份報案核備證明


第二、登報遺失(任何報社須登一日)


第三、整理好文件送到印尼駐台辦事處申請護照遺失補辦


1.移民署報備證明
2.登報紙證明
3.居留證影印本
4.護照影印本
5.護照申請表
6.聘僱函影印本


第四、三個月後,文件沒有問題或也沒有人通知有撿到護照,印辦處會通知去繳費


第五、繳費後,約末一個星期就可以領到新護照


SEA0800-01-1234小提醒:所以有時會告知外勞朋友不要帶護照出門,因為遺失後辦件會很麻煩,比居留證遺失更麻煩。另外如果外勞在快要離境的時候才遺失護照,那可以辦理旅行護照,會比較快出來,但回國後一定要去辦護照才能再出國。


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直聘外勞-直聘外勞居留證效期之問題~~

網友詢問

我家印尼看護工之前做滿3年期滿回國,
這次我是用直聘續聘他回來工作
2012/12/05再次入境,
剛剛要去匯薪水才發現
他這次辦的居留證居然已經過期(期限2013/06/05)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為什麼移民署發給居留證只有短短6個月的效期?
以前仲介辦的好像也沒有這麼短期阿....


唉...過期他會不會被遣送回去阿?
還是只要去展延,被罰點錢就好?
結果,
原來當時辦好居留證後,(一開始只給6個月)
拿到聘雇許可後,
要再去移民署辦理延長居留証效期,
就不會有我這樣的問題發生囉!
最後我是被罰了2000元就解決了~


外勞仲介SAE0800-01-1234小提醒:


仲介的功效大概類似保險吧
1.就像辣媽發生的居留證過期的事情一樣,這是移民署去年3/15通過的新規定,先核發半年居留證,等到勞委會核發的聘僱許可下來後,再去辦理三年的居留證,忘記辦,小則罰款,大則遣返。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676



2.目前印尼辦事處推出多向新的政策,簡單說會在辦理直聘的時候,直聘中心會先以電話詢問要不要給外勞加薪,如果雇主不願意,那就會標記,然後送到印辦處約面試,如果不加薪就不核發公證文件,這也是最新規定。(這就跟仲介的$15,840不一樣,但也有一說明年起家庭類外勞薪資逐年會調漲至跟基本薪資一樣。)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020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直聘跟仲介各有利弊,見人見智啊!仲介最其碼比較專精在法令的變更,還有一些費用的調整進行告知,當你的外勞到期了還能再幫你找外勞,當你外勞有問題了還能幫忙處理。自己辦是真的幫外勞省很多錢,就三年的服務費約5萬4元~6萬元,還有外勞在他們本國的貸款費8萬5千元,自己多花一點時間幫外勞省很多,也是一種選擇。


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外勞管理-家裡要換外勞,重開巴量表結果外勞又不走了

網友學生詢問:


大家好:本來我們家的外勞吵著要換僱主,那仲介請我們重新去開一張巴氏量表,結果我們現在開出來了外勞又說不走了,我的阿嬤很喜歡這個外勞,雖然她願意在留下來我們很高興,但也怕她那天又說不做了??所以我想問我們新開的這張巴氏量表有效期是多久??如果外勞留了三個月又說不做了那還可以用這張巴氏量表請新的人嗎??還是到時候又要重開一張??謝謝大家。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所以我想問我們新開的這張巴氏量表有效期是多久??


原則上巴氏量表有60天的期限,如果在60天未到期前都可以送進勞委會


也怕她那天又說不做了??


外勞不做的原因是?外勞來家裡面多久,如果已經是有一段時間了,那麼相處上應該不會有問題,工作上是否有那些問題嗎?先請仲介公司瞭解外勞的問題所在,然後再排除。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時可能相處上出了問題或者是工作上覺得太累,所以才會想要換老闆,一般來說都會勸說外勞與雇主,雇主能協助的就協助,如果外勞要求雇主真的無法接受,那就讓他換吧!短痛不如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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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昨天又有外勞偷家裡的金飾了,開始擔心了

網友賽洋二手車詢問:


就在昨天新聞,又有外勞偷家裡的金飾了,開始擔心了
該怎麼防範比較好?
這外勞來我們家大概三個月了,
跟我外婆及母親一起三人一起居住,
怎麼防範好?還是家中還是不要有外人好呢?
實在不忍心把外婆送到安養院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你是指這一則新聞嗎?http://n.yam.com/tlt/society/20130731/20130731649355.html


如果你真的擔心可以參考以下這邊的建議喔!
1.財不露白、寶不亂放
2.貴重物存銀行保險箱
3.觀察外勞眼神等變化
4.禁讓外勞帶外人來家
5.裝設監視器以保護之


外勞疑似偷竊 但無證據該怎麼辦
查覺外勞疑似偷竊、但沒證據,就法律面而言,只要沒證據證明,就不能裁定犯罪,所以若無證據,則不可打草驚蛇,務須加強防範及收集證據,有證據後,才能依法處理後續。


獲取證據 寬容取代嚴懲 
當取得偷竊證據後,應於第一時間保存證據,再通知仲介公司協助處理。依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建議。 


案件處理原則:
1.情節如屬輕微,建議採外勞簽寫切結書後,再繼續聘僱或安排遣返。
2.情節若為中等,建議採外勞簽寫切結書後,再安排遣返。
3.情節若為嚴重,建議採外勞簽寫切結書後,再安排遣返或進行申告。


參考資料: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29430362-%5B%E7%AE%A1%5D%E9%A0%90%E9%98%B2%E5%A4%96%E5%8B%9E%E5%81%B7%E7%AB%8A5%E9%83%A8%E6%9B%B2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是不用太擔心,並不是每一位外勞都是壞人,就如同台灣人一樣有好有壞,要預防但不用太擔心。我也預過失智症的個案,每天都要帶著二十幾萬出門,然後都要先點過才出門,一開始家裡面的人都不知道,只有失智的阿媽跟外勞知道,後來還是外勞擔心不見,跟雇主講,家裡面的人才知道的,所以真的有好的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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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外勞管理-外籍勞工應於何時申請加入勞保?尚未取得居留證前,如何辦理?

Q:外籍勞工應於何時申請加入勞保?尚未取得居留證前,如何辦理?


A:勞保局說明,外國籍員工依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法規,經勞委會或其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工作,應於申請加保時檢附相關機關核准從事工作的證明文件影本。申報外勞參加勞保時,加保申報表中「身分證欄位」,依規定可填寫在台居留證號碼,但因居留證核發有一定的作業時間,尚未取得居留證者,得填寫護照號碼,待取得居留證號後,再辦理變更,與健保同步。  此外,無論本國籍或外國籍員工,應於「到職日」辦理加保,而非入境當日,離職當日辦理退保,而非離境當日。申請加保時若文件不齊全,勞保局將書面通知期限內補正。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外勞問題-外勞猝死,有無補助可協助?

網友叫獸:


外勞去市場買菜倒地不起,送急診時在救護車時已死亡,無外傷,目前停放於民間葬儀社,因外勞家屬(回教)要求大體運回印尼,不知有何補助協助?


 


SEA080-01-1243小提醒:


Dear 你好


政府規定外籍看護工需投保健保與30萬元以上意外險,一般外勞生病的話就由健保支付,不幸死亡的話就由30萬元意外險來支付,以減輕雇主與外籍看護工的負擔。


因為印尼信奉回教,所以印尼外勞朋友不幸在台往生,必需大體專機運回印尼,大約20~25萬,一般仲介公司都會協助處理,然後也會請印尼駐台辦事處協助,聯絡相關的人員,但是錢的部份,真的沒有保保險的話,都是由雇主支付。


外籍看護費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雇主一定要替外勞保意外險,要不然遇到事情的話,雖然仲介公司會協助,但是主要的費用都是要由雇主支付啊! 如果是一般的意外險就沒有理賠,要看當初在買的時候,業務員有沒有推其他的險類,另外有一些仲介公司會用團險的部份加保也會有理賠 。


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推高機操作

網友詢問:


指派外勞從事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可以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勞委會表示,雇主不得指派外籍勞工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考量外籍勞工僅能從事體力工作,不得從事技術性之操作工作,勞委會已於98年4月30日發布令釋,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起重機或堆高機等技術性操作工作,如違反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依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依該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嗣後若未改善,將採1比1之比例,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管制後續申請案件2年。
http://tw.myblog.yahoo.com/seacomtw/article?mid=61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229


SEA0800-01-1234小提醒:操作起重機與堆高機都需要有通過勞委會的證照,目前尚未開放外勞可以申請考試,主要原因是擁有證照的本勞約20萬人,且外勞職災頻頻因此不建議開放外勞操作。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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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外勞管理-外勞休假可以打工嗎??

網友你真內行詢問:


我們公司最近單量少.無薪假很多.越勞受不了.他們問我能不能拿居留證去外面找工作(公司放假在外.打工增加一點收入.不是叛逃). 這樣可以嗎?他們的居留證是合法的.應該不會被抓吧?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不可以。如果外勞在外打工被抓到,將會有以下罰則。


外勞非法打工


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一款處3萬到15萬罰款。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一款為許可外雇主工作;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二款為許可外雇主工作。廢止外勞的聘雇許可,廢聘後14日內強制遣返。


非法打工的雇主


就業服務法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處15萬以上75萬以下罰款,五年再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並科罰金120萬。


合法聘請的雇主(如知情)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1款處3萬至15萬罰款,並限期改善。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處15萬至75萬罰款,定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1款廢止聘僱。


(通常查獲都會問外勞,雇主知不知情你去外面打工,或者是不是雇主派你過去的,如果外勞直接講雇主知情,雇主也是會被罰款,等到受罰後,在提行政訴願)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拿的是合法的居留證,但是居留證上面都會有標名外勞,且也有寫名工作地在那邊,也因此如果外勞在非居留證上所標示的工作地工作,通常都算是違法。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外勞問題-外傭於年底到期想辦展延,(但當初申請點數夠,但兩年後期滿辦展

網友2熏媽咪詢問:


外傭於年底到期想辦展延,(但當初申請點數夠,但兩年後期滿辦展延,點數不夠可以展延嗎?


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辦家庭幫傭呢?
兩對雙胞胎 一對剛滿五歲、一對滿兩歲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但當初申請點數夠,但兩年後期滿辦展延,點數不夠可以展延嗎?


還是可以辦理展延,所以不用太擔心。


SEA0800-01-1234小提醒:這位媽咪真的好利害喔!兩對雙胞胎,佩服。但是要記得三年滿期後,可能點數不夠,那就要看看有沒有長輩可以將戶口辦在一起的,不管是你這邊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是先生那邊的長輩都是可以的!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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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外勞問題-請問外勞護照即將到期規定需本人親至前往辦事處嗎?

網友妖怪詢問:


請問外勞護照即將到期規定需本人親至前往辦事處嗎?
聘雇合約未到期 , 屬家庭看護女工 , 辦理時間要多久 ? 規費大約多少錢 ?
謝謝大家 !


 


外勞仲介SEA0800-01-1243回答:


Dear 你好


請問外勞護照即將到期規定需本人親至前往辦事處嗎?


你的意思是指外勞本人要親至前往辦事處辦理嗎?印尼的部份要先送件,然後排隊到印尼在台北辦事處辦照相,最後一個月後再去領件,如果是仲介服務的,領件跟送件可以委託仲介協助,但印勞拍照的話,就要本人到現場。
菲律賓的話也是要到現在去按指紋跟拍照,可是比較好一點,在台北、台中、高雄都有辦事處,不樣像印尼只有台北辦事處。



聘雇合約未到期 , 屬家庭看護女工 , 辦理時間要多久 ? 規費大約多少錢 ?


菲律賓大約2個月完成,費用也在1,100~2,500左右
印尼大約拍完照後1個月內完成,費用約1,000~1,900(依地區不同),如果是台中以南的外勞,交通費外勞自行負擔,因拍照只能在台北,住離島花東或高雄的外勞,到台北拍照的交通工具會不一定。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印尼辦事處目前只有在台北才有,所以要換護照一定要到台北才能辦,如果雇主有考慮辦直聘的話,這部份的流程就只能自己去走,會花比較都時間,如果委託仲介,雖然外勞也是要出來一天去拍照,但是最其碼不會花三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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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外勞問題-請問家中有請印傭.如果他表現不好.想吧他換掉.

網友鐵雄1號詢問:


請問家中有請印傭.如果他表現不好.想吧他換掉.
是否可以馬上換人.如果要等待很久才能換人的話. 大家相處起來會很尷尬.



還是要等..一段時間才可以.換人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如果家裡面的印傭表現不好,想要換掉他,這是可以的,但還是要依法來進行更換。


2.更換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印傭放棄資格,遣返回國,雇主可以在印傭遣返回國後,馬上申請承接其他外勞,但是這困難度較高,通常沒有印傭只工作幾個月就要回去。第二種就是雇主放棄資格,讓印傭轉出,雇主必需等到印傭有新雇主承接,才能再重新開立資格,再辦理承接或國外引進,這比較簡單,但是時間會花比較長。


3.雇主要求馬上換人,這還是需要一些時間,而且外勞先行帶走後,留宿仲介公司,雇主也必需支付留宿費用,另外合法的仲介也無法先提供臨時外勞。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些仲介會打著3年的試用期,不滿意包換,有些仲介當雇主提出換人,私底下卻先給雇主非法外勞使用。雇主不滿意外勞可不可以換,當然可以換,只是要依法來換,所以有一定的時間跟流程問題,雇主願不願意接受,如果你的仲介在你要換外勞時,馬上補一個外勞給你,但你明明只有一個可以申請外勞名額,那就是非法了。
建議先請仲介進行輔導,看是甚麼樣的問題讓你覺得他不好,用書面來叫他改善,如果他真的有做出違反法令或工作的事項,要他改善,三次書面警告也可以讓他遣返,如果真的是重大問題,有足夠的證據,一次就可以讓他遣返。為何一定要這麼麻煩呢?因為你現在是雇主,不管是本勞還是外勞都受勞工局保障,因此有幾分證據或依據,才能做幾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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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外勞問題-外籍看護辦護照一定要有一天到台北內湖拍照嗎?

網友詢問:


今日仲介公司來收外籍看護的護照說有一天要帶外勞去台北內湖照相,我們請過的外勞不曾有此做法,請問是政府法規修訂?亦是如何?盼予告知!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2011年3月啟用簽證連線上路,新增印勞提出申請兩周內,須至辦事處拍照,護照效期改為一次核發5年,並取消展延的規定。


因新規定在實施時,造成許多問題,例如初期因申請件數過多,曾限制每家仲介只能送5件,中南部及東部的印勞需到印辦處拍照,後來印辦處在調撥臨時性人手、周日加班拍照、限制到期前4個月內才能辦理,才讓印勞換護照的速度回復正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321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227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47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34


 


SEA0800-01-1234小提醒:可能之前的外籍看護未有換護照的動作,所以現在外籍看護要換護照了,才會覺得為何有要到內湖拍照一事。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外勞態度不佳

網友書豪詢問:

我們佳請了一個印尼籍外勞 照顧我爺爺


她來了5個月


很懶惰 不打掃 整天看電視 不然就是再打電話聊天


跟她說她就會以我不高興就換人阿的態度回應


私底下問我爺爺 我爺爺說:她會罵我爺爺


平常說話就大小聲


請問該怎麼辦?


.........


另外


有一次家裡的錢不見了1000塊


問她 她說不知道


請問這個該如何解決@@


謝謝大家^^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首先詢問一下,你這邊是否已經有請原仲介前來進行輔導服務了嗎?
請問一下薪資是由誰在發放的?家中負責外勞管理的人有跟外勞警告了嗎?
還有家裡面不見$1,000元的部份,家裡面的人都有問過了嗎?
或者是家裡面有裝監視器,有明確的的證據證明外勞的過錯嗎?


雇主可依下面的理由將外勞遣返,然後雇主在依法申請遞補
(1).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實不能勝任,並經合理之書面警告三次以上者。
(2). 受聘僱期間內,拒絕接受定期健康檢查或其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法定傳染病或死亡者,或經發現為嗎啡或安非他命藥物非法使用者。
(3).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者。
(4). 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5). 喪失工作能力者,但職業災害所引起者除外。
(6). 無正常理由連續曠職三日或一個月內曠職達六日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45


SEA0800-01-1234小提醒:我會問你上面所陳述的問題,是想更瞭解你目前的狀況,外勞真的表現不好,發現有偷錢(有證據),發現對被照顧人施暴(有證據),這些情況下,馬上就可以讓外勞遣返了,到勞工局做驗證,雇主都是行得正說得過去。但是在無明確證據下,我會建議雇主,就是將有過錯的地方盡量寫出來,然後請仲介來輔導,開立警告單,三次不改善,就到勞工局驗證讓外勞遣返。跟外勞解約有兩種方式,外勞放棄資格,被遣返回國,雇主可以依法遞補,這時候雇主等待下一個外勞就任的空窗會比較短;另外一種就是雇主放棄資格,外勞被轉出,雇主必需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雇主才能再重新開立申請資格,才能再申請,所以選擇遣返或轉出,對於雇主來說都是時間上的考量。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仲介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外勞管理-外勞看護懷孕體檢問題~~~急急急

網友自然發音詢問:


您好


請教有關外勞懷孕的問題


外勞是用直聘的而讓仲介代理辦理的,那外勞懷孕的事情,是雇主還是仲介要處理的事情。


家裡外勞懷孕了,最近要體檢了,因為體檢要照x光怕x光會影響胎兒,如果告訴(懷孕)醫院知道外勞懷孕會要求雇主同意書嗎?還是家屬伴同就ok了嗎?


現外勞體檢不是不需要妊娠檢驗了嗎,如果醫院知道外勞懷孕會通報上去(仲介或政府)嗎?


感恩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如果家中外勞確認已經懷孕,請先通知仲介公司,再討論外勞是否回國待產或者是留在台灣待產。


外勞來台工作後享有國民待遇,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前在外勞入國6、18、30個月有妊娠檢查,後來取消了,只要是入境後懷孕的外勞仍可正常提供勞務,與本國女性勞工一樣享有產假等權益。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73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目前政府已取消外勞體檢妊娠項目,雇主也不得以懷孕的理由遣返外勞。但是台灣的身份為屬人主義,因此外勞如果在台灣生小孩的話,必需透過該國辦事處申請護照跟該國身份證明,申請下來,在一定的時間內也要遣返回國,因為短期居留大約1個月而已。所以外勞懷孕的話,雇主要考慮幾個點,懷孕時工作會不會影響到被照顧人?生產與坐月子時是否會影響被照顧人的照顧?屆時外勞所生之子居留期限到期回國處理?所以雇主要讓外勞在台生子時,一定要三思而後動。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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