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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已有40天,怎樣才會讓外勞早點來.

網友師兄詢問:

仲介說轉出公文要三週
轉入公文也要三週

有了轉入涵才能等有人轉出
這時才能辦理轉入

真的行政是這樣的嗎?.

外勞轉出已有40天
我要怎樣才能讓外勞早點轉入?

謝謝回答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一般轉出的文件時間為21天,這是正確的沒有錯。

當地勞工局的三日通報回函約7天
收到當地三日通報轉申請接續聘僱許可約10-14天

但在這之前都還要加上原外勞轉換時間,就是外勞有新雇主的時間,因此正確的轉換期應該是文件時間加上找工作的時間。

原外勞轉換時間=外勞找新雇主時間+轉出文件時間

以上都是你原本外勞轉出去的時間,接下來是你承接新的外勞的時間。

第一種用醫診(巴氏量表)承接,這方式是最快的,原則前面轉出去的流程一結束,後面就可以辦理新的外勞。

第二種用遞補函承接,原則上就是不用再去開醫診,但會再增加一個申請遞補函的時間約末10-14天。

總結,雇主轉出原外勞承接到新外勞轉換期的時間大概如下。

雇主轉換空窗期=原外勞找新雇主時間(不一定)+新雇主聘僱原外勞文件時間(21天)+雇主找新外勞時間(不一定)+雇主申請函時間(14天,如果用醫診就沒有天數)

因此最快可以請新外勞的時間為21天,但那是最理想的,都沒有包含原外勞找工作,跟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照你目前的狀況,建議先打電話去問原服務仲介公司,原外勞是否已經有找新的雇主了,如果還沒有,你只能等到他找到了再加上21天才能申請,如果都還沒找,盡可能催促仲介公司,另外一但確定原外勞已經找到新雇主也送地方勞工局了,那麼你就可以趕快去開醫診,也請仲介公司提供新外勞面試,以確保縮短之後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外勞問題-外勞看護工的相關問題

網友凱馨詢問:

我家近期為了爺爺請了一位外籍看護工,但來我家只有14天就讓仲介帶走,因為她自己吵著要換老闆(說我家不是她想要的理想工作環境,如我家太鄉下、附近沒有他同鄉的外勞、她(外勞)生病說是阿公生病害的她跟著生病、吵著要買手機但她沒錢我家人又不買給她....),諸如此類的理由,阿公現在很怕要再請外勞會變得不易。仲介只跟我們說大約要一個月後,用承接的方式辦理;認識的親戚說承接就是從別的地方調一個外勞來給你,我爸很擔心調來的外勞會不好,想說能不能從新辦理新外勞。
想要請問現在我家遇到的狀況,會影響阿公請外勞的權利嗎?我爸怕勞工局那邊會不會記點成黑名單?現在整個狀況流程為何?可以從新辦理外勞嗎?如果可以從新辦理外勞,現在就可以從新跑程序了嗎?還是要等多久以後才可辦理?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運作的狀況,當外勞說要轉出的時候,工作上也會擺爛或者是一直跟雇主吵,因此雇主通常擔心被照顧人的狀況,而辦理轉出,讓外勞保有資格,她還能找新的雇主,當她找到新的雇主,你才能辦理新的外勞。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171

因為我不知道你目前申請的這一名是承接來的還是從國外引進的,如果外勞來你們家14天後就要轉出,如果是國外引進,老實說可以辦理轉出用第七點其他,雇主還有資格可以辦遞補函,因為只來14天,所以還有長的時間可比聘僱外勞,所以還是可比從國外引進一名新的外勞,但是如果是原本那個是承接來,那聘雇時間可能就會不足三年,外勞選擇的意願就降低。

你們家將外勞轉出並不會變成啥黑名單,只是阿公請外勞的權利會暫時因為這個名額有短暫的空窗期,政府為了控管員額,所以一個轉出必需要有新雇主接了,舊雇主才能找人。

轉出外勞應注意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SEA0800-01-1234:先看看你們家還剩下可以聘雇的時間如果低於兩年10個月以下,建議就國內承接別人的女傭,因為聘雇的時間較難找到願意的外勞。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從國外引進也要三~四個月的時間,這也是你們要考量的。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外勞轉換-奶奶過世了,請問外傭可以繼續留著嗎

網友詢問:

請問外傭可以繼續留著嗎
奶奶過世了,家裡還有爺爺需要人陪伴,
本來申請照顧奶奶的外傭,可以繼續留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被看護人往生,視同外籍看護工工作期滿,雇主應於30日內提供被看護人之『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予勞委會辦理後續事宜。若有其他符合親等資格及申請條件之被照顧人,也可變更被看護人將外籍看護工留下。或是辦理外勞轉出,由其他符合資格之雇主承接。變更被照顧人或辦理轉出外籍看護工都可以委由仲介公司依照就業服務法來進行辦理。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637

方法一:爺爺要開立醫療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然後去承接原本是由奶奶當做資格申請的外勞即可,可以比較長期,但是爺爺必需要符合資格。

方法二:奶奶過世30天內去辦理除戶,兩個月的轉換期,可以再延長一次兩個月,因次最多可比5個月還留在家中,但是這只是緩兵之計,五個月到了外勞還是要離境。

SEA0800-01-1234小提醒:還是要看爺爺是否能開得出申請資格,如果無法多留也只能留五個月,而且這五個月內外勞是不能工作的,要不然雇主會受罰,如果不能留,那就放給朋友去承接吧!也讓外勞找新工作。

被看護者死亡外籍看護雇主應辦那些事項?
參考資料: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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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印傭做了5個月就不要做了...

網友ㄚ咪咪詢問:

我家印傭做了五個月後因為受不了阿婆囉嗦就不想做了
.阿婆也提出不想請她了.
後來仲介就先把外勞帶走讓我們考慮幾天
可是阿婆和外勞都說不願意
請問這樣中途不做可以要求仲介換個印傭來嗎?
仲介公司說除非再重新申請一張巴氏量表才可換印傭.
是這樣嗎?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就法令規定來說,外勞與雇主的聘僱只要一方放棄資格,另一方就保有資格(一方失去資格,另一方保有資格),因此當發生勞資糾紛時,無勞方無明確過失,通常判決都是勞方轉出,雇主要等勞方轉出後,才能再去申請資格,在勞方還為找到新雇主前,雇主都無法合法聘僱外籍勞工,如仲介公司先提供更換的外籍勞工,則雇主為非法使用,仲介公司也會吃上非法仲介官司。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目前法令上的規定就是如此,因此在都會建議雇主多思量一下,如真的無法接受,建議請仲介先行幫外勞找雇主,以利後續流程進行,因為雇主一定要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後,才能再度申請。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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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並負責安置?

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並負責安置?


A:勞委會說明,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若期間有要求外勞工作,也要給付薪資。
  雇主經廢止聘僱許可後,自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即無須繳納該外勞的就業安定費。

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外勞轉換-外籍看護主動離職

網友詢問:


外籍看護如果自己主動離職
那我們要付給他長期資金嗎
我聽說外籍看護辭職時要付給他伙食費等等
直到找到另外一個雇主是真得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先確定外籍看護主動離職的原因,她主動離職是因為在國外有事情,她想回國;還是因為她不想在你府上工作,想換老闆,雖然現在沒有自由軟換的規定,但是外籍看護只要提出他想要換老闆,然後覺得工作有問題,通常到勞工局協調都會判決轉出。

1.主動離職回國:這比較好處理,外勞就直接回去,雇主依法申請。
2.外籍看護轉出:當外籍看護辦理轉換,接著委託仲介代為安置,不在雇主家工作,當然就不用支付薪水,雇主還是要支付健保費與就業安定費,另外雇主可以提出廢止聘僱,雇主可不用再支付就業安定費。轉換期間的安置都還是要由雇主負責,所以得支付外籍看護的膳宿費。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請仲介公司輔導,先行瞭解外籍看護離職原因,另外題供轉出期間雇主還是要有注意的事項。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勞委會轉出函14天內要去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轉出。
3、轉出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仍持續工作,雇主必需支付薪資。
7、轉出期效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8、轉出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健保費,就安費在「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取消轉出手續。
9、倘若外勞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得持雙方或三方合意證明文件辦理薪資結清。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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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請問轉出的看護工一定要有新雇主承接,我才可以承接新的看護工嗎

網友詢問:


請問我家與原外勞溝通不良,她也想轉換雇主,所以仲介就將我們的外勞辦理轉出,並且帶走了,可是我們不想再引進新的外勞,這樣感覺要比較久的時間,那我們可以承接國內現有外勞嗎?是不是一定要舊外勞有人承接,我們才可以承接新外勞?如果舊外勞一直都沒有人要承接,那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是不是一定要舊外勞有人承接,我們才可以承接新外勞?


是的,外勞替補性政策,雇主必需等到外勞轉出確認後,雇主才能申請新的外勞,而且當確認轉出後,一定要等到新雇主與外勞的勞委會聘雇核發下來,原雇主才能重新申請資格。



如果舊外勞一直都沒有人要承接,那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


辦理轉出1天+轉換期(最常兩個月)+延長轉換期(最常兩個月,入境未滿一年或非外勞因素轉出)+新雇主聘雇核發21天。


一般來說大約第一次兩個月未轉出,原雇主就可以再申請了,只要拿醫診跟外勞的離境證明就可以送勞委會。但如果能夠在轉換期內找到新雇主,然後送出三方合意後大約21天就下來了。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沒有包換的,要換一定能換,但是一定會有空窗,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所有都是按照流程。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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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外勞轉換-外勞表現不佳,不想讓人力仲介公司轉出害到其他雇主

網友詢問:




家中外勞表現不好,
不想讓人力仲介公司轉出害到其他雇主,
請問該怎讓他直接遣返回國,
(我不想幫他出機票錢),
請有遇過相似問題的幫幫忙,
謝謝。

 
外勞其實不只表現不好,
但我不想再多敘述什麼,
人力仲介感覺只為了錢,
只想把他轉出給其他人用,
願意幫我們換新外勞,

但外勞行為油條以及表現很差,
轉出也是害到其他人,

所以才想說有沒有其他辦法,
讓外勞不能留在台灣繼續害人,
當然轉出對我們也沒差,
只是不想害到下一個雇主。


 
可能我們也被保障外勞的法規害了,
外勞變的可以任意選擇雇主,
而雇主卻不能將不適任外勞從市場淘汰,

外勞態度變成,沒關係,
我故意表現差那你讓我轉出,我要去別的地方工作...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勞表現不好,如果雇主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其問題
(明確證據:照顧老人家到有褥瘡、偷東西家裡面有拍到、言語辱罵雇主或被照顧人有錄音、動手毆打雇主或被照顧人、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
以上在勞工局進行驗證時,因有明確證據
即使外勞不願意回去,雇主也是有權要求遣返
否則到勞工局驗證的時候,只要外勞主張沒有過錯不願意回去
雇主跟人力仲介公司都無法要求外勞回去

 

如果人力仲介公司辦轉出或遣返
都不是人力仲介公司能夠決定的
你覺得人力仲介公司都是為了賺錢
那就是服務你的公司給你的感覺
按照流程來講,現在外勞要遣返真的很困難
因為外勞申訴的管到很多,且遣返一定要驗證
例如菲律賓的除了勞工局要驗證還要菲辦驗證
外勞的申訴除了當地勞工局、1955免費專線、機場關懷中心
所以一直希望如果雇主認為外勞有那些地方做不好
一定要有相關證據,而且要很明確,直接一槍斃命的
要不然到勞工局很難讓他直接回去

 
哪些情況下可以辦理外勞遣返?(外勞勞動契約規定)

(1).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實不能勝任,並經合理之書面警告三次以上者。
(2). 受聘僱期間內,拒絕接受定期健康檢查或其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法定傳染病或死亡者,或經發現為嗎啡或安非他命藥物非法使用者。
(3).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者。
(4). 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5). 喪失工作能力者,但職業災害所引起者除外。
(6). 無正常理由連續曠職三日或一個月內曠職達六日者。


 
那些狀況雇主無須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

(1)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3)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4)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5)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6)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因為法律是保護相對弱勢
也因此外勞如果有以上的狀況
必需由雇主明確舉證才能將外勞遣返


SEA0800-01-1234小提醒:人力仲介公司只能依照政府的法令協助雇主辦理委託事項,但是判決外勞能不能轉出或者是需要遣返,這必需經過勞工局驗證,如未按照驗證就讓外勞出境,雇主可能將會面臨被辦事處停止送件。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如果有外勞任何問題SEA0800-01-1234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勞不實檢舉雇主

網友hello詢問:


有請過外勞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他們會做很多有的沒的小動作
我家的外勞會偷懶、偷東西(因為是小東西沒有舉發他)之前家裡也有丟過數目不小的錢,但沒證據就作罷
一天到晚一直講電話,不然就是要出去玩,搞得雞飛狗跳,不過家人又需要有人照顧,那種煩真的是快把我們家盧死了拉
最近又嗆我們說要去檢舉我們(因為他沒餵病人藥,跟她說要餵,沒有兇喔)
他仗著自己要回印尼,就嗆我們。
我想了解 外勞在台灣有哪些申訴管道 以及 雇主被不實檢舉,要如何自保


真的快被他魯死了啦 她真的很多毛病耶 出頭(台語)很多


請幫幫我 謝謝大家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哪些情況下可以辦理外勞遣返?(外勞勞動契約規定)


(1).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實不能勝任,並經合理之書面警告三次以上者。
(2). 受聘僱期間內,拒絕接受定期健康檢查或其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法定傳染病或死亡者,或經發現為嗎啡或安非他命藥物非法使用者。
(3).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者。
(4). 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5). 喪失工作能力者,但職業災害所引起者除外。
(6). 無正常理由連續曠職三日或一個月內曠職達六日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45


那些狀況雇主無須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


(1)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3)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4)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5)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6)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SEA0800-01-1234小提醒:勞基法與勞動契約在制定的時候都是保護相對弱勢,也因此如果外勞有以上相關事項,雇主必需主動提出證明。如果他嚴重辱罵雇主或被照顧人,有錄音起來。偷東西致雇主有損失,有錄影起來。無定期餵藥、上班講電話…等等,有經翻譯溝通開出三張警告函。以上都可以直接讓外勞遣返。雇主再依法申請遞補承接,只要即時找到合適待轉出的外勞,雇主根本沒有空窗。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家中外傭不適任如果要換是不是要等4個月的空窗期?

網友褓媽媽詢問:


家中外傭不適任如果要換是不是要等4個月的空窗期?


 


SEA0800-01-1234回答:


褓媽媽是原雇主將外傭轉出到新雇主家


█ 空窗期=新雇主承接轉出時間+原雇主辦理新外勞時間


█ 新雇主承接轉出時間=外傭找新雇主的時間+新雇主送三方合意勞工局通報(7個工作天)+送勞工局三日通報回函到勞委會申請聘僱許可(10個工作天)


*大約20多天左右,原雇主必需等到新雇主的聘僱下來了,才可以再辦新件。
*外傭找新雇主時間最常60天,最多可以再延長60天,這時候就要看這外傭能不能在短時間找到合適的雇主。


█ 原雇主辦理新外勞時間(國內承接)=原雇主找新外傭時間


*建議原雇主在外傭已跟新雇主簽訂三方合意後,馬上去開立醫診,等到新雇主聘僱下來,馬上送醫診承接,可減少空窗,如果原外傭很順利在一個星期內就找到新雇主,空窗不用到一個月。



█ 原雇主辦理新外勞時間(國外引進)=醫證(大約7天)+送長照(大約7天)+勞委會(7-12天)+國外辦事處公證(7天)+公證文件寄國外(3天)+國外文件流程與訓練(1~2個月)


*目前印尼國外訓練強制執行訓練600個小時,所以都會比較慢,再家上到申請台灣簽證都必需抽簽排隊,每家國外仲介也有數量限制。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782


建議轉出後用醫診承接,可以把空窗縮在一個月內,但是承接的人選一定要面試。


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外勞轉換-有關外籍看護辭退問題

網友凱凱詢問:


1.若交代的工作一直無法確實完成,是否就是怠忽職守,因為有將近半年的時間一直無改善,無望之下,欲辭退她,我想知道,是否要付資遣費? ------101.6月到職
2.請問高雄地區有口碑的仲介公司有幾家?
3.為人子女無非盡力尋求有緣.得體的支持力量,我也深知可遇不可求的人生限制,故請教專家,如何解決困境..

外勞仲介SEA0800-01-1243回答:



Dear 你好


1.外勞表現不佳,應當如何處置?


無明顯證據證明外勞照顧不力使被照顧人受傷,一般來說很難讓外勞進行遣返,通常都會以轉出的方式來進行解約,在此提醒雇主一定要注意,使用轉出的方式解約,原雇主要再新聘外勞,一定會有空窗期。
轉出其間應注意事項: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勞委會轉出函14天內要去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轉出。
3、轉出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仍持續工作,雇主必需支付薪資。
7、轉出期效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8、轉出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健保費,就安費在「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取消轉出手續。
9、倘若外勞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得持雙方或三方合意證明文件辦理薪資結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2.請問高雄地區有口碑的仲介公司有幾家?


建議依照下面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上勞委會的網站查詢高雄的外勞仲介公司,應該就會找到適合你的仲介公司。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
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
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
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
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
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
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籍看護表現不佳這期間,有請外勞仲介公司派員來協助輔導溝通嗎?如果都未進行溝通,外勞進步空間也有限啊!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以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外勞解約-印傭未到期提前解僱

網友johnny h 詢問:


一般簽約三年,若未到期想提前解僱(因病人已痊癒)要負擔何種費用?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聘僱外籍看護工期間內若發生被照顧人死亡或病情好轉等因素,依據聘雇契約,勞雇雙方可終止合約。並可以委由仲介公司依照就業服務法來辦理轉出手續。一般外籍勞工如果雇主要提前解約,並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只要結清薪資即可。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勞委會轉出函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轉出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仍持續工作,雇主必需支付薪資。
7、轉出期效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8、轉出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健保費,就安費在「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取消轉出手續。
9、倘若外勞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得持雙方或三方合意證明文件辦理薪資結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57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轉出期間要特別注就是外勞住宿與外勞逃跑的問題,另外還有就是轉出後薪資是否有結算清楚,很多人都會忘記結算年假,導至後來外勞去申訴。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勞 辨退後還能再申請?

網友詢問:


請問 我司 約半年前有於工作量較大 申請 外勞 現在外勞下來約一個月 可 公司目前沒啥工作 就連台灣本地勞工都得 做7休7了 這樣能辨退 或是 請仲介幫他換在其它有需要的公司?


如果這樣做 對我公司住後要再申請外勞有影響?


要是以後工作量大 需要時可以再辨理?


 


外勞仲介SEA0800-01-1324回答:


Dear 你好


請問 我司 約半年前有於工作量較大 申請 外勞 現在外勞下來約一個月 可 公司目前沒啥工作 就連台灣本地勞工都得 做7休7了 這樣能辨退 或是 請仲介幫他換在其它有需要的公司?



1.辦理遣返,讓外勞回國,雇主保有權益可以再次申請外勞,但這邊要注意,因為外勞一趟出來也需要花不少錢,所以來了通常不可能要回去,所以如果用這樣的方法,通常外勞反彈較大,可能還會去申訴,也不會答應。


2.辦理轉出,請仲介協助將外勞轉到其他有需要的公司,但一辦理外勞轉出,對方公司已確認承接後,就屬該名額去除,兩年內該名額無法再使用申請初次招募外勞,若往後要重新招募,也會扣掉該名額。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確定公司未來可否有名額申請,那就要先確定台灣勞保人數是否足夠,申請增額,或許還可以再申請,但是如果目前只有核定一個名額,又把這個名額轉出,那就要等上兩年了喔!依你目前狀況建議你還是辦理轉出,往後等廠內單子比較多,用勞保人數較多來申請增額,因為會比較擔心,工作數少,加班少,怕外勞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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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但一直找不到新雇主,健保要付到什麼時候

網友掃地的詢問:


想請教,我們原先是承接一位外勞,礙於法規,父親死亡後一個月內要將外勞轉出。我們都依規定辦理~


當時仲介公司說,轉出後在他找新雇主前健保費都由原雇主支付。


但迄今也超過二星期了,打電話給之前聘雇的外勞,她還沒有到新雇主那裏報到,仲介也還沒幫她找到,而且仲介也不淮她換其它仲介公司。


我就想問了,如果仲介公司一直不幫外勞找新雇主(或找不到),那我健保費要一直付下去喔? 我們依規定死亡後一個月內轉出外勞,但健保卻要一直由原雇主支付,那仲介公司在幹嘛? 他如果都不替外勞找新雇主,健保費由我付,但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早知如此,我當初就繼續請,不然健保也是我在付,付心酸的~ 都離開我家超過15天了,我還在幫忙付健保。


這麼好康的事,外勞因為仲介公司幫他找新雇主不積極,想要換其他仲介,但又不被允許,被告知不能換,這哪招呀,外勞的就業權難道就得如此被仲介公司擺布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外勞辦理轉出期間,雇主仍需負管理責任,所以逃跑了,雇主要負責任,停止申請6個月,如果非法打工了,雇主要負責任,住宿相關也要雇主負責任,不公平吧!但這就是法令的規定,但是雇主還是要學會自保,幾個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事項如下: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最快轉出應該是一些大型的仲介公司,小公司因為業務量不多,所以常常會發生轉很久,所以建議可以將外勞帶去就業服務站去登記,讓外勞的履歷上網,然後每個星期四去那邊找雇主面試,會比在那些小型仲介快。如果仲介不願意辦的話,叫外勞去向勞工局投訴仲介。健保算進不算出,假設外勞在10/20三方合意轉出,那麼原雇主只要支付到9月的健保,10月的話就算在新雇主身上。


被看護者死亡外籍看護雇主應辦那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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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任何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印傭要求換雇主

網友詢問:


我家印傭前幾天提出要離職的要求
她告訴仲介她想要換雇主
在幾個月前,她也曾私底下告訴仲介她想要回印尼去
她大概來了快一年了,之前也有來過台灣一次..


想請問
1.是否她說要換雇主便可換?
2.是否可要求她回印尼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是否她說要換雇主便可換?


 
目前法令上並未通過外籍看護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若外籍看護工提出要跟雇主解約,只要他去跟勞工局或1955申訴,一向都會通過。


2.是否可要求她回印尼


如果外勞主張不回去印尼,想在台灣找工作,雇主也只能兩手一攤,不可能要求他回印尼,雖然你知道她曾跟仲介說想要回印尼去,但是沒憑沒據的,一到勞工局協調,她不回去,雇主就輸了。


SEA0800-01-1234:首先建議請仲介跟外傭協調,詢問他為何想要轉換雇主,如果管理或工作上的問題,能調整就調整,如果雇主也調整了,他還是要轉換,建議就不要留了,因為他已經沒心在雇主家工作,留越久反而是對被照顧人是個不定時炸蛋。但如果他有做不好的地方,你這邊又有明確的證據,有十分的把握再要求他回去,要不然到勞工局十之七八都是判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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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後,我們需在60天內支付她食宿費嗎?

網友力小 子詢問:


外勞在家工作我們覺得不勝任,請問若由仲介轉出後,我們需在未來60天內支


付她住宿費與食宿費給仲介嗎?因仲介說要等人看有沒有別人要承接.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我外勞辦理轉出期間,雇主仍需負管理責任,所以逃跑了,雇主要負責任,停止申請6個月,如果非法打工了,雇主要負責任,住宿相關也要雇主負責任,不公平吧!但這就是法令的規定,但是雇主還是要學會自保,幾個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事項如下: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轉出期間留在雇主家也是可以,但是通常比較慢找得到雇主,新雇主都希望能有面試。如果外勞轉出期間於仲介公司留宿,面試機會比較多,且每個星期四也要去就輔站等待媒合。所以既然要轉出,建議就讓外勞盡快轉出,雇主這邊就不用支付那麼多的食宿費,也可以盡快尋找下一個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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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外勞轉換-外傭問題.最好是有法律依據的答案..

網友juju回答:


家中的外傭要求回她自己的國家(未到期).若是讓她回去我們該怎樣去申請新的外傭?一定要重開巴士量表嗎(她自己要回去的)?要多長的時間才能有新的外傭?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若是讓她回去我們該怎樣去申請新的外傭?一定要重開巴士量表嗎(她自己要回去的)?要多長的時間才能有新的外傭?



如果家裡的外勞未到期要求還國的話,第一你可以選擇遞補,就是當外勞一出境後,馬上申請遞補承接待轉出的外勞,通常都會請雇主先面試新的待轉出外勞,一離境就開始辦離境報備跟新外勞的三方合意,這樣子是最快的不用開立巴氏量表。


第二種外勞離境前四個月重招(要開立新的巴氏量表),要外勞提出要回去的同時,協調是否等待四個月後再回去,雇主利用這四個月來辦理重招手續,讓舊外勞與新外勞之間盡量不要有空窗。



SEA0800-01-1234:外傭要回去,如果雇主目前無法讓他先回去,建議先找外勞仲介公司到府協調,當然外傭不回去是最好,但有時候外傭要回去,都是家裡有事,所以要擋也擋不住,當外傭一投訴勞工局或1955,雇主也只能讓他走。所以盡量協調是否可以等到四個月後再走或者是雇主找到新的待轉出外勞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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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外勞相關問題都有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外籍看護工問題請益

網友詢問:


家中的外籍看護工至明年三月到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一、可否在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二、如果可以辦理轉出,而在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的話,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三、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間剩餘不滿6個月,那家人一樣需要等待半年後才能再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嗎?


家裡外勞來台工作很久了,近2年因常與同鄉的友人聯絡被帶壞,在去年已經鬧著不願意做,家人也只能先以工作到期後給予一筆金錢安撫,最近更要求希望給予其到期前1~2個月的私人時間,且她最近更威脅家人說要逃跑。如果能夠順利辦理轉出也是會給予其一筆金錢,感謝其多年對家人的照顧,但就怕她自己想不開逃跑。


以上,希望有人可以給予諮詢答覆,先謝謝回答囉~


 
一、雇主可以讓外勞提前回國嗎?如果外勞不願意提前回國的話,是否可以走轉出這條路?(知道是沒有人會接),或者有無其他更好的建議?
二、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要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是要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還是外勞提前回國時間的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
三、如果外勞是交給仲介後逃跑的話,這樣是算在雇主頭上嗎?


抱歉問題有點多,在麻煩有人可以提供諮詢答覆,謝謝^^



首先感謝各位回答,謝謝。另外抱歉沒陳述清楚,外勞來第9年,被照顧者領有身障手冊,障別等級符合申請外勞資格。想在請教,後續家裡做法可否以下方法?
一、到期前四個月如期辦理重招,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到期前14天以內送她離境。
二、必要時錄音,錄到外勞表達要逃跑字眼,在開協調會後,馬上向長照提出申請承接他人外勞,或等待重招的新外勞到來。
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仲介處理,怕破壞關係,畢竟家裡還需要她;另外也感謝外勞她對家裡的照顧,很矛盾的情緒。所以真到非不得已才會考慮找仲介來,目前只希望她能安份待著。我主要不是跟仲介互動的人,想先知道相關流程與需注意問題事項,方可提供家人建議,讓家人做出最佳決定。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一、可否在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遞補函不滿6個月不可遞補,所以剩下2個月,通常不會有人接,但如果到期後外勞順利出境,並不會影想下一個申請外勞的資格。



二、如果可以辦理轉出,而在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的話,是否會影響下一個外籍看護工的聘僱申請?


辦理轉出是外勞自身的權益,但在辦理轉出期間外勞逃跑,當然還是會影想雇主申請下一個外籍看護的資格。



三、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間剩餘不滿6個月,那家人一樣需要等待半年後才能再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嗎?


如果外勞逃跑,聘僱期剩餘不到6個月,雇主還是必需等到6個月才能去開立巴氏量表,再次重新申請。



四、雇主可以讓外勞提前回國嗎?如果外勞不願意提前回國的話,是否可以走轉出這條路?(知道是沒有人會接),或者有無其他更好的建議?


雇主讓外勞要提前回國,到期日14天前以內,可不用驗證直接出國,14天前以外,就需要進行驗證,這時外勞不願意回去,雇主也沒有辦法。外勞不願意回去,你用轉出,你還是必需讓外勞留在家裡等待有新雇主承接,這期間逃跑還是算在原雇主身上。


五、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要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工,是要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還是外勞提前回國時間的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


如果外勞提前回國的話,雇主要有心理準備一定會有空窗期,但是如果是在屆滿前四個月進行重招作業,利害的仲介通常都會有辦法讓空窗縮短。


六、如果外勞是交給仲介後逃跑的話,這樣是算在雇主頭上嗎?


如果外勞在轉出期間交給仲介,這期間的逃跑與非法工作都是算在原雇主身上,這是法令上的規定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5


SEA0800-01-1234小提醒:比較懷疑是,依照時間來看,你們的外勞還是會有二展三的流程,通常如果外勞不適用,有你陳述的問題時,都會建議雇主不要辦展延,讓他時間到就離境,這時候辦理重招的話比較不會有空窗,可是服務你的仲介怎麼沒有協助你做這樣子的事呢?目前這樣子的話,會建議下次如果外勞再說不讓他最後一個月放假就要逃跑,你把他錄下來,但盡量不要讓外勞知道,再請原仲介安排勞工局,當天早上協調,當天下午送離境,可是這樣子一定會有空窗,你可以在安排協調的前一個星期就先開好巴氏量表,外勞一離境,馬上送長照申請,同時請仲介公司提供可承接的人選,不用國外引進,從國內承接,降低空窗的時間,這樣應該是最好的做法。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一、到期前四個月如期辦理重招,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到期前14天以內送她離境。
(到期前1~2個月辦理轉出,這部份我認為不必要,因為是多此一舉,對雇主來說也沒有保障)


二、必要時錄音,錄到外勞表達要逃跑字眼,在開協調會後,馬上向長照提出申請承接他人外勞,或等待重招的新外勞到來。


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外勞解約-外勞看護工主動解約

網友詢問:


我的外勞看護工來不到一年主動要和我解約,那我要如何找新的看護工,手續如何辦理?需要再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和付仲介費嗎?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目前法令上並未通過外籍看護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若外籍看護工提出要跟雇主解約。雇主有兩種方式來達成解約動作,不是遣返外勞就是要將外勞轉出。


外勞轉出雇主等於放棄資格,必需重新再申請,雇主勢必會產生轉出期間的空窗期;但是遣返外勞就必需要外勞願意,外勞一趟出國來,就是要賺錢,所以大部份都不願意被遣返。


可是當外勞真的不願意做的時候,狀況也會百出,到最後還是要到勞工局進行協調。進行協調當中除非雇主有明確的事證證明外勞在合法工作上不力、偷竊、毆打辱罵雇主及其被照顧人,那麼雇主可以依協調結果安排外勞遣返,立即可再申請。


但是如果沒有明確事證來證明外勞有過錯,而外勞也不願意在雇主家工作,那就只能轉出,轉出的規定,雇主必需要要等到外勞確認找到新雇主後,原雇主才能重新再申請。如果確認要將外勞轉出的話,那麼可以申請廢聘的方式轉出,那雇主只要負擔健保費,就安費就不用支付了,另外這期間的住宿責任就由雇主與仲介進行協調。


那我要如何找新的看護工,手續如何辦理?需要再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和付仲介費嗎?


以轉出的方式進行解約
a.辦理轉出報備
b.轉出函60天可進行面試尋找新雇主,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簡單說原外勞多久被轉出,雇主就要等多久)
c.找到新雇主後三方合意
d.原雇主再開立巴氏量表
e.請仲介公司提供從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的看護
(通常如果是外勞本身的問題導至雇主轉出,原仲介都不會再收費,但是換仲介就有可能會有簽約金的產生)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瞭解外籍看護工為何要解約,請仲介公司的輔導老師到府協助,透過翻譯瞭解狀況,然後也請仲介跟外勞說明,來這邊就是為了好好工作賺錢,如果現在轉出,也不確定能不能找得到新的雇主,如果現在雇主對於工作有所改變,是否可以再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外勞還是堅持離開,那麼就請雇主這邊也不用留了,因為她已經無心在這邊工作了。就請仲介盡快幫他找到雇主,你這邊也就不用支付那邊麼不必要的費用,也能盡快找到新的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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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日 星期日

外勞轉換-更換外勞跟時間上的問題

網友帥威詢問:


請教一下


我家上個月請印傭 結果她做了一個月說不適合照顧老人的工作


仲介就把她帶回 說等她找到新雇主 我家就可再請新的印傭


等了快2個禮拜 多還再找 如果一個月多找不到


難道我家要配合她 還要等那ㄇ久才能請新的印傭嗎?


這政策也蠻方謬的


那該怎辦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目前法令上的規定就是如此,雇主要換外籍看護,不是遣返外勞就是要將外勞轉出。


遣返外勞------遣返外勞就必需要外勞願意,但是外勞一趟出國來,就是要賺錢,所以大部份都不願意被遣返,除非雇主有明確的事證證明外勞在合法工作上不力、偷竊、毆打辱罵雇主及其被照顧人,那麼雇主就可以到勞工局進行協調,安排外勞遣返,雇主就能再申請。


但是如果沒有明確事證來證明外勞有過錯,而外勞也不願意在雇主家工作,那就只能轉出。


轉出外勞-----轉出的規定,雇主必需要要等到外勞確認找到新雇主後,原雇主才能重新再申請。如果確認要將外勞轉出的話,那麼可以申請廢聘的方式轉出,那雇主只要負擔健保費,就安費就不用支付了,另外這期間的住宿責任就由雇主與仲介進行協調。


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拒絕工作的原因,有可能是在雇主填寫需求的時候未說明清楚,另外就是仲介公司在跟外勞說明工作內容時有隱瞞,還有外勞入境後發現與自己認知的工作有出入,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還有要注意,外勞不做原雇主家的工作,外勞並不會陪錢,只有在貸款時間內遣返才有可能賠錢,所以外勞不做原雇主家的工作,一定不會回家,一定會要求轉出,然後到勞工局那邊,通常都會判定轉出,很無奈吧!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子。另外也沒有原外勞離開後,馬上派一個外勞給原雇主使用,老實說如果雇主沒有另外的名額可以申請,就只能等原外勞轉出後,才能再申請,你現在的仲介在你沒有資格的狀況下,馬上給你一個外勞,我想你已經犯法了,之前才解答一個發生這樣子狀況的網友,因為仲介公司馬上給原雇主的外勞是逃跑外勞,結果那個網友還背上了一條非法使用的罪名,不多不少15萬元。好的仲介公司並不會滿足你所有的要求,但是會告知你所有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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