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印傭做了五個月後因為受不了阿婆囉嗦就不想做了
.阿婆也提出不想請她了.
後來仲介就先把外勞帶走讓我們考慮幾天
可是阿婆和外勞都說不願意
請問這樣中途不做可以要求仲介換個印傭來嗎?
仲介公司說除非再重新申請一張巴氏量表才可換印傭.
是這樣嗎?
.阿婆也提出不想請她了.
後來仲介就先把外勞帶走讓我們考慮幾天
可是阿婆和外勞都說不願意
請問這樣中途不做可以要求仲介換個印傭來嗎?
仲介公司說除非再重新申請一張巴氏量表才可換印傭.
是這樣嗎?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就法令規定來說,外勞與雇主的聘僱只要一方放棄資格,另一方就保有資格(一方失去資格,另一方保有資格),因此當發生勞資糾紛時,無勞方無明確過失,通常判決都是勞方轉出,雇主要等勞方轉出後,才能再去申請資格,在勞方還為找到新雇主前,雇主都無法合法聘僱外籍勞工,如仲介公司先提供更換的外籍勞工,則雇主為非法使用,仲介公司也會吃上非法仲介官司。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目前法令上的規定就是如此,因此在都會建議雇主多思量一下,如真的無法接受,建議請仲介先行幫外勞找雇主,以利後續流程進行,因為雇主一定要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後,才能再度申請。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就法令規定來說,外勞與雇主的聘僱只要一方放棄資格,另一方就保有資格(一方失去資格,另一方保有資格),因此當發生勞資糾紛時,無勞方無明確過失,通常判決都是勞方轉出,雇主要等勞方轉出後,才能再去申請資格,在勞方還為找到新雇主前,雇主都無法合法聘僱外籍勞工,如仲介公司先提供更換的外籍勞工,則雇主為非法使用,仲介公司也會吃上非法仲介官司。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目前法令上的規定就是如此,因此在都會建議雇主多思量一下,如真的無法接受,建議請仲介先行幫外勞找雇主,以利後續流程進行,因為雇主一定要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後,才能再度申請。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你好,因為看到這篇文章,想請問一下,如果外籍看護因為有就業服務法第73條所條列的情事之一,雇主是否可以廢止其聘僱許可,而不受到上訴法規的規範呢?爬了很多文,發現法律很多時候都是傾向保護外籍人士,但是對於雇主的保護卻很少.....
回覆刪除因為我家的外籍看護,不知甚麼緣故不吃飯很多天了(也非齋戒日),我們與仲介都試著與她溝通,都無法了解她不吃飯的原因,加上精神狀態也不好,漸漸有被害妄想症等出現(可能被外面的朋友帶壞了~~);而沒吃飯的緣故下,我們也無法繼續留用她,一來她無體力繼續照顧我媽,二來也怕她因不吃飯而發生意外.(這次的健檢並沒有通過,她又不接受身體檢查或治療~~)
外傭的轉換流程真的不是很清楚,又怕在轉換過程中,她會逃跑~~,真的造成家裡另一個心理負擔.但因為她精神狀態不佳的情況下,如果需等待她等待新雇主並完成轉換,我家才能找新的看護,也緩不濟急;只是在她幫忙照顧我媽多年的情況下,其實也很感念她的付出,也不想做得太過絕情,所以不知道是否有甚麼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雖然有仲介介入幫忙協調,不過還是覺得雇主本身要對法規及流程等熟悉,也才能避免下一次的狀況~~
感謝
Dear 你好
刪除回歸到法令上面,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一項第四款。拒絕接受健康檢查、提供不實檢體、檢查不合格、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
過去我們遇到外勞有身心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大多是先送醫院診療,立即住院,然後勞工局做驗證時,直接拿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幾乎不到一個星期就遣返回國,雇主還保有資格,可以在申請。
但如果外勞要求強制轉出,你也無法證明他的身心狀況無法勝任,那也只能轉出,那轉出要等外勞確定有人承接後,雇主才能再申請,這個轉出等待期60天。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請外勞就醫,看其情況,我們口頭上所講的外勞精神狀況不正常,可是都沒有證明也無法做下一個動作,在外勞不願意回去你又有沒有任何證明,你就只能辦理轉出,這一定會有空窗,你一定要等到外勞轉出後才能辦理下一個,但如果能夠證明外勞精神狀況有問題,當然外勞一離境,你就可以申請了。
外勞來了2個月就不做了,勞工局突然跑來說外勞覺得太累,需找仲介轉出,仲介把人帶走後,要我們再重開巴氏量表,然後負擔3000元的文書費,我不懂的是,為什麼跑了外勞,換人還要我花錢呢?
回覆刪除對於仲介公司來說,當然希望每一個勞雇之間都能順利相處,但在相處上總是會有些許磨擦,仲介一開始都會協助溝通,但如果已經到勞工局那階段,在政府單位大多都是偏向勞方,因此都會判轉出居多,外勞轉出,雇主的流程就必需重新再來一次,而政府要收的費用也是少不了,仲介的工作也是要再跑一次。
刪除請問文件費為何要3000元, 是手續費,還是車馬費呢?文件費到底是什麼?
刪除如果因為現在的外勞不要我們這裡,但是已經幫他花錢在台工作三年,那可以請他下一個雇主出嗎?
回覆刪除你好,外勞與你及仲介是三方合約,你跟外勞簽訂勞動契約,你跟仲介簽的是服務契約,你付的仲介費就是你跟仲介所簽訂的服務契約。依服務契約內容有寫到,聘僱起始日後40天內,非歸則雇主因素,仲介可退媒合登記費費50%,超過40天,仲介可依比例退雇主服務費。
刪除家裡外傭簽三年約因家中有事做了兩年要回印尼.再承接外傭需再付仲介費嗎
回覆刪除積欠外勞薪水會如何,會影響重新以後申請外勞嗎
回覆刪除請問外勞來七個月不願在原雇主家服務想換新雇主,原雇主還需要再收一次服務仲介費嗎?
回覆刪除外勞報警毀謗我家對她人身傷害,由勞工局帶走.要求收容期間薪水與醫療費用,但提不出具體事實,那我們還要支付薪水與醫療費用嗎
回覆刪除外勞說她待不住,仲介也來協調過,還是說她不做,而仲介說會幫我們再請一個來……過沒幾天仲介來電說她要再跟我們收20000元,我問為什麼,她說印尼正府要15000仲介5000手續費。但是外勞不做而不是我們不要她,為什麼還要再付這筆費用呢?
回覆刪除連續請幾位外勞都來半天就說不做了
回覆刪除每個都說:因為阿公太重。。。
事實上阿公能用助走工具走路(四腳那種),這是起身或走路要扶一下而已
請問以目前的行情下,承接原雇主不需要的看護需要支付仲介費多少?
回覆刪除外籍看護每年都需要回家鄉省親?而每次回去都需要雇主支付機票錢?
可以問一下 如果外勞 不適任 也無法配合
回覆刪除告知 仲介 也一直敷衍我 叫我好好跟外勞溝通
但因為還是無法 ? 可以換外勞嗎 ?
請問如果外勞一直不適任 要求仲介更換雇主,雇主一直等待新的外勞看護,這期間內都沒有新的外勞,雇主如果主動和仲介提前解約,請問需要支付多少解約金?謝謝
回覆刪除轉出一定會有空窗等待期,且雇主還需負擔安置外傭的食宿費用300元,直到她找到新雇主,她找60天,你就要付到18000了,這是政府的規定,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道理,就算她勞跑了,你的名額還是卡住,要三個月後才能補人
回覆刪除請問恆春這邊有需要外勞,我一個越南朋友想換老闆,她來台灣一年多,在越南是吉他老師,因為老闆不好想換,請問恆春地區有人需要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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