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中心住宿費用,是否得列綜合所得稅扣除項目?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老人安養及長期照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向住民收取的住宿費,為老人福利機構提供養護服務對價之一,應屬床位使用費性質,與一般房屋租金不同,不得列報綜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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