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YUNG
老媽(69歲),自98年起因腎藏無功能到診所洗腎至今,
期間發生細菌感染敗血症或緊急狀況均送到署立台北醫院
(老人家固執,平常絕不看門診,都撐到緊急送急診)
,這2年多來,進出醫院六七次,每進出醫院一次,身體狀況就往下走
現在已4肢無力,無法自己坐起,吃飯手抖不停(洗腎後根本無力進食),小便爾而知道,大便則無感覺了,出門洗腎要有2人架著才能下樓梯,
家裡原只有年邁的老爸(72歲)負責看顧,但現在的狀況,他已無法看顧了,只好先請國內看護來照顧,1天要價1800元
拿了巴氏量表自評一下,大概不到20分,覺得應該可以申請外籍看護,
前面說了,平常就到診所洗腎,有狀況就到署北掛急診
沒有固定門診醫生,所以就掛最近一次(6月份)住院的主治醫生(腎臟科)請他開證明,醫生說:老媽不是他的病人,所以不能開,我回說,平常的洗腎診所沒資格開,再來就只有進出你們醫院,二年來急診住院及進加護病房紀錄都在你們這,不然你建議去那裡開,醫生回:沒中風等特定病症,是慢性病致功能不良,要評估6個月才能開,我回:二年多來都在這急診及住院,今年4月及6月各住院10天,7月也來急診過,這都不能算評估時間,一定要從提出申請日開始算6個月嗎?老媽這樣未來會轉好嗎?醫生回:能接受的就是從6月他主治的那一次算起,到12月才能開,並要我每個月帶老媽看門診一次,我回:老人家現在只有洗腎才願出門,且現在已經癱了,出門是一件很難的事,你們這樣不合理,沒有愛心,沒有同理心,不能為防弊及自保,讓病患及家屬這樣勞頓,後來醫生叫社工室的人來處理以免影響後面的病人,
社工講醫生有他的專業等等,要我能體諒,我聽不進去,就到政風申訴,二三個人和我爭論半天,後來再請醫生過來說明(已12點多,病人看完),醫生說:老媽巴氏量表是一定通得過,但規定就是6個月評估期,一般都是從醫生有看病患的那天算起,12月來就可以幫我開,我回:這樣不合理,同一科醫生診療都應該要延續計算,不然醫生你二個月後調走,那我是不是要從新算起..........,最後的答案還是12月再來
這是什麼政策,病患已可通過巴氏量表,但就是要等6個月,有了巴表聘外勞還要等2個月,這不是要家屬荷包大量失血,夫妻每月薪水幾乎都付給看護薪資了
2011-08-05 00:09:14 補充
洗腎是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但不屬特定項目
有無建議的醫院及科別
外勞五四三
你好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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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衡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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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染色體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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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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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先天代謝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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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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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先天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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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失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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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多重障礙 ( 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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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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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精神病 |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這個是最新版的醫院名單
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
(巴氏量表申請)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7331735
簡易的巴氏量表線上簡測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小提醒:依你目前的狀況來講,病況應該是可以開得出來,只是要時間,但是要看診幾次或看診多久,這就不確定,因為目前有些醫生認為要看診六次,每個星期去一次,有些醫生可能是要每個月兩次,然後就像你說的要六個月才會開這個是比較主觀的部份。最近一些署立醫院因為一些弊案,所以造成開立醫診會比較謹慎,建議去私立醫院看看,可是應該也不太可能第一次就開得出來了,你一定要有這樣子的認知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