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外勞申請-申請外籍勞工

網友詢問:


婆婆年事已高但行動不便沒坐輪椅,患有輕微失智和輕微三高疾病,想請外勞陪伴,這種條件能申請嗎?
因需要做家事和煮飯要用什麼 名義申請?
如果申請到了雇主需注意哪些事情?
先謝謝各位
請詳細回答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巴氏量表線上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很多申請的小細節,一下子要說應該也會說不完吧!建議可以找仲介問問會比較快一點。另外家事的部份啊!因為這一塊是有規定的,外籍看護只能做跟被照顧人有相關的家事,幫傭就是能做所有的家事,但是幫傭資格真的很困難申請得到。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關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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