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57歲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截肢)
還有重大傷病卡(精神分裂異常)期限為永久
這樣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嗎?
目前因為肝癌末期住院.醫生無法開出證明.原因是還需要觀察
但是因為病人情況不佳所以無法切片檢查.這樣到底該如何?
以上那兩張證明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申請外籍看護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 )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運動神經元與巴金森氏症重度肢障100/9/18起可持身心障礙手冊聘外勞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SEA0800-01-1234小提醒:你好,目前上面兩個證明還不可開出申請外籍看護證明,必需要開巴氏量表低於35分以下或者是需要24小時照顧的證明,建議多跟醫生說,希望醫生能夠協助,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詢找人力仲介公司協助建議。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洽詢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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