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外勞稅制-聘僱外勞之問題

網友米妮詢問:


我們公司下個月會聘僱外勞,請問一下會不會有一些稅務上的相關問題呢??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6,82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 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6,82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薪資扣繳的部份還是跟台灣人一樣,然後隔年申報的時候再辦理退稅即可,這部份也可以委託仲介公司代為協助,另外發放外勞的薪資,就算是公司的支出,這部份是可以算在所得稅扣繳的部份。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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