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雇主可以扣除外勞膳宿費4000元? 有這回事?

網友詢問:


在新聞網頁看到如下段:


在2001年召開的經發會,時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也屈從資方要求,推出讓雇主可以扣除膳宿費4000元的政策......


有這回事?可以扣膳宿費?  這是指工廠工作的外勞嗎? 在家裡看護病人的外勞適用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目前勞委會規定雇主可以扣除外勞的膳宿費,最高為$5,000元,僅限於產業類的外勞,如工廠、養護機構、護理之家所聘請的外勞,而一般民眾所聘請的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則無此規定,所以雇主不可扣除膳宿費。

雖然我國勞委會有訂定膳宿費的上限為$5,000元,但各外勞輸出國都會額外再規定,例如越南政府,規定膳宿費為$2,500元,如雇主在勞動契約上在膳宿費收取超過$2,500元,將不會予許通過引進,泰國政府更進一步的想要取消膳宿費的收取。

參考資料:越辦處膳宿費新制 直聘案排除適用
參考資料:外勞按捺指紋 國外人力仲介批太嚴格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洽詢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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