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陳先生問:雇主引進外勞,除了薪資以外,每個月尚須支付的費用有哪些?哪些費用應由外勞自行負擔?外勞五四三答: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雇主除依勞動契約給付薪資外,另須依規定替外勞投保全民健康保險,在基本工資提高為17,880元後,每月雇主負擔為943元。此外還包括就業安定費、勞工保險費(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如勞動契約有明訂意外險,亦應依契約投保。 外勞應自行負擔的部分,則有居留證規費、定期體檢、仲介服務費、健保自付額為244元,勞保自付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以及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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