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是否可由仲介公司代辦居留證以及延期?

雇主詢問:


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是否可由仲介公司代辦居留證以及延期?


 


外勞仲介回答: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引進的外勞,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回聘在台工作,於外勞直聘期間,就服機構不得代為送件。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規定,經許可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服機構,得代其所仲介之外國人辦理居留業務。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境許可,私立就服機構應提供引進契約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由持有該就服機構員工證明的人員送件,初次申請居留證者,限由本人親自申請、按捺指紋,就服機構得偕同協助送件


外勞申請-我想要請外籍幫傭,怎麼請?!

網友SAM詢問:


因為老婆生了第二胎,
而第一胎還未滿兩歲,
一個人無法照顧兩個小朋友,
我知道以自己的資格是不符合的!!!
所以有沒有辦法可以請到外籍幫傭呢!?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國人家庭幫傭: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SEA0800-01-1234小提醒:第一個小朋友未滿二歲,點數為6分,第二個小孩剛出生,點數為7.5分,共計13.5分,還不夠2.5分,建議看你這邊或者是你老婆那邊,看看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還是外公外婆超過77歲以上,辦理戶籍遷移也可以達到16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

外勞逃跑-外勞跑了問題?該如何是好

網友小雲詢問:


外勞和法申請可是跑了跟仲反應卻要6個月才能補.那家人怎麼辦.外勞無法掌控為何無法立即補.6個月該如何是好.怎麼安排該向政府哪個單位反應.請各位大大幫忙告知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
(1)立即與仲介公司聯繫-由仲介公司辦理呈報治安機關,聯絡國外仲介聯繫外傭家屬,鼓勵投案。
(2)委由仲介公司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就業服務法第56條)
(3)收集住家附近大樓路口等錄影帶提供給警方做為查緝參考。
(4)提供外傭在家中對外聯繫電話給警方做參考。
(5)提供生活照片給仲介公司,俾便發送懸賞通報。
(6)已向勞委會辦理外勞逃逸報備者,就業安定費將計算至逃逸前1日。
(7)健保費,雇主須先取得勞委會核發的外勞逃跑報備函,檢附影本連同健保退保申請表正本,一併送交健保局申請。外勞健保費將計算至外勞逃逸前一個月,自外勞逃逸當月起,雇主即不須再繳交健保費。
(8)外勞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依規定申請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就業服務法第58條)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08


SEA0800-01-1234小提醒:政府規定就是如此,並非跟外勞仲介反應後,就可以從6個月變成1個月。除非你的長輩病況巴氏量表可以開出0分,依法可以申請兩名,一名逃跑,另一名可以再請,但還是要看醫生。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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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外勞在台超過183天的所得稅

網友宇文家族詢問:


公司請了數名外勞
因為來台的時間不一定
以一整年來看,有的有超過183天,有的沒有超過
而公司都是自行申報沒有用仲介
所以這些外勞,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我們都採用「沒有超過183天」,每一個都先扣繳
想請問這種作法是否有違法?
因為國稅局那邊似乎嫌煩
我們有告訴國稅局因為我們外勞都是自行扣繳
如果用183天來區分,深怕有的外勞會沒有扣到而被罰款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還是依照目前的做法來做,到時候申報的時候,讓仲介公司協助或自行辦理退稅即可。就目前做法不管有沒有滿183天都會扣6%的所得稅,如果當月份薪資超過基本薪資1.5倍的時候,就扣18%,這狀況會發生在發獎金的時候,到時隔年度再辦理退稅即可。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外勞薪資-想請教外勞(看護)薪資的問題

網友達剛韓明 :


我所知道的是 每個月薪資 15840 + 加班費2112


但是我想知道 所謂加班費用是指整個月沒有休假嗎??


15840是他的整月薪水 假設如果休一天假期 15840裡面需要除30X休假天數嗎


可以請各位大大幫我試算一下嗎 假設外勞一個月休2天 該如何扣錢呢


因為我家的外勞非常惡質,我想對他有所懲戒!身為一個看護時常臨時要休假,平時在工作上也是能混就混,甚至不太讓病人喝水,導致1周都沒上廁所,跟他講要給他多喝水,隔天他就像是灌水那樣10分鐘喝一次,喝到病人連飯都吃不下去,有點看不下去了,但又不想被他到勞工局告,總之希望各位大大幫幫忙一下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家庭類外籍看護每月薪資為$15,840元
$15,840/30=$528
勞基法法規定每7天有1天休
如應休而未休,雇主則需給與加班費
四個星期日:4*$528=$2,112
五個星期日:5*$528=$2,640


例如:
2012年11月,外勞休假2天,當月薪資計算如下
月薪$15,840+2天加班補休(原4天,因2天休架)$1,056=$16,896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工作做不好,不能以扣薪的方式來處理,我知道你這邊會很生氣,但是不要為了一個工作都做不好的人,讓自己做違法的事。建議先保留一些證據,然後請仲介前來進行訪查,如果他有承認自己有做錯,請他寫下警告單,接著未改善,到勞工局進行協調,有機會就送遣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比詢問SEA0800-01-1243


 


外勞問題-家裡外勞電話購物發生問題

網友石頭襪子:


大家好
家裡外勞好不容易領到薪水
很衝動地拿郵購目錄電話購物
三星平板周日才拿到手 可以開機
昨天竟然不能開機
定價比我們市價貴 正常可使用也就算了


打電話問公司可否退貨
他開始推說外勞有要求灌軟體 已非原裝
不能退貨 只能換貨
請問外勞購物適用我們消保法嗎
接下來應採取什麼措施呢


謝謝大家


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只能在中華民國境內適用,具有「屬地主義」的效力,所以不管國籍為何,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就能主張其權益,七日內退換貨,都屬正常,除非就像你所講的,外勞有要求部份內容更新。因為市面上有一些店家會故意消售彷冒品或次級品給外勞,主要是因為他們覺得外勞當遇到消費糾紛的時候,比較不會主張其權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部份店家會高價銷售3C或化妝品彷冒品給外勞朋友,目前也聽過好幾個案例,像保養品一組賣快兩萬元,但實際上只是化妝商品而已,也有二手手機賣超貴的案例等等,所以像你們這麼好的雇主真的不錯,要注意外勞購物的安全。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證書
如有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雇主指派外勞從事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可以嗎?

台中林先生問


雇主指派外勞從事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可以嗎?


 


SEA0800-01-1234回答:


勞委會表示,雇主不得指派外籍勞工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考量外籍勞工僅能從事體力工作,不得從事技術性之操作工作,勞委會已於98年4月30日發布令釋,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起重機或堆高機等技術性操作工作,如違反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依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依該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嗣後若未改善,將採1比1之比例,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管制後續申請案件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