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面試外國人 勞動部提醒掌握「查核問」三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醒,雇主如果遇到外國人來應徵工作,應掌握「查核問」三招,在聘僱前,先「查驗」外國人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發展署表示,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外國留學生持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如果來應徵的是新住民,雖然有居留證的新住民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另外,發展署說明,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製造業廠工也只能從事許可的製造工作。常見雇主指派所聘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例如指派看護工到雇主經營的店面工作、要求廠工至雇主家中清掃環境,最高將會罰15萬元。
為免受罰,民眾如對外國人身分確認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上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 或(02)2388-9393查詢,或向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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