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9年模範移工 明年2/7前推薦
家庭類、事業類各擇5名 另選20名入圍
為獎勵在台貢獻心力、表現傑出的外籍勞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持續舉辦模範移工遴選活動,即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受理推薦報名,截至109年2月7日止合法在新北市工作累積達一年以上,且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法令的紀錄者,均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或民間團體推薦參與選拔,將依外勞工作類別,分別選出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外勞各5名,共計10名作為109年度模範外勞,並於109年4月23日配合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公開表揚。
勞工局表示,近年模範移工甄選活動的推薦狀況相當踴躍,每年報名人數都突破百人,為了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實地訪查,並考量農曆過年假期,因此今年提前開放報名。
根據新北市109年度模範外勞遴選辦法,參選條件為合法取得在台工作許可者,且至109年2月7日止在新北轄內工作年資累計達一年以上,可不限同一雇主,且無任何違反就服法或其他中華民國法令,經處分、判決確定。另基於選拔的公平性,並讓更多模範移工的努力被看見,近五年(104年至108年)曾獲選新北模範移工者將不予受理。
評選指標方面,「工作表現」(工作態度、效率、熱忱、與被看護者互動、創新方案與工作流程改善)佔60%,其他包括「主動學習」(中文能力及其他)20%、「品行操守」(品行、個性及情緒表現)10%、「樂觀助人」(行善事蹟、公益行為)5%,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有助增進國人對外籍勞工正面看法事項)5%。
評選將分為兩階段進行,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查,勞工局將視實際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及蒐集相關資料,由報名者中擇優選出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各15名進入決選;第二階段再由遴選委員會就各指標項目評分,選出10名獲獎者,頒發新臺幣5,000元獎金及獎座,其餘進入決選但未獲獎者,發給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以激勵外勞有更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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