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我家請了一年半的外勞,但最近外勞說家裡有事須請假返鄉,她是4/13請假返鄉的,那時是說請兩個星期的假,會在4/27號回來。這段時間請仲介幫我們找遞補的人力,但遞補人力卻要付三倍的薪水???
另外,就是目前某些跡象顯示原來的外勞似乎不準備回來了,包含說她周遭的朋友有來我家說那個人有透露說他不做了,而那個外勞也沒有請仲介公司幫他訂回程機票...等等,但是她先前依直跟仲介保證說她一定會回來,因此到目前我們也都沒有解約。現在的問題是,因為我們之間一直沒有解除合約,雖然有她可能不回來的跡象,但是仲介公司表示,在現階段,他們也無法立即替我們重新找一個,他們的說法是,因為越南外勞要返鄉,都要至政府機關蓋一個章,而這個章表示這個越南外勞日後還能再次入境台灣(這是因為現在已無新的越南外勞可入境了),這個章的有效期限為一個月,也就是4/13-5/12,因此仲介公司說我們要等這個章的有效期限過了,才可重新再找人,以免造成重複入境。(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那個外勞沒有親口對我們承認說她不會再回來了,他當初是說4/27會回來,但趙仲介這樣子說,即使她4/27沒回來,我們也是要等到5/13才能再找新的外勞,這樣子這段期間我們都必須支付三倍薪水給替代人力???)
因此,想請問大家,我是否真的只能等到5/13才能尋找新的外勞?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提早找的?(現在是仲介公司那邊已經有幾個人選了,就是在等時間到了而已)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囉!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1.這段時間請仲介幫我們找遞補的人力,但遞補人力卻要付三倍的薪水???
因為目前並沒有臨時外勞,那些都是非法的。所以外勞回國渡假或者是重招的空窗期,都是會請本勞來暫時替代,外勞的費用一個月大約21K~23K,本勞看護費用約58K~62K,所以會是原本的三倍,但是這算是合法。
2.我是否真的只能等到5/13才能尋找新的外勞?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提早找的?
外勞渡假未歸要看當初離境的時候簽證是辦多久,通常都是辦1~3個月,最長是3個月,依你目前來看,你原本的越南外勞是辦1個月的渡假簽證,所以是從4/13~5/12,也因此要等到5/12之後,外勞仍未歸,雇主才能辦遞補。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先跟外勞聯絡,跟他表明了,如果4/27不回來,雇主不願意在續聘,家庭類越南外勞必需同雇主同外勞才能辦理,如果不是同雇主要求外勞回來,外勞都不能在台灣工作,因此建議直接跟外勞攤牌。如果外勞真的不幸5/12之後都沒有回來,建議馬上申請遞補函,然後用承接的方式以縮短空窗期。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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