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外勞費用-請問家裡承接外勞過的 你們仲介費付多少?

網友詢問:

請問家裡承接外勞過的 你們仲介費付多少?

我家外勞逃跑了
又因為與我們合作的仲介挪不出新外勞承接
我們只好找別家合作
那現在這家新的仲介跟我們說
我們馬上承接的話仲介費要付15000
因為外庸在來台前已經先付過仲介費了
所以我們要幫她吸收仲介費

真的假的??? 有要那麼多嗎?
我家之前也承接外勞過 收6000

這家卻要收15000 是否業務亂喊價的?

另外
外勞回國 機票錢一定是雇主付的嗎?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我家外勞逃跑了
    又因為與我們合作的仲介挪不出新外勞承接

    對不起請請問一下,你們外勞何時逃跑的,勞委會去年年底有通過外籍看護逃跑三個月後才能申請,如果是你家外勞一逃跑,就要求原本合做的仲介給新的外勞做承接,應該也不太可能,必需等到管制期通過。另外如果你們是以滿逃跑的管制期或者是另外一個名額要求要承接,那就不在這此限,但因最近外籍看護真的很缺,所以找不到新的可以承接,也只能等,國內承接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17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08


    我家之前也承接外勞過 收6000
    這家卻要收15000 是否業務亂喊價的?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費用之項
    目及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家庭類為$15,840)
    二、服務費: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每年可收$2,000)

    因此勞委會規定收費的上限為$15,840+$2,000xN年,另外向政府機關申請相關的費用與快遞費用也可以向雇主收取,但一般來講所以有仲介都不可能收到足,大部份都是$6,000~$15,000為主。各家怎麼收,只要不超過勞委會都算合法,也無亂喊價,因為每家的服務不同,敢收高的,是否就應該提供較好的服務呢?


    外勞回國 機票錢一定是雇主付的嗎?
    依勞動契約與外國人薪資切結書內容為主,如果內容寫明由雇主支付,就應由雇主負擔,但上沒未著明,就由外國人自行負擔。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仲介能收取的費用有其上限,但在未到上限費用,要怎麼收費,各家有各家公司的一把尺,另外也只能說未來收費的部份只會往上不會往下,因為國外招募成本上升 。

    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外勞管理-外勞可以辦台灣任何一間銀行存摺嗎

    網友詢問:

    外勞來台灣工作可以辦台灣任何台灣存摺嗎?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可以的,只要護照跟居留證就可以去辦理帳戶,也可以申請金融卡。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外勞來台都幫他開戶,薪水直接匯入其帳戶,然後再請他在薪資單上面簽名,避免往後出問題時,可以有相關證明釐清。第二也請外勞多儲蓄,等到要回國的時候身上還有些錢,不會被家裡面的人花光。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是否需要幫外籍看護付餐費呢?

    網友詢問:

    長輩家中請了一位外籍女看護 ~

    她平常是和雇主一同在餐桌上用餐,若是到外面餐廳吃飯時她也和長輩們一起進食,

    不論是定食套餐或是合菜,一律都由主人家買單~

    現在的疑問是~我們做為晚輩如果要請長輩們吃飯,如果請的是訂食套餐,我們需要幫外籍

    女看護付款嗎?

    這位外籍女看護的薪資是三萬五千元,大概是我聽到業界高薪的吧 ~

    而且做事情的態度也不是很好 ~

    曾經聽說一般外籍女看護是不和雇主家一同進餐的 ~ 還是要由主從關係的區分

    如果我們做為晚輩在請長輩們吃飯時又一併請這位看護

    總覺得好像怪怪的 ~

    這是我的一些個人想法 , 想請問大家若遇到這類情況會做怎樣的處理呢?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首先要跟你瞭解一件事情,家裡面請的「外籍看護」是真的透過勞委會申請許可,再由仲介公司引進的外籍看護,還是特過仲介公司推介的「外籍配偶」看護,這兩者有些許的不同。

    「外籍看護」,在勞動契約內有規範必需提供外勞足夠的飲食,如果你今天到外面吃飯,不想特別支付他可能比較昂貴的套餐費用,那麼就讓他在家中提供他足夠飲食即可。另外外籍看護一般薪資加上加班費一個月大約近兩萬元的薪資,但你們家中給予到三萬五,確實在目前的案例很難看到。

    「外籍配偶」看護,這一般來說在推介的時候就會先講好會不會一起吃飯,或者是要額外給與吃飯薪資補貼。但外配等同於台灣看護,如果長輩病況不嚴重大多都是陪伴的話,薪資大約35,000~40,000,但如果需要照顧病況比較嚴重的,費用都要到60,000。

    SEA0800-01-1234:首先還是建議先知道你們是外勞還是外配,再去覺得薪資是否合理,第二個請外籍看護來照顧家裡面的病人,家中如果有任何規矩,如不能一起吃飯之類的,那必需提前告知,列在工作規則裡面,相信外籍看護會一起吃飯,並不是你們所許可的,但可能是長輩所許可的,那通常還是請與家人先討論好再處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外勞規定-外勞展延規定不是取消了嗎?為何還有「製造工聘僱(展延)申請書」?

    台中仲介陳先生詢問: 

    外勞展延規定不是取消了嗎?為何還有「製造工聘僱(展延)申請書」?

    外籍勞工新聞社回答: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許可組說明,雖然就服法取消2展3規定,一次給予3年的聘僱許可,但是現行就服法第52條規定,仍保有申請展延的規定,雖然實務上申請案件量非常少,但是還是需要表格處理。
    就服法第5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11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有重大特殊情形者,雇主得申請展延,其情形及期間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屬重大工程者,其展延期間,最長以6個月為限。

    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外勞稅制-外僑綜合所得稅如有退稅,應如何辦理?若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時,應如何辦理?

    Q:外僑綜合所得稅如有退稅,應如何辦理?若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時,應如何辦理?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受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後,依一般查核程序核定確有應退稅款時,於退稅支票開妥後通知納稅義務人具領。
      外僑納稅義務人也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薄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若因指定帳戶結清或其他因素而無法順利撥付時,將轉為開立退稅支票方式辦理。外僑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可填寫「代領退稅授權書」委託他人代領。

    外勞管理-製造業外勞得否於核准工作地點從事清潔工作?

    桃園仲介問:製造業外勞得否於核准工作地點從事清潔工作?


    答:勞委會指出,製造業外勞係經勞委會核准從事直接與生產有關之工作,又所核發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上載明該外籍 勞工之「工作種類」係為許可範圍之一部,因此製造業外勞之工作項目是有所限制的。
    勞委會強調,雇主若指派製造業外勞從事「專職」清潔工作者,屬於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就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將會被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雇主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至於外勞若是從事許可之工作後,如收工時,或為方便許可工作運作的必要,協助將工作之廠房清掃,勞委會說,則屬許可範圍內延伸的工作,尚非法所禁止。

    外勞申請-雇主申請遞補,最短的工作期間為多久?

    雇主申請遞補,最短的工作期間為多久?


    A:為保障外勞工作權益,避免因契約工作時間太短,而使勞工權益受損,因此各外勞輸出國審查遞補案件,都有最短工作時間的規定。其中菲律賓要求雇主至少須有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少於1年者均不受理。印尼也以1年作為申請遞補的最低標準,但1年以上2年以下的工作合約,印勞須另外提出切結書,確認已知悉在台的工作時間。
      越南方面,過去規定為1年6個月,自2009年起改為1年5個月,放寬認定,讓雇主聘用更具彈性。
      泰國可受理的遞補案件,最低工作時間也以1年為標準,若未滿一年而仍要引進,雇主應檢附保證書,保證支付泰勞滿1年的基本工資。保證書應經法院公證,作為發生爭議時的依據。另外,若工作時間在1年6個月以下,泰國駐台辦事處將視個案狀況,訪視工作環境,並了解膳宿費、膳宿費的收費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