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請問 我家去年請一個外勞 她似乎是計畫中要來台便跑走, 因為我家對他不錯 工作也不難, 我還讓他用電腦上FB....可是她還是逃跑, 領完薪水就當晚跑掉, 還拿走我借她的記憶卡(是我錄印尼歌給她聽的)
最近他在台中被抓到, 移民署通知我 我跟她要回那屬於我的東西 記憶卡 她說不見了要陪我錢, 我就按當時我買的價格499跟她索賠~ 以前買時比較現在貴些.
我這裡想問 我如果現在才去警局告她偷竊,這樣可以成立嗎? 她跑掉 我家無法立刻請人,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 我希望她被關久一點.不甘心被她騙 因為她是計畫好 利用我和仲介來台灣 再跑掉, 根本不是真的要做家庭看護~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大概能夠體會你現在的心情,外勞無故逃跑,對你的損傷,一種不甘心讓他馬上回去的心情。但還是要先確認一件事,當初這片記憶卡是你送他的,還是暫時借他的,這有兩個層面上的意義,如果借他的,逃跑後不歸還,那就視為偷竊,但是如果是你送他學習的,那就不可能成立。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會建議還是先告告看,通常這樣子的動作,只會讓他在拘留所多留一陣子,等案件結束才有可能遣返回國,多少都會拖一點外勞的時候。但這邊都會比較建議採用以下辦法,以刑法去提告,會建議,一逃跑就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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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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