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外勞問題]爺爺過世了,外勞看護要多久歸還

網友馬麻168詢問:
請問,爺爺過世,看護多久要歸還呢?謝謝


外勞五四三回答:
通常被看護者死亡,家屬會申報除戶,目前職訓局每個月都會在固定時段與內政部戶政資料勾稽,所以若是雇主沒有主動申報轉換,勞委會也會在勾稽時發現,將會發函要求在文到14日內申報轉換。



目前還是會有例外情況發生,部分家屬未積極辦理除戶,或是登記資料有誤,造成漏洞,雇主心存僥倖就繼續使用外勞或是借給他人使用等,勞委會強調,若雇主逕自指派該外國人為他人工作者,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獲後,將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或第68條規定核處,分別是處15萬至75萬元或是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勞委會說明,當被看護者身故後,雇主應向勞委會申辦「外籍看護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之同意核准函」,並依該核准函規定期間,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外籍看護工之轉換雇主,或經外國人同意為其辦理手續使其出國。



另外,也有發生是雇主死亡,被看護者仍健在的情況,勞委會提醒,家屬應在60日內向勞委會辦理變更雇主事宜,若是拖延超過60日才告知,將造成其外勞強制轉出、或無法轉換新雇主遭遣返,被看護者須另開醫師診斷證明等,才可申聘新外勞。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uid=183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