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但一直找不到新雇主,健保要付到什麼時候

網友掃地的詢問:


想請教,我們原先是承接一位外勞,礙於法規,父親死亡後一個月內要將外勞轉出。我們都依規定辦理~


當時仲介公司說,轉出後在他找新雇主前健保費都由原雇主支付。


但迄今也超過二星期了,打電話給之前聘雇的外勞,她還沒有到新雇主那裏報到,仲介也還沒幫她找到,而且仲介也不淮她換其它仲介公司。


我就想問了,如果仲介公司一直不幫外勞找新雇主(或找不到),那我健保費要一直付下去喔? 我們依規定死亡後一個月內轉出外勞,但健保卻要一直由原雇主支付,那仲介公司在幹嘛? 他如果都不替外勞找新雇主,健保費由我付,但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早知如此,我當初就繼續請,不然健保也是我在付,付心酸的~ 都離開我家超過15天了,我還在幫忙付健保。


這麼好康的事,外勞因為仲介公司幫他找新雇主不積極,想要換其他仲介,但又不被允許,被告知不能換,這哪招呀,外勞的就業權難道就得如此被仲介公司擺布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如外勞辦理轉出期間,雇主仍需負管理責任,所以逃跑了,雇主要負責任,停止申請6個月,如果非法打工了,雇主要負責任,住宿相關也要雇主負責任,不公平吧!但這就是法令的規定,但是雇主還是要學會自保,幾個轉出期間雇主需注意事項如下:
1、須向勞委會報備,辦理轉出
2、收到轉出文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登記轉出
3、在轉出的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轉出時間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7、雇主轉出期間,健保費還是得支付,就安費在廢聘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聘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廢止轉出,再聘僱外勞回來。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最快轉出應該是一些大型的仲介公司,小公司因為業務量不多,所以常常會發生轉很久,所以建議可以將外勞帶去就業服務站去登記,讓外勞的履歷上網,然後每個星期四去那邊找雇主面試,會比在那些小型仲介快。如果仲介不願意辦的話,叫外勞去向勞工局投訴仲介。健保算進不算出,假設外勞在10/20三方合意轉出,那麼原雇主只要支付到9月的健保,10月的話就算在新雇主身上。


被看護者死亡外籍看護雇主應辦那些事項?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證書
如果有任何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有誰知道在台灣的外勞要不要繳稅?稅率多少?

網友大亨堡詢問:


有誰知道在台灣的外勞要不要繳稅?稅率多少?


我想知道,是不是在台灣的外勞比台灣人福利更好?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依照財政部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說明,雇主僱用之外籍幫傭、看護工若在一課稅年度內居留未滿183天,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前離境者,應於離境前辦理申報所得稅。另外雇主僱用之外籍幫傭、看護工於前一年度居留未滿183天(7月2日以後入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前,依規定按6%稅率申報繳納所得稅,而居留為滿183天之產業類外勞薪資若高於基本薪資之1.5倍以上者,則按薪資給付總額的18%扣繳。


101年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來到台灣所有規定都還是按照跟台灣人一樣的法律來走,做家庭的要繳健保費,做工廠的要繳勞健保,不管多少他們也都是要繳稅,免稅額計算方式也跟台灣人一樣。以前他們繳得稅更高,以前未超過183天的都是18%,再更早之前都是20%。目前馬來西亞引進大約200萬名外勞,泰國境內合法外勞大約80萬,沙烏地阿拉伯大約引進有400萬(每四個人有一個人是外勞)。


 


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看護費用-外籍幫傭的費用

網友小瑛詢問:


想請問大家外籍幫傭的費用這樣的例子算合理嗎?


家中有一位親戚長輩,年齡八十八歲了身體並不好,於是有認識的友人介紹了


一位越南籍幫傭來照顧~工作範~就是照顧老人家順便幫忙整理家務和煮飯


費用的部份是,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費用為三萬一千元;第四個月開始費用調漲


為三萬四千元,當中還要扣除四千原的仲介費用~


乍聽之下真的有點貴~


有聽過一種說法是,外籍幫傭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到醫院作巴氏量表,由醫生開立證明,這樣的外籍幫傭費用大概是兩


萬多元左右,但外籍幫傭每兩年就要離開~


第二類是無需到醫院而是仲介人員介紹已經嫁到台灣的外籍配偶來幫忙,這樣


的費用比較高,約需要三萬多左右,但沒有離開的問題~


不知道這樣的訊息到底對不對?又上述的費用算是合理嗎?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一般來講,民眾可以選擇外籍看護或者是本國看護,但是外籍看護需要有資格限定。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年齡未滿八十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診斷證明書,傳遞單) 。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看護費用:


本國籍看護包含台籍看護、外配看護(只要拿到居留證,就可以合法工作),外配也是算本國籍看護,費用通常都比較高,如果有照顧行為24小時,一個月薪資約5萬5~6萬,如果只是家庭幫傭打掃煮飯陪扮24小時,一個月約4萬左右。但是請得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要檢查居留證或身份證,看是否過期或者是非法居留,要不然就會被罰15萬以上。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請本國籍看護就要看工作的內容,才知道費用算不算合理,但是建議一定要檢查居留證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證照
如果有外勞相關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

網友qscfgh詢問:


行政院昨天拍板「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大幅鬆綁外勞聘僱比例上限至40%,並同意給予回流台商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


請問「5年緩增額外就業安定費」是什麼意思?


「現行是增額僱用在5%比例,要多繳交3千元就業安定金,10%則要多繳交7千元就業安定金。」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


因為我要做報告,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原3K5級制(非新投資、非台商回流投資):


產業缺工下提高就安費換取增加外勞配額
1.增加外勞配額1%至5%,多加就安費3千元
2.增額6%至10%,多加5千元
3.增額11%至15%,多加7千元


一般製造業增額5%以內須支付5千元,10%以內支付7千,15%以內9千元
高科技產業增額5%以內須支付5.4千元,10%以內支付7.4千,15%以內9.4千元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66



產業外勞是常態開放,不分企業規模都納入,依行業別、製程決定3K5級制,外勞上限40%,台商回流將外加給予15%或20%外勞比例、增額就安費5年豁免期,新增投資案外加5%或是10%比例,增額就安費3年豁免期,現行企業可附加就安費方式增加5%至15%外勞配額,每名外勞每月多付3千到7千元。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72




SEA0800-01-1234小提醒:台商回流給與於核配比例再給與15%至20%的增格,就安費的部份五年內還是維持繳納2,000元即可,不用像原3K5級制廠商一樣要增額就要多付就安費。新增投資案則是給與5%至10%,就安費則是3年豁免,意思一樣,超過原本級數的比例,不用多付就安費,仍維持2,000元


 


外勞申請-請問怎麼樣才能申請外勞?

網友詢問


主要是幫我顧小孩跟婆婆...
婆婆的腳不好,也有點輕微老人痴呆症,
但我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辦法申請?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家庭類的外籍勞工有分成外籍看護與外籍幫傭


外籍看護-主要是照顧病人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年齡未滿八十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診斷證明書,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幫傭-主要是做家事,陪伴老人與小孩
申請資格
1.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
2.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因為你這邊只有提到你婆婆與小孩,所以還不確定你能否申請外籍幫傭。但是依照婆婆病況的形容,可能可以申請外籍看護,但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限制很多,你自己也要特別注意喔!唯一外籍幫傭的就安費會比外籍看護的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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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外籍看護費用-外籍看護之健保費(自負額)

網友艾瑪講詢問:


問個蠢問題
網路上可查詢到雇主負擔九百多元;看護自負兩百多元。
雇主是指申請人?還是仲介?


另外,看護自負額兩百多元是雇主從看護薪水扣除?還是仲介會自行扣除?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Dear 你好


雇主每月需負擔健保$990
外勞每月需自己負擔$256
這部份跟台灣人受聘於公司是一樣的,外籍看護受聘於雇主,因此雇主需依比例提撥1.7*5.17%的健保費,外勞本身也要支付5.17%*30%-政府補助。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SEA0800-01-1234小提醒:除仲介公司提供的薪資單上面有相關明細之外,健保局單數月會寄明細,雙數月會寄帳單,帳單上面就會寫明那些是雇主應提撥的,那些是外勞應支付的。另外健保是算進不算出,因此外勞當月來的時候,健保就開始計算,如果外勞是當月走,雇主則不用支付健保。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領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如果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外勞問題-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網友神仙詢問:


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你好


外籍看護工在看護對象死亡後可再留用多久 ?


1.開立死亡證明,辦理除戶,然後勞委會連線後,會通知雇14天內主辦理轉出,大約時間都會在1個月內,仲介公司也會建議雇主在一個月內也可以主動去辦理轉出。


2.申請轉出後,外勞轉換時間大約60天,60天內如未被轉出,特殊狀況下可以再申請延長一次,同樣也是60天。


3.因此最長可以留到150天。



SEA0800-01-1234小提醒:請問一下,你外勞居留期限到何時,如果還有一年以上,建議就讓外勞盡快轉出,找到新的雇主繼續賺錢,這樣子的做法對外勞比較好。但如果剩不到一年,或者是自己本身還有資格可以再申請名額,那麼就留著與家人相處到他期限到期或自家承接,薪資照付。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已領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以詢問SEA0800-0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