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外勞稅制-外勞離境完稅計算?

網友詢問:

您好 :
如題 : 外勞離境完稅計算?

例 : 外勞已滿第三年 100.09.29 ~ 103.09.29

第三年已滿183天要於 103.09.29  離境 , 而我該如何辦理完稅 ?

以及他完稅應繳或應退的稅額應該如何計算 ? ( 完稅如何計算 ? )

另外 ~~ 若外勞離境當年度未滿183天又有何差別 ?

以上請教 ~~ 再請幫忙 , 感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首先要知道你的外勞是工廠還是家庭類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外籍幫傭與看護工僅有可能發生在入境當年度或者出境當年度
$15,840*12個月*在台天數/365天*6%(非居留者薪資未超過1.5倍)

廠工、養護機構看護工則是以雇主所報的薪資所得乘以6%稅率,工廠與養護機構都已先幫外勞扣繳6%,居留未滿183天的狀況。居留滿183天話的話就跟台灣人一樣以5%去申報。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家庭的話就看年度有沒有滿183天,依你的個案來看,應該是在101年就要申報所得稅,其於年度應該都不會被扣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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