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已有40天,怎樣才會讓外勞早點來.

網友師兄詢問:

仲介說轉出公文要三週
轉入公文也要三週

有了轉入涵才能等有人轉出
這時才能辦理轉入

真的行政是這樣的嗎?.

外勞轉出已有40天
我要怎樣才能讓外勞早點轉入?

謝謝回答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一般轉出的文件時間為21天,這是正確的沒有錯。

當地勞工局的三日通報回函約7天
收到當地三日通報轉申請接續聘僱許可約10-14天

但在這之前都還要加上原外勞轉換時間,就是外勞有新雇主的時間,因此正確的轉換期應該是文件時間加上找工作的時間。

原外勞轉換時間=外勞找新雇主時間+轉出文件時間

以上都是你原本外勞轉出去的時間,接下來是你承接新的外勞的時間。

第一種用醫診(巴氏量表)承接,這方式是最快的,原則前面轉出去的流程一結束,後面就可以辦理新的外勞。

第二種用遞補函承接,原則上就是不用再去開醫診,但會再增加一個申請遞補函的時間約末10-14天。

總結,雇主轉出原外勞承接到新外勞轉換期的時間大概如下。

雇主轉換空窗期=原外勞找新雇主時間(不一定)+新雇主聘僱原外勞文件時間(21天)+雇主找新外勞時間(不一定)+雇主申請函時間(14天,如果用醫診就沒有天數)

因此最快可以請新外勞的時間為21天,但那是最理想的,都沒有包含原外勞找工作,跟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照你目前的狀況,建議先打電話去問原服務仲介公司,原外勞是否已經有找新的雇主了,如果還沒有,你只能等到他找到了再加上21天才能申請,如果都還沒找,盡可能催促仲介公司,另外一但確定原外勞已經找到新雇主也送地方勞工局了,那麼你就可以趕快去開醫診,也請仲介公司提供新外勞面試,以確保縮短之後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外勞費用-外勞的勞保費率與本勞不同嗎?

網友zxcvbnok詢問:

外勞的勞保費率與本勞不同嗎?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本勞與外勞的勞保費率是沒有差別的,依照勞動部102年9月14日勞保1字第1020078120號函核定,自103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8.5%計算。

但因本國人還有就業保險的部份,會連同勞保一同繳納,因此本國人收到勞保單的時候是9.5%來計算,而外勞的部份則是8.5%。就業保險主要是給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等,主要是針對國人。

假設國人與外勞同時都有加保,以$19,273投保。

外勞健保費

19,273*8.5%(費率)*20%(個人負擔)=$327
19,273*8.5%(費率)*70%(公司負擔)=$1,147

本勞健保費
19,273*9.5%(勞保+就保)*20%(個人負擔)=$366
19,273*9.5%(勞保+就保)*70%(公司負擔)=$1,282

外勞費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xid=1

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

外勞轉出-外勞勞健保問題及糾紛

網友詢問:

我家的外勞來工作一年多了 ,大概月中的時候他突然離職 , 當天就走 讓我們很錯愕(
過程很令人生氣 ) 隔沒幾天 ,透過仲介跟我爸說 他來我家工作一年多 ,應該要有特
休七天 ,但是我爸沒給他休,所以要我爸換算成錢給他,我爸生氣歸生氣,錢還是有
給(PS我爸有照勞基法走 ,但他真的不懂說有特休這種東西,況且我家還是小小小工
廠,而且是他常常喊說要加班賺錢,並不是我爸逼他假日上班)。 現在有個疑問是,仲
介說 我們家還要幫他付勞健保費到月底,這是真的嗎? 那他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我
們家就要一直幫他繳到他找到工作嗎?
真的很生氣,他這樣臨時走人,根本沒預兆 ,我們哪來的及請人,現在工作又在趕,
少了一個人力進度少了很多,損失也很多,還要被他凹錢,真的很不爽,怕說特休的
錢給他了他會覺得我們好欺負又立一堆名目要我們付錢,說真的我們家對他很好,
家裡還弄個房間給他睡(沒收房租、水電費、瓦斯費 ,吃好料的還會叫上他,結果
換來這種對待),重點是那個仲介似乎為了賺錢,好像有騙我爸什麼的 ,我爸是去
問其他有請外勞的老闆才知道我爸被仲介唬!!欺負我們這種不懂的人!



總結一下,我的問題是要問 ,他月中自己願意離職,我們還要幫他付勞健保?
我家的損失可以跟他討嗎?
我們是請廠工沒錯
只是想知道說 做滿一年的員工要離職至少要提前一個月讓雇主找人
但是他沒有 不知道請不到人這段期間能否向他索賠
(如果他太過分又要求一堆有的沒的名目要我家附錢的話)

外勞仲介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依法處理,幾個建議,因為廠工是跟著勞基法走,所以任何事情都是按勞基法來走。

問題一:做滿一年的員工要離職至少要提前一個月讓雇主找人,但是他沒有不知道請不到人這段期間能否向他索賠?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因此該名外籍員工需於二十天前告知,如未告知,應以雙方勞動契約約定陪償公司損失而議定之。

問題二:休七天 ,但是我爸沒給他休,所以要我爸換算成錢給他,我爸生氣歸生氣,錢還是有給。

特休也是勞基法規定的,滿一年有每年7天,滿三年每年有10天,滿五年每年有14天。應休而因雇主要求而未休,雇主需補其特休加班費,應休而自己不願意休,則雇主不用給與特休加班費,但判定較難。

問題三:他月中自己願意離職,我們還要幫他付勞健保?

一般雇主請外勞有三種費用要支付,健保局的健保費,勞保局的勞保費,勞動部的就業安定費,健保費是以月計價算進不算出,外籍勞工轉換期間建保費仍由雇主支付,勞保費與就安費都是以日計價。

SEA0800-01-1234小提醒:其實你們可以要求外籍勞工賠償未預告離職的賠償,但因為沒有在勞動契約內有約地怎麼樣的賠償,通常就會由廠商舉證,然後你們有一點做得不錯,不要跟年假特休混在一起,有時候發生勞資糾紛的時候,雇主都會將薪水會應該要給的先扣下來,但在勞動部的觀點是,薪水是雇主要依法支付,賠償工廠的部份,是勞工另外給付,簡單來說就是,雇主要把錢算清楚給外勞,然後外勞簽名,接著造成工廠損失的,就要由再跟外勞說明,外勞再付錢給工廠,然後另外一張單子簽名。

健保費真的是躲不掉的,而且是算進不算出,假設是7/15辦理轉出,但到8月還未找到新雇主前,7月份還是算在舊雇主身上,那如果是在7/28轉到新雇主那邊,那整個7月份就算新雇主的,這是健保的繳費原則,不管是當月那一天報到,那個月整個月都算是在新雇主身上,如果是當月離職,舊雇主當月份就不用繳他的健保費,但外勞比較特別是要一定要繳到新雇主接了之後或離境的前一個月。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