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有一位外勞三年期滿日是102年12月17日,但因為護照日期是102年11月10日,所以依照護照日前回國。問:
1·因提早回國要去當地的勞工處做驗證,請問一下驗證有規定7月10日驗証但日期押11月01日
回國嗎?驗證日期如何定?
2·重招可以提前四個月做,但是以驗証日算前四個月還是滿期日前四個月?
3·驗證函下來才能送勞委會的重招嗎?驗證函多久才會下來?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外勞提前返國都需要到當地勞工單位進行驗證,證明外勞確定自願提前返國,但是並沒有時間上規定,所以依案例來看,102年12月17日才到期,要提前到11月01日離境,那就必需要驗證,何時辦理驗證,就看你跟雇主與外勞還有勞工局約的時間,所以只要你能約到7月10日進行驗證也都可以。
重招是在外勞離境前四個月開始辦理,如果雇主與外勞已到當地勞工單位進行驗證了,也確定驗證後的離境日,那麼雇主就可以提前於驗證過的離境日前四個月辦理重招。驗證並沒有勞委會的相關驗證函,當天確認時間勞資都簽名了即可,到時就拿驗證單去辦理重招即可。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時在特別的日子時,外勞會想提前返國,因此雇主也可以提前辦理重招的手續,但記得一定要先去當地勞工局辦理驗證後才能進行,這樣子就能降低雇主的空窗時間。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