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直聘 醫生診斷證明遲遲不下來....
問:
因為奶奶身體不好 而且已經九十多歲了 所以有請外勞來看護 之前是經由仲介辦理,已經是第二次來台了,因為仲介將他的錢扣住不還,所以這次我們想用直聘的方式,第一步需要醫生的診斷證明,因為奶奶會暈車,所以就近苗栗醫院去,可是去了三次了,診斷證明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到,只是叫我們再去掛號一次,醫生說因為之前都是在長庚拿藥,所以苗栗醫院沒有紀錄,可是我覺得很奇怪的有兩點
1.之前請仲介處理時,只要去一次就可以了
2.健保卡不是都有紀錄你在哪裡看病,生了什麼病,拿了哪些藥嗎?
為何要自己直聘這麼麻煩,而且第一次去的時候,醫生就問為什麼不叫仲介處理.............
這樣是正常的程序嗎? 我真的很懷疑!!!
答:
一般都會建議在申請證明時前往長期看診之醫院開立證明會較妥當(病例表較完整),如果中途選擇不一樣的醫院,幫然就醫生看病人的角度就會不一樣了,而且也會多次瞭解才能知道其狀況,才能開立醫診證明。所以在你轉院的這段期間,重新再開立醫診大約都要再3~5次,前後也要6個月左右(因為不可能每個星期都去看醫生),可是醫生問你們為何不叫仲介處理,這一點值得討論,很多醫生對於開立巴氏量表都保持觀望的態度,因為很多醫生不想去負起這樣子的責任。
聘雇外勞分成兩段,前段是入境前的文件處理,這部份有包括國外與國內的文件,二段就是入境後的輔導、展延與體檢。辦裡直聘雇主就要自行負責這邊所有的工作,其實累是累雇主,外勞的部份則是少了貸款的費用。但是這邊有任何與外勞溝通問題、文件相關的問題都要由雇主自行負擔,
你可以選擇前後段都交給仲介處理,自己比較不用那麼麻煩,可是你家的外勞就必需繳納國外的貸款費用。或者選擇前後段都自己處理,其實會造成很多困擾,居留證辦理、居留證展延與體檢等等相關的工作。又或者可以選擇前段由自己處理後段由國內仲介處理,外勞不用付擔貸款,但自己還是要辦理一開始的所有文件,可是引進進來有人服務,就看你自己的選擇。
外勞入境後的相關手續
不建議雇主辦理直聘,或者是換一家仲介公司來處理或許會比較好,因為在政府多方面的限制,現在國內仲介是很競爭的,所以好的仲介都會不斷的提供較好服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