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直聘外勞-直聘外勞居留證效期之問題~~

網友詢問

我家印尼看護工之前做滿3年期滿回國,
這次我是用直聘續聘他回來工作
2012/12/05再次入境,
剛剛要去匯薪水才發現
他這次辦的居留證居然已經過期(期限2013/06/05)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為什麼移民署發給居留證只有短短6個月的效期?
以前仲介辦的好像也沒有這麼短期阿....


唉...過期他會不會被遣送回去阿?
還是只要去展延,被罰點錢就好?
結果,
原來當時辦好居留證後,(一開始只給6個月)
拿到聘雇許可後,
要再去移民署辦理延長居留証效期,
就不會有我這樣的問題發生囉!
最後我是被罰了2000元就解決了~


外勞仲介SAE0800-01-1234小提醒:


仲介的功效大概類似保險吧
1.就像辣媽發生的居留證過期的事情一樣,這是移民署去年3/15通過的新規定,先核發半年居留證,等到勞委會核發的聘僱許可下來後,再去辦理三年的居留證,忘記辦,小則罰款,大則遣返。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676



2.目前印尼辦事處推出多向新的政策,簡單說會在辦理直聘的時候,直聘中心會先以電話詢問要不要給外勞加薪,如果雇主不願意,那就會標記,然後送到印辦處約面試,如果不加薪就不核發公證文件,這也是最新規定。(這就跟仲介的$15,840不一樣,但也有一說明年起家庭類外勞薪資逐年會調漲至跟基本薪資一樣。)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020



SEA0800-01-1234小提醒:直聘跟仲介各有利弊,見人見智啊!仲介最其碼比較專精在法令的變更,還有一些費用的調整進行告知,當你的外勞到期了還能再幫你找外勞,當你外勞有問題了還能幫忙處理。自己辦是真的幫外勞省很多錢,就三年的服務費約5萬4元~6萬元,還有外勞在他們本國的貸款費8萬5千元,自己多花一點時間幫外勞省很多,也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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