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外勞稅制-外勞離境完稅計算?

網友詢問:

您好 :
如題 : 外勞離境完稅計算?

例 : 外勞已滿第三年 100.09.29 ~ 103.09.29

第三年已滿183天要於 103.09.29  離境 , 而我該如何辦理完稅 ?

以及他完稅應繳或應退的稅額應該如何計算 ? ( 完稅如何計算 ? )

另外 ~~ 若外勞離境當年度未滿183天又有何差別 ?

以上請教 ~~ 再請幫忙 , 感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首先要知道你的外勞是工廠還是家庭類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外籍幫傭與看護工僅有可能發生在入境當年度或者出境當年度
$15,840*12個月*在台天數/365天*6%(非居留者薪資未超過1.5倍)

廠工、養護機構看護工則是以雇主所報的薪資所得乘以6%稅率,工廠與養護機構都已先幫外勞扣繳6%,居留未滿183天的狀況。居留滿183天話的話就跟台灣人一樣以5%去申報。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家庭的話就看年度有沒有滿183天,依你的個案來看,應該是在101年就要申報所得稅,其於年度應該都不會被扣到稅。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外勞逃跑-請問一下逃逸外勞還有機會可以再回來台灣工作嗎??

網友詢問:

因為先前深受雇主不平等待遇,一整個月天天工作12~14小時,無任何休息日,
東扣西扣所得薪資僅僅只有一萬元左右,
忍得半年後才迫不得已逃跑出走

但被抓遣返後才深感後悔,因為當初來台灣的錢是向銀行貸款所借,又因越南貸款利率頗高,目前家中已負債30幾萬

希望能來再度台灣工作減輕家中負擔,但問過多家仲介商,都無法辦理逃逸過外勞來台灣工作相關事宜

是越南仲介方不願意辦理逸過的外勞??

還是台灣法令的限制??
是否逃逸過的外勞被台灣的外交部列管為黑名單,難道真的永遠無法解禁嗎


逃逸過的外勞還有機會可以再回來台灣工作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外國人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3年至5年,若是逃跑後有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3年,因此依國際慣例若是逃跑後又有從事非法工作,外國人將會被管制6年至8年,不得再入我國工作,該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出國之翌日起算。
資料來源: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90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逃跑之後因出入境相關的規定,管制3年不得入境,連同觀光簽也一樣,另外核發簽證的事外交部,即使移民署的管制結束,外交部是否也一並解除管制就不一樣了,建議到其他國家工作吧。  

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外勞膳宿費問題

網友Hydra詢問:

公司先前有聘請外勞,當時有提供三餐+住宿,所以在發放薪資時有扣除2500膳宿費;但近期換了新進外勞,該外勞表示三餐他想自己煮,這樣在發放薪資上,公司還可扣除2500膳宿費嗎?
(該外勞一天洗4次澡,還要我們要提供電腦及網路,所以想減少營運成本。)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請問一下你們工廠目前只有一名外勞嗎?還是有多名外勞?如果是多名外勞,就很好處理一律依照工廠現有的規定,不用理她。如果沒有多名外勞,只有他一名的話,就看公司當初入境前談的條件如何?但依你目前狀況,可能在入境前都未先將工作條件講好。

以經驗提供一些方案

方案一:不收膳宿費,但提供住的給外勞,但由外勞自行負擔水電瓦斯跟吃飯。

方案二:收膳宿費$2,500,提供住跟吃,水電瓦斯由外勞自行負責


SEA0800-01-1234小提醒:在外勞未入境前這些條件應該都由仲介談好,要不然等到入境後就會產生一些糾紛,電腦跟網路的部份根本不用理他,建議採方案一,就說工廠都沒有收錢了..還免費提供住的給他,寄然都沒有收膳宿費,就無需負擔外勞的水電瓦斯與吃飯等等啊!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外勞稅制-外勞居留天數介定?

網友小辣椒:

請問 :
   
   1.  外勞幾月幾號以前入境是為當年度居留滿183天?

   2.  外勞幾月幾號以前出境是為當年度居留滿183天?

   3.  在台居留滿183天或未滿183天都扣繳 6% ?

超過基本工資1.5倍 :

  滿183天扣 6% ? 未滿 183天扣18% ?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1. 外勞幾月幾號以前入境是為當年度居留滿183天?
2.外勞幾月幾號以前出境是為當年度居留滿183天?


一般我們都會用兩個原則,一個就是始日不計末日計,如同上面大大所講的,第二個原則會以7/2當做一個分水嶺,當年度入境7/2之後才入境與當年度7/1之前離境的都算是居留未滿183天。


3. 在台居留滿183天或未滿183天都扣繳 6% ?

在台滿183天就依照台灣稅率去繳5%
在台未滿183天就依外國人稅率去繳,超過基本薪資1.5倍就18%,未超過基本薪資1.5倍6%。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SEA0800-01-1234小提醒: 滿183天之後通常都不太會扣到稅,主因是他是依台灣人的稅法在走,一樣有免稅額跟扣除額,如果總薪資扣掉這一些之後,沒有餘額等於是不用繳稅。但有些工廠為了省麻煩,都會一律都是6%扣除額,等到明年申報或外勞出境時,再辦理退稅。另外超過基本薪資1.5倍時的做法,通常都是當月發獎金時才會發生,因此一般來說都當那個月扣18%,其他月份一樣是6%,但實際上還是要看明年申報後的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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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外勞轉換-外勞轉出已有40天,怎樣才會讓外勞早點來.

網友師兄詢問:

仲介說轉出公文要三週
轉入公文也要三週

有了轉入涵才能等有人轉出
這時才能辦理轉入

真的行政是這樣的嗎?.

外勞轉出已有40天
我要怎樣才能讓外勞早點轉入?

謝謝回答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一般轉出的文件時間為21天,這是正確的沒有錯。

當地勞工局的三日通報回函約7天
收到當地三日通報轉申請接續聘僱許可約10-14天

但在這之前都還要加上原外勞轉換時間,就是外勞有新雇主的時間,因此正確的轉換期應該是文件時間加上找工作的時間。

原外勞轉換時間=外勞找新雇主時間+轉出文件時間

以上都是你原本外勞轉出去的時間,接下來是你承接新的外勞的時間。

第一種用醫診(巴氏量表)承接,這方式是最快的,原則前面轉出去的流程一結束,後面就可以辦理新的外勞。

第二種用遞補函承接,原則上就是不用再去開醫診,但會再增加一個申請遞補函的時間約末10-14天。

總結,雇主轉出原外勞承接到新外勞轉換期的時間大概如下。

雇主轉換空窗期=原外勞找新雇主時間(不一定)+新雇主聘僱原外勞文件時間(21天)+雇主找新外勞時間(不一定)+雇主申請函時間(14天,如果用醫診就沒有天數)

因此最快可以請新外勞的時間為21天,但那是最理想的,都沒有包含原外勞找工作,跟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SEA0800-01-1234小提醒:依照你目前的狀況,建議先打電話去問原服務仲介公司,原外勞是否已經有找新的雇主了,如果還沒有,你只能等到他找到了再加上21天才能申請,如果都還沒找,盡可能催促仲介公司,另外一但確定原外勞已經找到新雇主也送地方勞工局了,那麼你就可以趕快去開醫診,也請仲介公司提供新外勞面試,以確保縮短之後你找新外勞的時間。

外籍看護工提前解約,辦理轉出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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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外勞費用-外勞的勞保費率與本勞不同嗎?

網友zxcvbnok詢問:

外勞的勞保費率與本勞不同嗎?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本勞與外勞的勞保費率是沒有差別的,依照勞動部102年9月14日勞保1字第1020078120號函核定,自103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8.5%計算。

但因本國人還有就業保險的部份,會連同勞保一同繳納,因此本國人收到勞保單的時候是9.5%來計算,而外勞的部份則是8.5%。就業保險主要是給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等,主要是針對國人。

假設國人與外勞同時都有加保,以$19,273投保。

外勞健保費

19,273*8.5%(費率)*20%(個人負擔)=$327
19,273*8.5%(費率)*70%(公司負擔)=$1,147

本勞健保費
19,273*9.5%(勞保+就保)*20%(個人負擔)=$366
19,273*9.5%(勞保+就保)*70%(公司負擔)=$1,282

外勞費用: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xid=1

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

外勞轉出-外勞勞健保問題及糾紛

網友詢問:

我家的外勞來工作一年多了 ,大概月中的時候他突然離職 , 當天就走 讓我們很錯愕(
過程很令人生氣 ) 隔沒幾天 ,透過仲介跟我爸說 他來我家工作一年多 ,應該要有特
休七天 ,但是我爸沒給他休,所以要我爸換算成錢給他,我爸生氣歸生氣,錢還是有
給(PS我爸有照勞基法走 ,但他真的不懂說有特休這種東西,況且我家還是小小小工
廠,而且是他常常喊說要加班賺錢,並不是我爸逼他假日上班)。 現在有個疑問是,仲
介說 我們家還要幫他付勞健保費到月底,這是真的嗎? 那他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我
們家就要一直幫他繳到他找到工作嗎?
真的很生氣,他這樣臨時走人,根本沒預兆 ,我們哪來的及請人,現在工作又在趕,
少了一個人力進度少了很多,損失也很多,還要被他凹錢,真的很不爽,怕說特休的
錢給他了他會覺得我們好欺負又立一堆名目要我們付錢,說真的我們家對他很好,
家裡還弄個房間給他睡(沒收房租、水電費、瓦斯費 ,吃好料的還會叫上他,結果
換來這種對待),重點是那個仲介似乎為了賺錢,好像有騙我爸什麼的 ,我爸是去
問其他有請外勞的老闆才知道我爸被仲介唬!!欺負我們這種不懂的人!



總結一下,我的問題是要問 ,他月中自己願意離職,我們還要幫他付勞健保?
我家的損失可以跟他討嗎?
我們是請廠工沒錯
只是想知道說 做滿一年的員工要離職至少要提前一個月讓雇主找人
但是他沒有 不知道請不到人這段期間能否向他索賠
(如果他太過分又要求一堆有的沒的名目要我家附錢的話)

外勞仲介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依法處理,幾個建議,因為廠工是跟著勞基法走,所以任何事情都是按勞基法來走。

問題一:做滿一年的員工要離職至少要提前一個月讓雇主找人,但是他沒有不知道請不到人這段期間能否向他索賠?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因此該名外籍員工需於二十天前告知,如未告知,應以雙方勞動契約約定陪償公司損失而議定之。

問題二:休七天 ,但是我爸沒給他休,所以要我爸換算成錢給他,我爸生氣歸生氣,錢還是有給。

特休也是勞基法規定的,滿一年有每年7天,滿三年每年有10天,滿五年每年有14天。應休而因雇主要求而未休,雇主需補其特休加班費,應休而自己不願意休,則雇主不用給與特休加班費,但判定較難。

問題三:他月中自己願意離職,我們還要幫他付勞健保?

一般雇主請外勞有三種費用要支付,健保局的健保費,勞保局的勞保費,勞動部的就業安定費,健保費是以月計價算進不算出,外籍勞工轉換期間建保費仍由雇主支付,勞保費與就安費都是以日計價。

SEA0800-01-1234小提醒:其實你們可以要求外籍勞工賠償未預告離職的賠償,但因為沒有在勞動契約內有約地怎麼樣的賠償,通常就會由廠商舉證,然後你們有一點做得不錯,不要跟年假特休混在一起,有時候發生勞資糾紛的時候,雇主都會將薪水會應該要給的先扣下來,但在勞動部的觀點是,薪水是雇主要依法支付,賠償工廠的部份,是勞工另外給付,簡單來說就是,雇主要把錢算清楚給外勞,然後外勞簽名,接著造成工廠損失的,就要由再跟外勞說明,外勞再付錢給工廠,然後另外一張單子簽名。

健保費真的是躲不掉的,而且是算進不算出,假設是7/15辦理轉出,但到8月還未找到新雇主前,7月份還是算在舊雇主身上,那如果是在7/28轉到新雇主那邊,那整個7月份就算新雇主的,這是健保的繳費原則,不管是當月那一天報到,那個月整個月都算是在新雇主身上,如果是當月離職,舊雇主當月份就不用繳他的健保費,但外勞比較特別是要一定要繳到新雇主接了之後或離境的前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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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外勞薪資-外勞請假回國薪資怎麼算?

網友Dayan詢問:

請問一下,

我家的外勞這個月因為父親過世請了8天假回國,

這個月的薪水要怎麼算才是合理的呢?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你目前所聘請的外勞應該是家庭類外勞,家庭類看護外勞不屬勞基法管制,因此大部份的休假與薪資都是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契約(由外勞輸出國公證過),每一個國家的勞動契約都會有些許不同,但是在喪假的部份沒有甚麼規定,一般處理方式如下:

1.事假處理,請八天就扣八天的薪資,一天$528元去計算。
2.以年假方式來補,工作滿一年有7天年假,兩年有14天年假,不扣薪,但最後要離境時,年假加班費扣掉八天。
3.完全不扣薪

PS:產業類外勞就依勞基法處理,所以就跟本國人的假都一樣。

SEA0800-01-1234小提醒:一般處理方式會比較建議公事公辦,一件事歸一件事,既然沒有規定要給,那就扣掉,在薪資表上直接顯示有請八天的假,但是他們家裡面發生這樣的事,再額外給與一個心意補貼,但一定要說明,請假的部份是根據規定來走,補貼的部份是雇主的一個心意,這樣子對於往後比較沒有爭議。建議不管甚麼方式,還是多關心一下,因為這時外勞心情多浮動。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外勞稅制-印籍看護來我們國家要繳我國的稅或印國的稅嗎?

網友詢問:

我家去年有請印尼看護,昨天仲介打電話來說,印籍看護的稅單會寄來,因為電話不是我接的,接電話的人也一問三不知,我想問印尼來台的看護需要繳台灣的稅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外勞來台灣工作還是要繳稅的,要看她的薪資與在台居住的時間,來判定是以本國人的稅收方式,還是外國人的稅收方式,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102年6月30日前為28,170;102年7月1日後為28,5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102年6月30日前為28,170;102年7月1日後為28,57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去是去年7/2入境的,未滿183天,外籍看護一定會報到稅;如果是今年7/2以前要離境的,當年度也未滿183天,外籍看護在離境之前要報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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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外勞申請-一個人可以請幾個外籍看護

網友朴英男詢問:

請問可以用同一人的名字請二個外籍看護嗎?
一個照顧爸爸
一個照顧公公
居住地址不同。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申請外勞首先要分清楚,申請人與被照顧者,被照顧者遷涉到申請資格,申請人為提出申請在法令上的代表人,簡單來說,只要你爸爸或你公公都符合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就可以由親屬(這部份有明定那些親屬可申請)提出申請,並成為法令上代表人,那法令上的代表人就是就安費、健保費、外勞轉換、外勞申請文件等等都必需由申請人進行簽名,費用沒有繳也是申請人必需處理,所以只要你能確認都有申請資格,你都可以擔任其申請人。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你先瞭解能不能有資格申請,再確定代表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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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人力仲介-台南仲介公司

網友詢問:

最近將申請外勞看護來照顧年邁的阿公.但是詢問了幾家外勞仲介.收費卻是很不一樣.有高有低.請問有在台南市申請外勞經驗的網友.幫忙介紹收費合理.服務也好的外勞仲介.謝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挑選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公司8大法則
1.外勞人數500人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99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當中指出,一般民眾都會引進規模「500人以上」之比率達64.4%,公司規模其實有時候會與服務的品質劃上等號。
2.年度評鑑在A以上的外勞仲介公司:目前勞委會將於明年將評鑑分數提高,A級要90分以上,B級要在70以上89分以下,連續兩C級就得退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值。
3.如果要請家庭類的請看家庭類引進的比例達80%以上:因為目前外勞分為家庭類或者是工廠類,如果你看到500人以上公司,但是他是專長在工廠類,那你怎麼相信他做家庭做得好呢?
4.外勞逃跑率在1.5%以下的外勞仲介公司:外勞逃跑永遠是雇主的心中的痛,目前的逃跑率的計算是以入境6個月內逃跑的人數去算,簡單說就是來沒多久就逃跑的,當然找一間逃跑少的,對雇主才有保障。
5.外勞履歷是否充足,面試是否有提供視訊面視:會不會常有些仲介公司,在你接洽後就直接幫你選定外勞或者是挑一兩張履歷就要你決定了,現在這個時代,外勞也能透過視訊作面試,幫助雇主在選人上面能更加方便。
6.輔導老師人數是否充足,是否為專職輔導老師:現很多跑單幫的,一旦出事了,就找兼職的老師去協助,或者請在國外的仲介公司派人來協助處理。但是仔細去想,等到輔導老師前來輔導,事情早就可能不能收拾的狀況。
7.是否有ISO認證與專業證照人員是否足夠:有ISO就代表品質,相信很多家申請ISO認證的,就是希望對公司內部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作法,申請外勞的流程都跟法令有關係,懂得法令的人不多可以嗎?
8.外勞不幸逃跑、受傷、死亡或者是與雇主發生勞資糾紛是否有相關處理的SOP:對於仲介公司來講,都希望外勞在雇主家平平安安的工作三年,可是有時候運氣不好,也是會遇到一些事情,外勞被拐跑了啊、 工作不小心受傷或著出車禍,還是跟雇主有些小誤會產生不愉快,結果申訴勞工局了,這些的處理原則都是經驗所累積出來的,所以將這些經驗擬出一套標準的流程,才不會遇到事情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356

SEA0800-01-1234小提醒:以上很多資訊都可以在勞動部的網站找得到,而且還能分地區,http://agent.evta.gov.tw/agentext/MainMenuExt.jsp

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外勞問題-外勞看護工的相關問題

網友凱馨詢問:

我家近期為了爺爺請了一位外籍看護工,但來我家只有14天就讓仲介帶走,因為她自己吵著要換老闆(說我家不是她想要的理想工作環境,如我家太鄉下、附近沒有他同鄉的外勞、她(外勞)生病說是阿公生病害的她跟著生病、吵著要買手機但她沒錢我家人又不買給她....),諸如此類的理由,阿公現在很怕要再請外勞會變得不易。仲介只跟我們說大約要一個月後,用承接的方式辦理;認識的親戚說承接就是從別的地方調一個外勞來給你,我爸很擔心調來的外勞會不好,想說能不能從新辦理新外勞。
想要請問現在我家遇到的狀況,會影響阿公請外勞的權利嗎?我爸怕勞工局那邊會不會記點成黑名單?現在整個狀況流程為何?可以從新辦理外勞嗎?如果可以從新辦理外勞,現在就可以從新跑程序了嗎?還是要等多久以後才可辦理?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運作的狀況,當外勞說要轉出的時候,工作上也會擺爛或者是一直跟雇主吵,因此雇主通常擔心被照顧人的狀況,而辦理轉出,讓外勞保有資格,她還能找新的雇主,當她找到新的雇主,你才能辦理新的外勞。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171

因為我不知道你目前申請的這一名是承接來的還是從國外引進的,如果外勞來你們家14天後就要轉出,如果是國外引進,老實說可以辦理轉出用第七點其他,雇主還有資格可以辦遞補函,因為只來14天,所以還有長的時間可比聘僱外勞,所以還是可比從國外引進一名新的外勞,但是如果是原本那個是承接來,那聘雇時間可能就會不足三年,外勞選擇的意願就降低。

你們家將外勞轉出並不會變成啥黑名單,只是阿公請外勞的權利會暫時因為這個名額有短暫的空窗期,政府為了控管員額,所以一個轉出必需要有新雇主接了,舊雇主才能找人。

轉出外勞應注意事項: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964

SEA0800-01-1234:先看看你們家還剩下可以聘雇的時間如果低於兩年10個月以下,建議就國內承接別人的女傭,因為聘雇的時間較難找到願意的外勞。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從國外引進也要三~四個月的時間,這也是你們要考量的。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外勞轉換-奶奶過世了,請問外傭可以繼續留著嗎

網友詢問:

請問外傭可以繼續留著嗎
奶奶過世了,家裡還有爺爺需要人陪伴,
本來申請照顧奶奶的外傭,可以繼續留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被看護人往生,視同外籍看護工工作期滿,雇主應於30日內提供被看護人之『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予勞委會辦理後續事宜。若有其他符合親等資格及申請條件之被照顧人,也可變更被看護人將外籍看護工留下。或是辦理外勞轉出,由其他符合資格之雇主承接。變更被照顧人或辦理轉出外籍看護工都可以委由仲介公司依照就業服務法來進行辦理。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637

方法一:爺爺要開立醫療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然後去承接原本是由奶奶當做資格申請的外勞即可,可以比較長期,但是爺爺必需要符合資格。

方法二:奶奶過世30天內去辦理除戶,兩個月的轉換期,可以再延長一次兩個月,因次最多可比5個月還留在家中,但是這只是緩兵之計,五個月到了外勞還是要離境。

SEA0800-01-1234小提醒:還是要看爺爺是否能開得出申請資格,如果無法多留也只能留五個月,而且這五個月內外勞是不能工作的,要不然雇主會受罰,如果不能留,那就放給朋友去承接吧!也讓外勞找新工作。

被看護者死亡外籍看護雇主應辦那些事項?
參考資料: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71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外勞費用-請問家裡承接外勞過的 你們仲介費付多少?

網友詢問:

請問家裡承接外勞過的 你們仲介費付多少?

我家外勞逃跑了
又因為與我們合作的仲介挪不出新外勞承接
我們只好找別家合作
那現在這家新的仲介跟我們說
我們馬上承接的話仲介費要付15000
因為外庸在來台前已經先付過仲介費了
所以我們要幫她吸收仲介費

真的假的??? 有要那麼多嗎?
我家之前也承接外勞過 收6000

這家卻要收15000 是否業務亂喊價的?

另外
外勞回國 機票錢一定是雇主付的嗎?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我家外勞逃跑了
    又因為與我們合作的仲介挪不出新外勞承接

    對不起請請問一下,你們外勞何時逃跑的,勞委會去年年底有通過外籍看護逃跑三個月後才能申請,如果是你家外勞一逃跑,就要求原本合做的仲介給新的外勞做承接,應該也不太可能,必需等到管制期通過。另外如果你們是以滿逃跑的管制期或者是另外一個名額要求要承接,那就不在這此限,但因最近外籍看護真的很缺,所以找不到新的可以承接,也只能等,國內承接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3170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808


    我家之前也承接外勞過 收6000
    這家卻要收15000 是否業務亂喊價的?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費用之項
    目及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家庭類為$15,840)
    二、服務費: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每年可收$2,000)

    因此勞委會規定收費的上限為$15,840+$2,000xN年,另外向政府機關申請相關的費用與快遞費用也可以向雇主收取,但一般來講所以有仲介都不可能收到足,大部份都是$6,000~$15,000為主。各家怎麼收,只要不超過勞委會都算合法,也無亂喊價,因為每家的服務不同,敢收高的,是否就應該提供較好的服務呢?


    外勞回國 機票錢一定是雇主付的嗎?
    依勞動契約與外國人薪資切結書內容為主,如果內容寫明由雇主支付,就應由雇主負擔,但上沒未著明,就由外國人自行負擔。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仲介能收取的費用有其上限,但在未到上限費用,要怎麼收費,各家有各家公司的一把尺,另外也只能說未來收費的部份只會往上不會往下,因為國外招募成本上升 。

    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外勞管理-外勞可以辦台灣任何一間銀行存摺嗎

    網友詢問:

    外勞來台灣工作可以辦台灣任何台灣存摺嗎?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可以的,只要護照跟居留證就可以去辦理帳戶,也可以申請金融卡。

    SEA0800-01-1234小提醒:建議外勞來台都幫他開戶,薪水直接匯入其帳戶,然後再請他在薪資單上面簽名,避免往後出問題時,可以有相關證明釐清。第二也請外勞多儲蓄,等到要回國的時候身上還有些錢,不會被家裡面的人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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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外勞管理-是否需要幫外籍看護付餐費呢?

    網友詢問:

    長輩家中請了一位外籍女看護 ~

    她平常是和雇主一同在餐桌上用餐,若是到外面餐廳吃飯時她也和長輩們一起進食,

    不論是定食套餐或是合菜,一律都由主人家買單~

    現在的疑問是~我們做為晚輩如果要請長輩們吃飯,如果請的是訂食套餐,我們需要幫外籍

    女看護付款嗎?

    這位外籍女看護的薪資是三萬五千元,大概是我聽到業界高薪的吧 ~

    而且做事情的態度也不是很好 ~

    曾經聽說一般外籍女看護是不和雇主家一同進餐的 ~ 還是要由主從關係的區分

    如果我們做為晚輩在請長輩們吃飯時又一併請這位看護

    總覺得好像怪怪的 ~

    這是我的一些個人想法 , 想請問大家若遇到這類情況會做怎樣的處理呢?

    謝謝 


    SEA0800-01-1234回答:

    Dear 你好

    首先要跟你瞭解一件事情,家裡面請的「外籍看護」是真的透過勞委會申請許可,再由仲介公司引進的外籍看護,還是特過仲介公司推介的「外籍配偶」看護,這兩者有些許的不同。

    「外籍看護」,在勞動契約內有規範必需提供外勞足夠的飲食,如果你今天到外面吃飯,不想特別支付他可能比較昂貴的套餐費用,那麼就讓他在家中提供他足夠飲食即可。另外外籍看護一般薪資加上加班費一個月大約近兩萬元的薪資,但你們家中給予到三萬五,確實在目前的案例很難看到。

    「外籍配偶」看護,這一般來說在推介的時候就會先講好會不會一起吃飯,或者是要額外給與吃飯薪資補貼。但外配等同於台灣看護,如果長輩病況不嚴重大多都是陪伴的話,薪資大約35,000~40,000,但如果需要照顧病況比較嚴重的,費用都要到60,000。

    SEA0800-01-1234:首先還是建議先知道你們是外勞還是外配,再去覺得薪資是否合理,第二個請外籍看護來照顧家裡面的病人,家中如果有任何規矩,如不能一起吃飯之類的,那必需提前告知,列在工作規則裡面,相信外籍看護會一起吃飯,並不是你們所許可的,但可能是長輩所許可的,那通常還是請與家人先討論好再處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外勞規定-外勞展延規定不是取消了嗎?為何還有「製造工聘僱(展延)申請書」?

    台中仲介陳先生詢問: 

    外勞展延規定不是取消了嗎?為何還有「製造工聘僱(展延)申請書」?

    外籍勞工新聞社回答: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許可組說明,雖然就服法取消2展3規定,一次給予3年的聘僱許可,但是現行就服法第52條規定,仍保有申請展延的規定,雖然實務上申請案件量非常少,但是還是需要表格處理。
    就服法第5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11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有重大特殊情形者,雇主得申請展延,其情形及期間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屬重大工程者,其展延期間,最長以6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