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外勞逃跑-外籍勞工逃跑的三天內發生事情怎辦

網友詢問:


如果外籍勞工逃跑三天內出事情要怎麼解決?(雇主沒有犯法或虐待)自行逃跑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
(1)立即與仲介公司聯繫-由仲介公司辦理呈報治安機關,聯絡國外仲介聯繫外傭家屬,鼓勵投案。
(2)委由仲介公司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就業服務法第56條)
(3)收集住家附近大樓路口等錄影帶提供給警方做為查緝參考。
(4)提供外傭在家中對外聯繫電話給警方做參考。
(5)提供生活照片給仲介公司,俾便發送懸賞通報。
(6)已向勞委會辦理外勞逃逸報備者,就業安定費將計算至逃逸前1日。
(7)健保費,雇主須先取得勞委會核發的外勞逃跑報備函,檢附影本連同健保退保申請表正本,一併送交健保局申請。外勞健保費將計算至外勞逃逸前一個月,自外勞逃逸當月起,雇主即不須再繳交健保費。
(8)外勞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依規定申請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就業服務法第58條)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無故曠職三日內算是逃跑,曠職三日後才能提出聘僱終止,如果外勞在這期間內發生違返法律事項,那就遣返吧!原雇主不受影響,如果不幸死亡或者是傷病,雇主就依原本繳納的勞保或30萬的意外險處理,所以雇主不用擔心,三日後就終止聘僱了,他是他,你是你沒有關係,除非是居留證、護照或存款簿在你家,這就不能輕易丟棄了。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