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外勞問題]基本工資數額調整後,外勞及雇主負擔的健保費,數額如何調整?

桃園雇主陳小姐問:
基本工資數額調整後,外勞及雇主負擔的健保費,數額如何調整?


外勞五四三回答: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說明,今年起配合新的基本工資上路,健保費自100年1月1日起調整第1級投保金額為17,880元,其中被保險人(外勞)自付金額為244元,投保單位(雇主)負擔金額為943元 ,政府補助金額為157元。另外雖然家庭類外勞仍維持15,880,但其健保費也是要提高。






















監 護 工

雇 主



基本薪資



健保費



就業安定費



基本負擔



加班費



總薪資



金 額



15,840






943

2,000






18783

2,112(4 天 )






20895





















 家 庭 幫 傭

雇 主



基本薪資



健保費



就業安定費



基本負擔



加班費



總薪資



金 額



15,840






943

5,000






21783

2,112(4 天 )






23895





















 安 養 機 構 看 護 工

雇 主



基本薪資



健保費



勞保費(職災)



就業安定費



基本負擔



加班費



金 額






17,880




943




876

2,000






21,699




74.5元/時*1.33
74.5元/時*1.66




















廠 勞 / 營 造 工

雇 主



基本薪資



健保費



勞保費(職災)



就業安定費



基本負擔



加班費



金 額






17,880




943




876

2,000






21,699




74.5元/時*1.33
74.5元/時*1.66
※100年1月1日起基本薪資由17,280元調漲至17,880元,連帶勞健保費用也需要增加。
※職災費另依勞保局規定。




















 外 勞 須 負 擔

項              目



金                  額

健  保  費

$244

勞 保  費

$250

體  檢  費

$ 1,500-2,800 (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居留證展延費

2年 $ 1,000(第三年展延+$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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