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外勞問題]遭外傭傷害賠償可求償的限額

網友問:


因外傭疑是逃跑遭雇主勸阻仍不理會與雇主拉扯,因而刻意咬傷雇主造成雇主受傷(傷口有二處且已三天還有傷痕及瘀青腫起)且被鄰居認定成是雇主欺負外傭成為鄰居不恥的對象。如果雇主要求外傭賠償最多可要求至多少?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損失能要求至多少?
請協助,很急,謝謝~~
(該外傭國籍為菲律賓,已在台灣就業六年餘)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經你描述,有些狀況還不是很清楚
假設一:雇主是用外傭是逃跑非法的外勞,這樣很難跟該名外傭要求賠償,因為本身雇主就是非法使用了,你去報案,等於是投案。

假設二:如果是合法使用,在該名外勞想要逃跑的時候,跟雇主發生糾紛,這樣或許還能跟他要求,Step1.先去開驗傷單,再請仲介過來協調,必開出警告書(協調出境)。Step2.請仲介先把外傭帶回留置,並安排勞工局協調(協調出境)。Step3.如協調不成功,到警局報案(民事賠償)。


SEA小提醒:跟外傭有糾紛到勞工局時候,通常勞工局都是會比較會偏外勞,所以建議將所有證據先準備好,驗傷單與警告單,到勞工局的時候才好講話,但是最後處理的原則都是出境,很難要得到賠償,但是如果想做些甚麼,就到警局先備案。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洽詢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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