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外勞問題-請問用看護(監護)工的名義請外勞到工廠工作?

網友jeffrey :


讓老人背黑鍋!


這樣算是敬老嗎?


 


SEA0800-01-1234小提醒:


Dear 你好:


就業服務第57條第3款:雇主不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依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SEA0800-01-1234小提醒:一般來說都會提醒雇主不要做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違法的時候,其實雇主本身也站不住腳,另外九月中旬也會有新規定,如果被發現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裁罰後,還必需重新申請巴氏量表,反而更麻煩。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825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外勞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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