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外勞費用-外籍看護來台工作,轉出期間就業安定費問題

網友小鳳詢問:


各位大大:
有個問題想請教,外籍看護來台工作每個月雇主要繳2000元給政府,但是雇主約滿未續聘仲介會在幫忙外籍看護尋找下一各雇主的時間,在這段沒有雇主的時間內,原本雇主該繳給政府的2000元是否要由外籍看護自己繳納?或者在這段期間不用繳?希望各位大大幫忙解答,感激不禁^_^


 


SEA0800-01-1234回答:


你好

轉出期間,原本雇主該繳給政府的2000元是否要由外籍看護自己繳納?或者在這段期間不用繳?

就業安定基金是依勞委會所發文之廢止聘雇許可函之停止聘僱日期為停止計費日,勞委會會自行計算,無需另外申請停繳手續。只要將外勞辦理轉出,也辦理解約、廢止聘雇,在轉出期間就毋需繳納就業安定費,但是只要一簽了廢止聘僱,就無法取消轉出。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部份業務對於就安費與健保費的停止繳納時間並不瞭解,另外也有時候擔心雇主的決定搖擺不定,而造成未替雇主辦理廢止聘雇,因而導至雇主增加就安費的支出。但是在這邊也要特別提醒,外勞的健保費還是得繳喔!必需繳納到三方合意簽約的時候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痕外勞問題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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