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外勞報稅-外籍看護所得稅的問題

網友詢問:


關於外勞的所得稅:
1.甲外勞於去年11/15到我家,今年要扣稅嗎??
2.之前仲介公司交待我們每個月要給甲的薪資之前要先扣除甲的所得稅而存入甲的郵局簿,但甲的郵局簿我們存放,我們是有每個月存入後有拿給外勞確定簽名,而現在5月了,問公司說是否要辦外勞所得稅,公司回說,外勞每個月賺的少,公司都不會再幫她們扣稅,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合法嗎??或是至少要申報??若沒要報稅為何又要我們每個月代存所得稅??
3.若甲外勞要真須報稅,由雇主或是公司辦理,外勞要也要去嗎??
4.網路上說,外勞要離境前須有完稅証明,是真的嗎??


 


外勞仲介SEA0800-01-1234回答:


1.甲外勞於去年11/15到我家,今年要扣稅嗎??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28,170),按給付額扣繳18%。
(二)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同時全月薪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26,820),按給付額扣繳6%
(三)於一課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5%~10%。
因此外勞今年還是要申報,如果今年不申報那麼等到103年離境完稅時就會有滯納金利息產生。
簡單試算一下目前外勞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5,840*12/365*47*6%=1,469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3&nid=2481


簡單說:家庭類外勞需要繳稅只有可能會發生在剛入境那一年或者是要離境那一年,當年度只要做滿超過183天就不用繳稅。



2.之前仲介公司交待我們每個月要給甲的薪資之前要先扣除甲的所得稅而存入甲的郵局簿,但甲的郵局簿我們存放,我們是有每個月存入後有拿給外勞確定簽名,而現在5月了,問公司說是否要辦外勞所得稅,公司回說,外勞每個月賺的少,公司都不會再幫她們扣稅,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合法嗎??或是至少要申報??若沒要報稅為何又要我們每個月代存所得稅??


不申報就是跟國稅局在賭啊!沒被抓到都還好,抓到的話,外勞的補稅再加上利息。

3.若甲外勞要真須報稅,由雇主或是公司辦理,外勞要也要去嗎??


如果真的要繳稅,可以委請仲介公司協助,像我們公司最近最忙的就是完稅與工廠的行政
另外今年也有開放外勞可以直接線上申報,還滿快的。
http://tw.myblog.yahoo.com/seacomtw/article?mid=442&prev=-1&next=440



4.網路上說,外勞要離境前須有完稅証明,是真的嗎??


外勞離境之前都要進行完稅動作,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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